09.13 汉滨法院:七旬老妪藏农药 安检法警止轻生

为切实保障案件当事人、来访群众和法官干警的人身安全,汉滨法院法警大队始终严把安检关,全力铸牢法院安全的第一道防线,近日又迅速的处置了一起非案件当事人携农药欲轻生事件。

9月12日上午9时许,汉滨区新城办大树岭村民陈某(女,77岁)在进入汉滨区法院时拒不接受法警安检,用手捂住其上衣右下方口袋,并不让安检法警靠近,且情绪愈发激动。陈某的这一可疑举动迅速引起了法警的注意,安检法警随即将其带至法警值班室,由女法警对其进行强制检查,在其口袋内发现一瓶用蓝色塑料袋包装可疑液体,经查该液体为“乙酰甲胺磷”( 又名高灭磷,属有毒农药),陈某随后被法警控制。

汉滨法院:七旬老妪藏农药 安检法警止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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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询问了解:陈某在该院并无案件,此次因邻里琐事纠纷到法院请求给予处理,因其年迈智力退化且不懂法,故携带农药,欲采取极端的方式要求法院立马解决,否则就在法院喝下农药。通过该院法警及信访工作人员的耐心释法后,告知其诉讼程序并进行思想教育后,陈某的情绪逐渐平复。法警大队将这一情况迅速向院领导汇报,院领导立即与陈某所在的街道办事处领导进行了沟通,后该办工作人员将其接回。

自该院“改作风、提素质、树形象”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法警大队不断强化履职水平、提升能力素质,全队干警始终保持高度警惕,要求在岗一分钟,认真六十秒,严格履行最高院《安检规则》,查获多起当事人携带的管制、限制及危险物品,杜绝了多起严重危害法庭秩序和法官干警、当事人人身安全事件的发生。(通讯员: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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