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9 不作為、亂作為典型!保定3人被查處曝光


不作為、亂作為典型!保定3人被查處曝光

 保定市通報3起優化營商環境和項目建設中不作為、亂作為典型問題:

  1.蠡縣正科級幹部丁路強協助某公司辦理審批手續期間收受他人錢款問題。2015年至2019年,丁路強受縣政府委派協助某公司辦理審批手續。為表示感謝,該公司支付丁路強“諮詢費”“顧問費”19萬餘元;丁路強還以其妻名義與該公司簽訂虛假勞務合同,收取服務費33萬餘元。丁路強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9年8月,丁路強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易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原黨組成員徐保軍收受他人錢款、失職失責問題。2015年,徐保軍利用職務便利,為某投資有限公司註冊提供幫助,收受該公司3萬元用於個人日常開支;2016年至2018年,徐保軍在分管投資類企業監督管理工作期間,向該投資有限公司出借資金獲取明顯高於出資應得的收益,未依法對該公司非法經營進行查處,致使該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1394萬餘元。2019年9月,徐保軍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望都縣發展和改革局經貿執法監察大隊原隊長孫永強在辦理業務中索取、收受錢款問題。2018年1月至2018年9月,孫永強利用職務便利,為多名商戶在辦理加油站法定代表人變更、擴建增加經營品種和新建加油站點業務過程中,索取、收受157萬餘元。2019年10月,孫永強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保定市紀委監委)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