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土地使用權劃撥和出讓有什麼區別?

俠客都江堰


劃撥土地是指國家在實行土地出讓制度前實行的由政府部門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將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房改房、公管房及經濟適用房等所用土地都屬於劃撥性質。

出讓土地則是指開發商以有償的方式取得土地,並向國土資源部門支付土地出讓金,這樣的土地具有使用年限。開發商賣的商品房就是屬於出讓性質。

劃撥和出讓具有以下不同:

(1)取得的代價不同:

以劃撥方式獲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無須向國家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無償取得。但是如果該土地被劃撥籤存在拆遷、安置等情況的,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則承擔補償安置的費用;

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須向國家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2)使用年限不同:

以劃撥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一般沒有使用年限的限制;

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則有期限限制,如工業用地出讓年限最高為50年,商業用地最高為40年,居住用地最高為70年。

(3)經營活動的限制不同:

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限制自用,未經政府批准不得進行轉讓、出租、抵押、聯營、聯建等經營活動;

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可以進行轉讓、出讓、抵押等經營活動。

(4)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時補償不同:

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依據土地取得途徑給予適當的補償;

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則根據土地使用證使用土地的實際年限和開發土地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京平KUN)


京平律師事務所


問題是:


土地使用權劃撥和出讓有什麼區別?

作為一個曾經的土地管理工作者,為你解答相關問題。

很簡單,一句話的事,就是花錢、不花錢的區別!



一、通過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不用花錢!

二、通過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須交土地出讓金,就是要花錢的啦!
僅供參考。


z山海


我們這劃撥就是沒交土地出讓金,原來老的基本都是劃撥的,只要不賣就沒有任何問題,要是賣的話一般要補交土地出讓金轉換成出讓土地才可以交易。另外我們這已有房屋的民用土地出讓金是100萬一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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