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戰場上為什麼不能隨意撿敵方武器?

奇葩瞄會談


路過此地,多說幾句!

這個問題要分成兩個方面來回答!

一個是必須要撿!另一個是不允許撿!

一、先說必須撿的:

1、 對於一個沒有軍工後勤的軍隊來說,繳獲敵人的武器是擴充自己實力的最主要的來源!

“沒有吃沒有穿,自有那敵人送上前,沒有槍沒有炮,敵人給我們造!……”

“蔣介石這個'運輸大隊長'會給我們送來大炮和彈藥!"

像這樣的臺詞不斷的出現在歷史劇中,確實當時也是這樣的!我們這支戰無不勝的人民軍隊在建立之初時的裝備的來源主要就是依靠的繳獲!

2、 在土地革命時期我們的軍隊的裝備100%的依靠的是繳獲。紅纓槍、大砍刀是當時的主要武器,隨著戰鬥勝利後的武器補充才有所壯大!幾次革命關鍵時刻面對隊伍中有不堅定者離開時,我們的先輩領導者常說的一句話是:‘人可以走,槍必須留下’,在那時帶槍當逃兵是罪無可赦的!因為我們的武器都是依靠鮮血和生命來獲得的!

3、 在抗日戰爭時期我們的軍隊有了自己的兵工廠,也只是以修理為主!沒有完全的製造軍械的能力。利用報廢的槍支火炮的零件再組裝新的武器,當然這種武器的精密度和可靠性及壽命很低!我們的戰士在戰鬥結束後會收集彈殼和彈頭,回去後再次裝藥!這樣的槍彈的槍口初速低,只能在近距離產生殺傷效果,並且在遠距離時會有嚴重的偏離!自己鑄造的手榴彈經常會有臭蛋或只是炸開兩半的現象,起不到大的殺傷效果!所以在那時候只有老兵、神槍手才會配給原裝彈藥和手榴彈!

繳獲才是我們當時的對武器獲得的最主要來源!那時候的國際援助包括前蘇聯的對華軍援都給了國名黨軍隊!我們本著自力更生的不屈不撓的精神來擴展壯大自己!

4、解放時期時的繳獲也不是隨意的使用的!“一切繳獲都要歸公”這是當時鐵的紀律!主要是因為當時我軍的裝備參差不齊,型號紛亂,繳獲後要統一的整理分配!(舉例:那時的步槍口徑特別的亂,6.5mm、7.62mm、7.7mm、7.92mm、9mm、11.43mm等等這些複雜的口徑)直到抗美援朝初期,我軍的槍械型號還不能實現全軍的統一配置!(例如38軍就是全軍使用日製武器,39軍是使用中正式步槍)

但是在戰鬥勝利後的繳獲也不是想象的那麼容易,大家有興趣可以去看看那些歷史戰鬥資料,往往都是擊斃的敵人很多但是繳獲的槍支不多!敵人也是知道失去武器就意味著壯大對手的道理的!寧可丟下屍體也要收回武器!(當然打擊敵人輜重部隊的繳獲會多些)

5、 直到抗美援朝後期我軍採用輪換換裝參戰才完成了輕武器裝備的制式建設!56式槍族是我軍自行仿製製造的第一種制式武器!隨之以後的63式,被糟蹋了。81槍族落後了。95.97槍族等等才完全實現了獨立制式裝備!擺脫了以敵之所有為我所用的歷史!

6、 就這一方面在戰場上撿取武器是必須的,但是在戰鬥結束後是不允許隨意使用的!

就這一點我們偉大的戰無不勝的人民軍隊找世界之林是絕無僅有的!

其他那些沒有軍工支持的他國軍隊都是依靠出賣自己國家的利益和尊嚴及資源來獲取制式裝備的!像45年的以色列、伊朗、伊拉克、埃及、阿富汗、越南等等都是依靠進口或換取!

二、不允許撿!

