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1 《中央定價目錄》再提成品油定價充分市場化

近期發改委網站關於《中央定價目錄》(修訂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公告中提到,成品油價格暫按現行價格形成機制,根據國際市場油價變化適時調整,將視體制改革進程全面放開由市場形成,成品油定價充分市場化得到了進一步的發展。

依照我國目前的定價機制來看,由原來的22日工作縮短至10個工作日,更能靈活的與國際油價接軌,但由實際監測數據來看,在原油價格出現大幅波動的同時,由於我國是以10個工作為一輪計價週期,而短期內的原油行情大漲大跌並不能完全體現到油價當中,未來我國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改革的最終目標和方向肯定是完全市場化。

我國成品油批發價格已基本實現完全市場價,但零售價格仍需參考國家規定的最高零售限價。從目前的市場發展情況來看,我國也具備市場化定價的條件。國際原油市場維持低位運行,煉油產能嚴重過剩,成品油市場處於供大於求的局面。儘管三桶油依舊佔據了我國煉化產業的半壁江山,但隨著原油進口資質逐步對民營企業放開,其市場競爭力增強,加之國家放寬對外資企業的准入條件,油品市場各方力量起步發展,終端市場競爭更顯激烈。而上海原油期貨上市也助推了成品油市場化進程。

鑑於成品油關係到國計民生以及現行的石油產業運營體制,在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遵循市場經濟基本原則的同時,政府的適當干預和監管是必要的。即使成品油價格完全放開後,政府仍應保留已建立起來的“天花板價”與“地板價”制度,作為企業自主定價的上下限邊界。當市場出現極端狀況時,政府可採取必要調控手段,防止市場崩盤,保障國家能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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