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6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實施條例(草案)》獲通過 中外企業平等對待 強化投資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實施條例(草案)》獲通過 中外企業平等對待 強化投資保護

製圖:旭日

中國聯合商報 記者 劉志 北京報道 12月12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實施條例(草案)》(下稱《條例》),實化促進和保護外商投資的措施;部署推動進一步降低小微企業綜合融資成本。

平等對待內外資企業

12月5日,商務部新聞發言人高峰在新聞發佈會上回應外商投資法配套制度情況時表示,目前外商投資法實施條例公開徵求意見已經結束,商務部將繼續積極配合司法部做好條例的制訂工作,認真研究社會各界提出的意見和建議,進一步完善實施條例草案,推動儘快出臺,確保於明年1月1日起與外商投資法同步實施。

2019年3月15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外商投資法,定於明年1月1日起施行。11月初,司法部發布了外商投資法實施條例(徵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此後,外商投資法配套法規的制定工作一直有序推進。

“將於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外商投資法規定了允許做什麼和不允許做什麼,而《條例》說的是怎麼做,也就是讓人有章可循。只有配套措施到位,才能保障外商投資法的落實工作。” 清華大學中美關係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周世儉表示。

《條例》圍繞外商關切,從行政法規層面實化和明確了相關事項。平等對待內外資企業。規定在項目申報、土地供應、稅費減免、資質許可等方面一視同仁。外資企業依法平等參與國家、行業、地方等各層次標準制定修訂,可提出標準立項建議,並承擔標準起草等工作。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不得限制外資企業進入政府採購市場或實行差別及歧視待遇。

中國商務部前副部長、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副理事長魏建國曾指出,實施外商投資法將營造更好的營商環境,促進自身的經濟發展。他稱:“在朝著全球最佳營商環境的預期努力時,要實現三個平等,即外商、民營和國企的權利平等、規則平等和機會平等。”

商務部研究院國際市場研究所副所長白明也表示,過去,我們對外資實行的是“量體裁衣”,即根據外資的性質制定吸引外資的政策,這種方法難以形成長效機制。“當前中國對外開放水平提升的一個重要標誌就是從建立法治化營商環境的角度入手,來提升市場對外資的吸引力。”

強化投資保護 建立健全投訴機制

《條例》規定,禁止利用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手段強制或變相強制外國投資者、外資企業轉讓技術。

《條例》還強調,地方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不得以區劃調整、政府換屆、責任人更替等為由,對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諾及訂立的合同違約毀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按照公開透明、高效便利原則,建立健全外資企業投訴機制,指定部門或機構專門受理,投訴規則、處理時限等要對外公佈。

“只有保護好外資企業的知識產權,他們才會打消顧慮,願意到中國來投資,真正地參與到中國市場的發展過程中,真正地與中國的企業開展公平和有效的競爭。”業內人士表示。

《條例》明確規定要求強化投資保護。明確國家對外國投資不實行徵收,特殊情況因公共利益需要徵收的,應依照法定程序和規定進行,並按市場價值給予補償。

“要做好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及時協調解決外國投資者反映的問題。一方面,這有利於讓外國投資者瞭解到中國改善營商環境的決心;另一方面,也有利於中國各級政府與外國投資者之間加強溝通、增進理解,從而降低國際投資爭端風險。”商務部副部長兼國際貿易談判副代表王受文曾公開表示。

《條例》規定主管部門在審核有關行業、領域准入許可時,不得在許可條件、申請材料、審核環節、時限等方面對外國投資者設置歧視性要求。

與此同時,《條例》還規定了不依法平等對待外資企業、違法限制外資企業平等參與標準制定、不履行政策承諾、強制轉讓技術等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

《條例》還規定,明確港澳投資者在內地投資參照外商投資法和《條例》執行;臺灣地區投資者在大陸投資,適用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及其實施細則規定,未規定的事項參照外商投資法和《條例》執行。

會議要求以貫徹外商投資法和《條例》為契機,為包括港澳臺企業在內的中外資企業營造一視同仁、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這次的外商投資法,包括制定的配套條例,顯示了中國進一步改革開放的意志信念和決心,有利於中國進一步發展,也有利於中國進一步融入世界經濟。”業內人士表示。

“只有加大違規的嚴懲力度,才能讓使更多的外商看到中國對知識產權的尊重,讓外商對中國市場的未來的預期變得更好。”魏建國表示。

會議指出,量大面廣的小微企業是經濟發展和容納就業的生力軍。通過綜合施策,10月末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餘額同比增長23.3%,比全部貸款增速高近11個百分點,利率下降0.64個百分點。要貫徹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明年實現普惠小微貸款綜合融資成本再降0.5個百分點,貸款增速繼續高於各項貸款增速,其中5家國有大型銀行普惠小微貸款增速不低於20%。為此,會議要求,要疏通貨幣政策傳導機制,清理減少融資各環節收費,支持銀行增加製造業中長期貸款、發展便利續貸業務和信用貸款,將小微企業貸款享受風險資本優惠權重的單戶貸款額度上限由500萬元提至1000萬元,將政府性融資擔保和再擔保機構平均擔保費率逐步降至1%以下,確保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有明顯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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