1、從一戰開始的歷次世界戰爭和局部戰爭中世界各個主要參戰國家都是有自己的制式武器裝備的。

2、按二戰時期的幾大巨頭來說!

美國的M1步槍槍族,勃朗寧機槍都是使用7.62mm槍彈,湯姆遜衝鋒槍、M3衝鋒槍都是使用0.45口徑槍彈!

德國的98K,mg34、mg42、MP44等等都是7.92mm口徑!衝鋒槍使用9mm口徑!

英國的李恩菲爾德步槍、維克斯7.7mm機槍、7.7mm布倫式輕機槍都統一了口徑!

蘇聯使用的莫辛納甘步槍、PPSh41式衝鋒槍、捷格加廖夫輕機槍、M1930式馬克沁重機槍都是7.62mm口徑!

小日本的38式和歪把子及仿製的zb26機槍都是6.5mm。

這些國家都統一了槍械口徑其目的最主要的還是為的後勤供給的統一性和便捷性!另外與敵對國的槍彈口徑不能一樣,也是考慮到己方武器被地方獲得後會因為彈藥不通用而無法長期使用!(這裡說下美國的7.62mm和前蘇聯的7.62mm雖然口徑一樣但是彈丸長度和彈殼尺寸是不一樣的,不能通用!美國7.62*51mm,蘇聯7.62*53mm)

這些國家在步兵戰鬥條例中明確的規定士兵在手中武器及彈藥確保使用的情況下不允許在戰鬥中撿取地方武器使用!

其根本原因就是避免傳達戰場錯誤信息,每種槍支在擊發時所發出的聲音是不一樣的,甚至是差別巨大,稍微有戰鬥經驗的士兵就能根據槍聲的不同辨別出使用的武器及距離!如果隨意的使用敵方武器射擊會造成戰場信息混亂,甚至造成己方互殘!

再有就是戰鬥班組的武器配置是經過科學配置的,彈藥基數是根據戰鬥任務不同而變化的。一個戰鬥班組間的戰術戰鬥配合中互相的支持彌補彈藥是經常的事情。如果有成員使用繳獲武器戰鬥,在彈藥互補上會有混亂狀態,這是絕不允許的!(除非是彈盡援絕之時)

還有就是在己方裝備充足的情況下過量使用敵方武器,會造成士氣下降(敵人的武器好,自己的武器不如人家會有恐懼感)!

在越戰中,確實出現了美軍撿取越軍的AK47使用的情況。但這種情況被美軍高層即使制止了!因為越戰初期美軍使用的的M-14步槍的使用效果確實不如蘇制的AK47,但是美軍及時換裝了M16步槍,並及時根據戰場實際情況作調整在1967年正式裝備了5.56小口徑步槍M16A1。開歷史先河!

在當今世界之中槍械的發展已經形成了盟國之間的通用,敵對國之間的絕對獨立!

5.56mm是主流,世界大多數國家的統一口徑!

4.45mm是對立,前蘇聯及俄羅斯的必須堅持!

5.8mm是創新,崛起的新生力量!

7.62mm好像是中流砥柱,若干年內不會消失!

三、還有一種就是撿不撿無所謂!現在在非洲的一些衝突地區,衝突雙方的武器都差不多是一樣的(AK47),所以撿起來和扔掉的都一樣,哈哈,無所謂了!


杜陵閒人


題主的說法有問題。戰場上撿敵人的武器是可以的。只不過通常不如自己原有的武器好用罷了。

一個戰場上的士兵,如果他本身裝備精良,彈藥充足,而且有良好的後續補給,那麼當然不必去撿敵人的兵器,還是用自己的武器好用。但如果他所在的部隊,槍械、彈藥並不充分,那麼在萬不得已的時候,撿起敵人的兵器使用,也是完全可以的——別說撿起敵人的兵器了,就是撿一根棍子,撿一塊板磚也能輪起來砸人啊。

