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9 青雲譜區規範實名舉報件辦理工作

南昌新聞網訊 為進一步提高實名舉報件辦理速度,規範辦理程序,充分發揮人民群眾信訪舉報的監督作用,近日,青雲譜區出臺了《關於實名舉報件辦理的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實名舉報件的辦理時限、反饋程序、紀律要求作了明確。

《辦法》要求,對提供了聯繫方式的實名舉報件由信訪室向舉報人告知是否受理。受理的實名舉報件優先處置、優先安排調查核實,一般問題在2個月內處理結束,重要、複雜的信訪件需延期的不得超過1個月。在調查處理結束後,承辦部門要在10個工作日內將結果向舉報人進行反饋。

《辦法》規定,反饋工作要至少安排2人在場進行,主要採取當面口頭反饋的方式,反饋全程錄音錄像;確因特殊情況難以與舉報人見面的,可採取電話形式進行反饋,並做好電話錄音和反饋記錄。舉報人對調查結果有不同意見的,承辦部門要認真聽取舉報人陳述事實和理由,合理的要採納,並做好補充調查等相關工作,不合理的要解釋說明清楚。

此外,《辦法》還明確了對舉報人的保護和對工作人員的責任追究。要求對舉報內容、舉報人身份等有關情況嚴格保密,嚴禁私自扣壓、銷燬或將舉報材料和有關情況洩露給被舉報人、被舉報單位以及其他單位和人員。對屬管轄範圍內的實名舉報不予受理或敷衍塞責、無正當理由未按期辦結或未按時向實名舉報人反饋處理結果,將依紀依規進行處理。(蘇珊 殷思萌 南昌日報記者 江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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