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25 案例 西安多家藥店超市售賣假冒“六神”花露水被訴

上海家化聯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家化公司)所擁有的“六神”文字及字母商標經原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核准註冊。多年來,“六神”系列產品在2003年、2006年兩度被評為中國名牌產品,2007年被國家商務部授予“最具市場競爭力品牌”榮譽。

自2016年起,上海家化公司發現西安市場上有多家銷售者在未取得商標授權使用許可的情況下,私自售賣假冒其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上海家化公司通過公證監督的方式在多名被告處購買了標有“六神”註冊商標的產品,後上海家化公司的專業技術人員在公證員的監督下對所購買的花露水進行鑑別,發現眾多被告銷售的花露水均為假冒上海家化公司註冊商標的商品。

為保護自身商標權益,上海家化公司作為原告,向包括西安市滻灞生態區某便利店、西安某醫藥有限公司在內的多家涉嫌侵權方提起訴訟,要求各被告分別承擔停止侵權並賠償損失的責任。

近日,在西安市中院知識產權法官的共同努力下,該系列案件中半數以上因被告主動履行賠償責任並承諾停止侵權,原告上海家化公司主動撤回起訴。在判決結案的案件中,法院避免採用“一刀切”的判罰方式,綜合考慮被告的經營規模、經營形式、主觀過錯大小等情況,判決被告承擔7000元至1.8萬元不等的賠償責任,拉開了因侵權承擔賠償責任的數額差距,大部分被告在收到判決後主動履行了相應義務。本報記者謝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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