這樣的例子比比皆是,尤其用於戰爭中裝備落後的一方。比如歷史上中共軍隊在土地革命戰爭、抗日戰爭、解放戰爭中,因為物資條件匱乏,繳獲敵方武器是相當重要的武器來源。而在1944年的豫湘桂會戰中,日軍打到後面,也有不少用繳獲的美式武器繼續作戰。

當然,隨著軍事科技的不斷髮展,在各軍事發達國家中間,這種情況在減少。“撿起敵人武器使用”更多是一種萬不得已的手段。

原因首先是敵方武器與我方作戰系統的兼容性越來越差。冷兵器時代,敵我雙方的長矛、大刀、盾牌就算輕重不一,撿起來用不太順手,但好歹能砍人。到20世紀,就必須考慮槍械和彈藥的通用性。敵人的槍可能只適合敵人的彈,而和我方槍械彈藥並不配套。而到21世紀後,戰爭更多強調個體與整體的統一,包括信息交換。士兵手持的武器可能具備更多信息化模塊,能夠與我方的指揮和通訊網絡連接。這時候,使用敵方的槍械,不能有效融入我方網絡,就必須更加慎重了。

其次原因是敵方武器中可能包含一些陷阱。比如敵方留在戰場的武器可能具有自毀殺傷模塊,隨便撿起使用可能遭到損失。甚至使用敵方武器還可能將我方的信息情報暴露給敵方,這樣就更危險了。


巴山夜雨涮鍋


我是薩沙,我來回答。

原因如下:

第一,容易遭遇詭雷

工兵佈雷中一個重要的方法,就是放一支槍,然後設置詭雷。

無論哪國工兵,都有這種方法,而且經常用。

因為繳獲敵人武器,都算是戰利品,是士兵和軍官都會有好處。

那麼,戰場期間你隨便撿起敵人武器,就很有可能會觸雷。

自己被炸死不說,還得連累身邊其他戰友。

第二,容易造成誤傷

在戰爭中,武器成為識別敵我的重要方法。

因為軍服尤其是迷彩服可能大同小異,鋼盔之類也不是那麼容易識別,武器則是最直白的東西。

那麼,你撿起敵人武器就很危險。

打個比方,解放軍和美軍作戰,你扔下95式撿起M4。戰友和你倉促遭遇,很容易通過槍支誤認為你是美軍,直接先開槍再說。

所以,美軍在越戰中有明確規定,不得隨意使用敵人武器,即便當時M16經常卡殼,穩定性不如AK47。

第三,大大降低戰鬥力

槍支和其他武器不同,不是說你撿了一把好槍戰鬥力就提高了。

實際上,所謂的好槍還要看訓練情況。

打個比方,我用50年代的56式半自動,你用美軍精銳的M4卡賓槍。

顯然,似乎你的槍好,我撿了你的槍應該戰鬥力會增加。

其實根本不是這樣。

任何一款槍械,比如通過大量的實彈訓練才能夠掌握,實戰中才有較高的精度和快速反應。

你從沒用過M4,怎麼可能一用就能用好呢?你還不如老老實實用你的56式半自動,實戰中只要用的得心應手,戰鬥力會更高。

越南戰爭中,一些越共繳獲了精良的M16以後,甚至不能連發射擊,被迫還是用它的老式武器,甚至是二戰期間美軍的M1伽蘭德。實戰中,用伽蘭德的越共反而能夠大量殺死美軍,精度很高。

這是基本常識。


薩沙


看多了抗戰電視劇,我們經常能看到抗戰英雄打完子彈後,撿起敵人武器繼續戰鬥的橋段,讓觀眾不得不佩服,真是戰鬥力強勁,一個能打十個。

那麼在真實的戰場上,撿到敵人的武器能直接使用嗎?

首先,我們都知道軍隊是有編制的,從服裝到槍支武器都是有著統一的規定。

那麼如果隨意撿起敵人的武器使用可能會讓己方的戰友誤判。

因為不同的制式槍支所發射的聲音會不一樣。在在陣地戰時,突然己方槍聲消失,響起的都是敵方槍聲,換作是你,慌不慌?刺激不刺激?會不會造成誤判,以為己方戰士已經戰死?

