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3 關於南縣中小學危化藥品及易製毒藥品安全督查情況的通報

南縣教育局辦公室

關於南縣中小學危化藥品及易製毒藥品安全督查情況的通報

各鄉鎮中心學校,縣屬各學校(教育集團):

為貫徹落實上級精神,進一步加強安全管理,9月20日—28日,縣局對全縣部分中小學校(15所小學,19所中學)進行了危化藥品及易製毒藥品的安全督查,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主要亮點

1.組織健全,制度完善,責任到人。城西中學高度重視,落實由校長或副校長具體分管學校實驗室危險化學藥品及易製毒藥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功能教室管理制度健全,行管人員蹲點到位,專人負責。浪拔湖鎮中學實行行政監管,有重點記載。

2.藥品管理科學,操作使用規範。大部分學校配置危險化學藥品及易製毒藥品存放專櫃,大部分實驗管理員能根據相關要求,按危險等級,化學性質,使用規則等,分櫃、分層、分類有序安全存放。浪拔湖鎮中學對危化品及易製毒藥品管理較好,安全措施到位。城西中學實驗員專業水準較高,分類明確。遊港中學實驗員業務熟練,賬目清晰,管理到位。

二、存在的問題

中小學校實驗室危險化學藥品及易製毒藥品的安全管理,是學校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大部分學校各項基本工作已步入規範。但也有少數學校,缺乏規範管理意識,管理責任不明確、工作佈置不到位,具體表現如下:

1.制度不全、責任不清導致不重視。除城西中學有組織機構外,其他學校都沒有成立危化藥品及易製毒藥品管理領導小組。除城西中學組織實驗員和理化生教師進行相關培訓外,其他學校均無危化藥品和易製毒藥品安全培訓資料。危化藥品室除立達中學和浪拔湖鎮中學外,其他學校均未安裝監控設備。部分單位滅火器過期或未配備滅火設備,如青樹嘴鎮中學和新顏中學滅火器過期,華閣鎮中心小學和烏嘴鄉中心小學未配備。

2.存放欠妥貼、賬物不相符。茅草街鎮中心小學、華閣鎮中心小學、復興港中學、烏嘴鄉中心小學等學校危化品櫃當儲存櫃使用,廠窖鎮中學、新顏中學、縣一中均有危化藥品或易製毒藥品未及時入櫃,甚至實驗室桌面擺放有危化藥品,過期化學藥品處置不規範,部分學校二十多年前的過期化學藥品仍存放藥品櫃中;烏嘴鄉中心小學、青樹嘴鎮中心小學、方谷初中、新顏中學、廠窖鎮中學、廠窖鎮中心小學等學校臺賬管理不規範,未建立危化藥品和易製毒藥品使用臺賬;茅草街鎮中心小學、六完小、四完小、三完小、武聖宮鎮中心小學、華閣鎮中心小學、復興港中心小學、明山頭鎮中心小學、烏嘴鄉中心小學、青樹嘴鎮中心小學、青樹嘴鎮中學、明山頭鎮中學、三仙湖鎮中學、新顏中學等學校賬上藥品與庫存藥品明顯不符。

3.使用手續不齊全、雙人雙鎖不到位。烏嘴鄉中心小學、青樹嘴鎮中學、立達中學、茅草街鎮中心小學、廠窖鎮中心小學、廠窖鎮中學、武聖宮鎮中心小學等學校未實行雙人雙鎖管理。

三、相關要求

1.加強組織。建立健全實驗室危化藥品和易製毒藥品管理長效機制。校長是學校危化藥品和易製毒藥品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教導處、保衛處和相關人員應嚴把學校實驗室危化藥品和易製毒藥品登記、保管、領取、回收、銷燬等環節工作。

2.強化管理。建立健全學校危化藥品和易製毒藥品使用臺賬,強化日常管理,嚴格落實“雙人雙鎖”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項安全措施。

3.保障建設。危化藥品室未安裝監控設備的學校於10月底前儘快安裝到位。

危化藥品和易製毒藥品的管理關係到師生生命安全與社會穩定。本次督查,一定程度上提升了相關管理人員的安全管理意識,希望各單位進一步提高危化藥品和易製毒藥品管理和使用的安全認識,健全制度、落實責任,使學校實驗室的安全管理制度化、規範化。

南縣教育局辦公室

201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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