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1 延遲復工工資怎麼算?加班工資怎麼給?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了怎麼辦?

延遲復工工資怎麼算?加班工資怎麼給?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了怎麼辦?

01 完善生產管理

對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期間仍在生產經營的用人單位,應健全規章制度、提供基礎防護、協助安全排查。

(一)健全規章制度

各用人單位應建立勞動規章和相關安全管理制度,消除隱患,並及時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突發事件應對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所有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檢查本單位各項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事故隱患;掌握並及時處理本單位存在的可能引發社會安全事件的問題,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態擴大;對本單位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和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的情況,應當按照規定及時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

(二)提供基礎防護

用人單位應當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實施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安全衛生事故。

對於生產、工作中的農民工,用人單位應當提供有效的衛生防護措施和勞動安全衛生保障措施,提供必要的防護用品。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三條 勞動者享有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

《勞動法》第五十二條 用人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對勞動者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勞動法》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傳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四條對從事傳染病預防、醫療、科研、教學、現場處理疫情的人員,以及在生產、工作中接觸傳染病病原體的其他人員,有關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

採取有效的衛生防護措施和醫療保健措施,並給予適當的津貼

(三)協助安全排查

用人單位應協助衛生行政部門監督檢查,及時報告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

法律依據:

《傳染病防治法》第五十四條,衛生行政部門在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進入被檢查單位和傳染病疫情發生現場調查取證,查閱或者複製有關的資料和採集樣本。被檢查單位應當予以配合,不得拒絕、阻撓

《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當及時向附近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者醫療機構報告。

延迟复工工资怎么算?加班工资怎么给?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了怎么办?

02 保障工資待遇

用人單位應保障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期間農民工的工資待遇,足額支付延長春節假期期間的工資和隔離期間的工資,按規定支付停工停產期間的工資和醫療期的工資。

(一)延長春節假期期間的工資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20〕1號)》,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至2月2日(農曆正月初九,星期日)。延長假期期間,用人單位應足額支付工資。

法律依據:

《傳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條,在隔離期間,實施隔離措施的人民政府應當對被隔離人員提供生活保障;被隔離人員有工作單位的,所在單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離期間的工作報酬。

(二)停工停產期間的工資

若用人單位受疫情影響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足額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職工提供了政策勞動,用人單位應支付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法律政策依據:

《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明電[2020]5號),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儘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

(三)隔離期間的工資

農民工作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用人單位應足額支付工資報酬。

法律政策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公告(2020年第1號)》 ,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乙類傳染病,並採取甲類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措施。

《傳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條,對已經發生甲類傳染病病例的場所或者該場所內的特定區域的人員,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實施隔離措施,並同時向上一級人民政府報告;接到報告的上級人民政府應當即時作出是否批准的決定。上級人民政府作出不予批准決定的,實施隔離措施的人民政府應當立即解除隔離措施。

在隔離期間,實施隔離措施的人民政府應當對被隔離人員提供生活保障;被隔離人員有工作單位的,

所在單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離期間的工作報酬。

《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明電[2020]5號),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應當支付職工在此期間的工作報酬,並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在此期間,勞動合同到期的,分別順延至職工醫療期期滿、醫學觀察期期滿、隔離期期滿或者政府採取的緊急措施結束。

(四)醫療期的工資

農民工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用人單位應按照醫療期工資發放規定支付工資

法律政策依據:

《關於貫徹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9條,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延迟复工工资怎么算?加班工资怎么给?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了怎么办?

03 遵守工傷認定

若農民工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死亡的,應認定為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政策依據:

人社部、財政部、衛健委《關於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有關保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號),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預防和救治工作中,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死亡的,應認定為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已參加工傷保險的上述工作人員發生的相關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和單位按工傷保險有關規定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按照法定標準支付,財政補助單位因此發生的費用,由同級財政予以補助。

04 實現平等就業

用人單位不得歧視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對於指定隔離觀察的農民工,用人單位應拒絕其參加工作。對於結束隔離觀察期的農民工,用人單位應接受其加入工作。在新招用農民工時,不得采取地域歧視。

法律政策依據:

《勞動法》第三條 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

《就業促進法》第三條,勞動者依法享有平等就業和自主擇業的權利。勞動者就業,不因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視。

《傳染病防治法》第十六條國家和社會應當關心、幫助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使其得到及時救治。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歧視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

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在治癒前或者在排除傳染病嫌疑前,不得從事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禁止從事的易使該傳染病擴散的工作。

圖 | 來自網絡

來源 | 四川省法學會勞動與社會保障法研究會

延迟复工工资怎么算?加班工资怎么给?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了怎么办?
延迟复工工资怎么算?加班工资怎么给?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了怎么办?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