而且這點早就被二戰時的德軍想到了。

針對有些士兵不注意撿起槍支的情況,德軍便在這些槍支上面大作文章,看似隨意丟棄的槍支下連接的可能是地雷引線,當士兵把丟棄的槍支撿起來的時候就會爆炸。所以可害苦了那些打掃戰場的士兵,看到擺放詭異的槍,撿還是不撿?

而且呢,敵人的武器你是未知的,你根本不知道你的哪一步操作可能就會產生很大的危害。

或許大家是看多了抗戰片,我們的八路軍因為貧窮所以這武器也是千奇百怪,沒有一點統一,然而那都是電視劇,真實的戰場可不允許這樣做。

除非是彈盡糧絕,準備與敵人殊死一搏的時刻,否則在戰場上千萬不要隨意撿拾敵方武器。


起音


在戰場撿獲對方武器和戰勝之後打掃戰場繳獲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打掃戰場繳獲是集體行為,而在戰場隨意撿獲對方武器則是一種個人行為。而一般而言,是不準士兵隨意撿獲並且使用對方武器的。

首先戰爭一種高強度的行為。在戰場上的各個人都是神經高度緊張的,除了眼睛,很多人還習慣用耳朵來搜索敵情。所以,很多士兵都可以聽出兩種不同槍支聲音的不同。假如隨便使用對方武器,而有士兵憑藉耳朵判斷對方位置進行開槍,很容易造成誤傷。在越南戰爭期間,即使美國的M-16再不適應越南的熱帶雨林環境,也很少有美軍撿AK-47來替代M-16來進行使用。因為M-16沉悶的砰砰砰和AK-47清脆的噠噠噠很容易區分,而隨便撿起對方的武器,很容易早出誤判。

其次對方可能在武器上設置餌雷。很多人可能看過士兵突擊。再一次演習中,特種部隊的老A就曾經故意扔掉自己的95式,還使用八一槓的戰士們看著新奇,就去撿,結果遇到餌雷而報銷。這不是杜撰。在真實戰場上,有很多老手故意在武器旁設置陷阱,等人來鑽。

最後沒有受過專業武器的培訓,很容易走火。在兄弟連裡,有名士兵繳獲了德國人的一把魯格手槍,覺得新奇,就佩帶在身上。結果由於不熟悉手槍性能,導致走火,白白丟了性命。可以說這不是故事。每一種輕武器使用都是要經過培訓的,而隨意使用導致操作不當,只能傷人又害己。


史海記


各國的正規軍隊,一般都擁有統一服裝和制式武器。二戰時期,即便是國力薄弱的中國,蔣校長對手底下嫡系軍隊的武器裝備也做出了硬性規定。中正式步槍、捷克式輕機槍、民24式重機槍成為中央軍三大制式武器。由於當時工業產能不足,部分中央軍也未能滿配製式武器。

正規軍裝備制式武器的最大好處,是減輕後勤部門的繁重壓力。抗戰時期,中國軍隊武器裝備屬於“萬國牌”,造成後勤部門疲於應付。如果戰場上的士兵都去撿敵軍的槍,那麼後勤補給從哪裡獲得呢?總不可能每次都從敵軍手上繳獲彈藥。

戰場上士兵不去撿敵軍的槍,一方面,是自己的武器性能更熟悉更可靠,例如美軍就看不上日軍的武器。另一方面也是方便通過槍聲分辨戰場敵情。每支槍械發出的聲音不一樣,比如三八式步槍和中正式步槍區別就很大。

在戰場上,形勢瞬息萬變,需要時刻注意觀察,從而及時調整作戰策略。前線作戰士兵如果撿了被遺留在戰場槍,容易被誤解成“敵軍”,可能出現不必要的麻煩。當然了,對於經常深入敵後作戰的部隊來說,恰恰需要大量使用敵軍的武器裝備,既可以從敵軍後方獲得補給,也可以使敵方不引起警覺。

