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4 江西會昌男子冒充“軍官”流竄詐騙200餘萬 被判13年罰4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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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人提幹、幫人買集資房,幫忙“撈人”……最近幾年,曾某假冒軍人身份,在贛閩兩地招搖撞騙,詐騙金額達200餘萬元。近日,會昌縣人民法院一審以犯詐騙罪,判處曾某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40萬元。

江西會昌男子冒充“軍官”流竄詐騙200餘萬 被判13年罰40萬

▲圖片源自網絡與內文無關

幫人“撈人”失敗被揭發

頻繁出入部隊療養院,住所存有大量“軍官證”、“肩章”、“資歷牌”,家中牆上常年掛著與部隊領導和社會名流的合影……過去幾年裡,曾某給自己營造了一個現役“師長”的光環。然而,紙終究包不住火,2017年7月,曾某因幫人“撈人”失敗被人揭發。

2017年4月,池某向會昌警方報案稱,2014年10月其被一個自稱是廈門某部隊高級軍官的曾某,以能夠通過人脈幫助“撈人”的名義騙取信任,隨後池某分兩次轉賬給曾某,合計50餘萬元。然而,池某委託曾某所“撈”之人依然被法院判刑。池某見事情沒辦成,兩年內多次要求曾某退款,無果後,遂向公安機關報案。

接警後,會昌縣公安局民警立即介入調查。緊接著,更多的受害人相繼在贛閩兩地出現。

詐騙208.3萬元獲刑13年

法院查明,曾某實為退伍軍人。其於1997年入伍,並於2002年退役,此後再無其他服役記錄,而是經常往來於北京、福建以及江西三地。

經查明,曾某並非軍官,其軍官證系偽造。2017年7月,在會昌和廈門兩地警方的通力協作下,曾某在廈門被抓獲。

2013年以來,被告人曾某冒充軍官,騙取他人信任後,虛構事實,以幫人提幹、幫人買集資房,幫忙“撈人”等為由,先後騙取宋某財物56萬元、池某50萬元、劉某55萬元、曾某某2.8萬元、楊某7.5萬元、吳某37萬元,合計共騙取金額達208.3萬元。

會昌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曾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錢財,共計人民幣208.3萬元,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被告人曾某尚未退還部分款項,應依法予以追償。被告人曾某僅對案件的定性有異議,屬於對自己行為性質的認識錯誤,仍可認定認罪態度較好,可酌情予以從輕處罰。該院遂作出以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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