抗日戰爭的時候,日軍經常喜歡使用挺進隊的方式進入根據地,以此來尋找重要獵物。這些隊伍穿著八路軍的軍裝,放棄日械武器,裝備清一色的八路軍武器。不經過仔細甄別,日本挺進隊還很難輕易被發現。

另外,戰場硝煙瀰漫,打掃戰場的時候,撤退的敵軍經常以完好無損的武器為誘餌,設置詭雷誘惑士兵上鉤。在抗日戰爭的敵後戰場,八路軍以及新四軍的裝備非常匱乏,武器裝備只能一靠節約,二靠生產,三靠繳獲。對於日軍留下來的武器,我軍打掃戰場的時候,也不是隨便撿起來用,得隨機應變,看是否有陷阱。

參考文獻:

1.佚名:《抗日戰爭的敵後戰場》

2.白虹:《二戰全史》

“許述工作室”成員“醉臥沙場”主答


腦洞大開的歷史


有網友問:戰場上為什麼不能隨意撿敵方武器? 這個提問,比較片面。其實,我軍就是通過殲滅對手,繳獲武器發展起來的。1947年1月,華東野戰軍在魯南戰役中殲滅了國民黨整編第二十六師及全副美式裝備的第一快速縱隊,繳獲18輛美製M3輕型坦克,組建了華野坦克部隊,隨後屢立戰功。

在1948年濟南戰役,對外城的總攻開始。坦克1隊的4輛M3型坦克,作扇形陣勢擺開,直向永固門外守軍工事撲去。鹿砦被碾碎,鐵絲網被壓垮。

37mm坦克炮把一發發穿甲彈、高爆彈準確地向永固門外300米正面的地堡群和城牆城腰上的工事進行毀滅性射擊,隨後在炮兵和爆破手協助下,將城門左側城牆炸開一個6米寬的口子。攻城部隊迅速衝上城頭,鞏固擴大突破口。後續部隊蜂擁而入,突破了濟南外城永固門。

以至於守軍"20分鐘沒開一槍\


深度軍事


戰場上絕不能隨意撿敵方的武器,除非是彈盡糧絕的情況下。

比如在朝鮮戰爭中,有一名志願軍戰士叫關崇貴,他所在的部隊打得只剩下了最後一人,但他卻單槍匹馬多次打退了聯合國軍的進攻,靠的就是撿旁邊聯合國軍屍體上的衝鋒槍。

但是,戰場上是不能隨意使用敵人武器的,一名抗戰老兵就曾經講述過他們在抗戰中經常與鬼子打仗,當他們子彈沒打光的時候,是他們自己的中正式步槍的槍聲,當彈盡糧絕時,老兵們會用小鬼子的三八大蓋進行對鬼子射擊,這時新兵就會以為鬼子上來了,有部分新兵就會扔掉自己的槍逃跑。

所以,敵軍武器是不能隨便撿的


安徽流年


二戰時撿拾敵人的槍支還是可以的,但二戰以後這種行為就無異於自殺了

曾經流傳著這麼一個段子,說在越戰時由於越南的戰爭環境十分溼熱,導致美軍剛剛服役的M16自動步槍故障率居高不下,逼得美軍士兵紛紛撿拾越南人的AK47使用。

這個段子大家聽聽就好,千萬別當真,因為太假了。

(越南戰場上手持M16的美軍士兵)

二戰後使用的自動步槍在聲音上是有著很大差別的,特別是蘇制槍械的聲音和美製槍械的聲音完全不一樣。

在戰場上雙方陣地犬牙交錯,戰線也是曲折蜿蜒,而且由於環境的遮擋,很多時候士兵是看不到敵人的,在打仗的時候雙方分辨敵我的關鍵就是聽槍聲。

如果我的左翼發出的是自家步槍的槍聲,那麼這裡肯定是自己人,安全。

但如果我的左邊發出的是敵人步槍的聲音,那就不用猶豫了,趕緊一梭子子彈先打過去,然後再招呼後方大炮火力覆蓋,實在不行就呼叫空軍支援,將敵方夷為平地!

所以如果一個士兵在戰場上使用敵人的槍支,那麼他99.99%的可能是被自己人打死的。

除了聲音以外,美蘇兩國的彈藥型號也完全不同。

敵人的步槍是無法使用自家的子彈的,所以即便是迫不得已使用敵人的槍支,補給也是個大問題,因為根本打不了幾發子彈就清倉了。(越南人當時用的AK47其實大部分是中國支援的56式自動步槍)

其實在二戰的時候士兵還是可以繳獲使用敵人的武器的。

抗戰時八路軍就擁有不少的日式武器裝備,這些都是從日軍手中繳獲的。當時在中國戰場上無論是日軍還是國軍,用的基本都是拉栓式步槍。這種步槍每打一槍都必須手動拉栓退一次彈殼,射速很慢,槍聲都是單音節,根本談不上什麼節奏,聲音聽起來區別不大。

所以在抗戰時八路軍大量繳獲日軍槍械用來壯大自己的實力,但在二戰之後這個行為就被禁止了。

(日本三八式步槍,很多中國老兵都很喜歡)


千佛山車神


在抗戰時期,八路軍和新四軍的武器裝備基本靠繳獲獲得。在軍隊成立初,很多人都沒有槍,甚至連刺刀都不夠用,只能用一些鐵鍬,木棍當做武器。這個時候只要打完一次戰鬥,就衝到地方陣地上拾取槍支彈藥。在著名影視作品《亮劍》中主角李雲龍更是用五挺輕機槍從丁偉那裡換來了一員虎將。可見,那個時候的槍有多珍貴。

但是在現代戰爭中,士兵卻不能隨意拾取敵人的武器,這又是為何呢?

首先,每種武器都有自己獨特的聲音,一般的士兵都能夠從槍聲中分辨出是什麼槍在開火。如果己方士兵大量的拾取了敵軍的武器,導致陣地上敵方槍聲大作,而己方槍聲稀稀拉拉,很容易讓士兵誤以為是旁邊的陣地已經失守,或者己方士兵出現大量傷亡,容易造成恐慌,對軍隊的士氣造成嚴重的打擊。

第二,每把槍的主人都有不同的用槍習慣,在調試槍械後,會使槍械符合自身的使用習慣,這樣其他人在使用這把槍時會感覺十分別扭,不能正常的使用這把槍。同種槍械是如此,敵方槍械的種類和己方槍械肯定會有較大差別,使用的時候還得花費大量的時間去調試槍械,而且還會因為使用不習慣導致戰鬥力下降。

第三,槍是士兵的第二生命,每個士兵都應該像愛護自己生命那樣保護自己的槍。所以在戰場上,只有死去的敵人才會將槍留在戰場上。如果在戰場上遇到一把槍旁邊沒有敵軍屍體,這就很可能是敵人故意佈置的陷阱。在二戰期間,德國軍隊就這麼做過。在隨意丟棄的槍械下面連接著地雷引線,士兵在拾取槍械的時候就會觸發地雷爆炸。

第四,撿來的槍械使用的零件和彈藥和己方槍械都不一樣,在後勤向前線輸送補給的時候,輸送的彈藥肯定是己方的槍械能夠使用的,並不會因為少數人專門準備敵方槍械能夠使用的零件和彈藥。這樣,撿到敵軍的武器後,將剩餘的子彈打完就沒有作戰能力了,而且如果武器發生故障,還沒有零件維修。

不過不能撿敵人武器並不是絕對的,在自己的武器沒有子彈的危急時刻,可以通過拾取地方的槍械繼續戰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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