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日至21日平綿高速成武段超速曝光如下
以下車輛2018年5月1號至21號在平綿高速成武段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50%,請及時到公安交管部門進行違法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甘肅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九十三 條第一項規定,處於罰款200元,駕駛證記6分的處罰。)
<table><tbody>以下車輛2018年5月1號至21號在平綿高速成武段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50%,請及時到公安交管部門進行違法處理。(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未達70%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四項、第二款,《甘肅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九十三 條第二項規定,處於罰款500元,駕駛證記12分的處罰。)
<table><tbody>十次事故九次快,我們似乎都懂得超速行駛是引發交通事故的罪魁禍首,然而,當看見您的愛車也在上述表格之中,是怎樣的一種心情呢?
倒黴死了,又被抓拍了,怎麼這麼多測速儀?“防不勝防”啊,要記分,還要罰款,去處理交通違法要排隊等候,要扣留駕駛證,還要重新學習科目一參加考試,扎心……
關於超速治理,簡而言之,就是交警部門為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在有限速要求的路段設置合理的限速標準,使用合格的技術監控設備抓拍違法超速圖證,依法給予駕駛人相應處罰的執法行為。
有人曾把交警與超速違法駕駛人之間的較力戲稱為“貓捉老鼠”的遊戲,為了治理超速,交警部門設置固定或移動測速點,通過電子監控抓拍督促威懾駕駛人自覺抵制超速行為。測速執法是交通民警調查和收集證據的方式,道路上設置有限速標誌,限速標準合理,車輛超速行駛就是違法,就應該嚴管重罰,整個測速過程既沒有故意誘導,又沒有設坑陷害,只是客觀的記錄事實。所以我們每位駕駛人在開車過程中應該是全程緊繃安全弦,確保整個駕駛過程不超速不違法,守法應該是公民每時每刻的自覺行為,而不是預知測速而踩一腳剎車躲避超速。
在大多數人看來,交通違法不是“違法”僅是“違章”,《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頒佈實施已14年,大眾的交通法規意識形成還任重道遠,道路上交通違法現象俯拾皆是,無論是數量還是人員分佈都呈大而廣的態勢,有的甚至習以為常,對交通違法不以為然,不以為恥,不覺得是見不得人的醜事。可是,您想過那些因為交通違法導致交通事故受傷致殘、生活不能自理、飽受傷痛磨難的受害者嗎?您想過那些因為超速導致在交通事故中瞬間失去至親,陰陽兩隔生離死別的家庭嗎?在他們的痛苦和不幸面前,因違法而付出的罰款和記分又算得了什麼?
只要我們每個人從心靈深處敬畏法律,珍愛生命,遵守交通法規,不想超速,不願意超速,誰也沒有權力從你兜裡掏出一分錢。相反,因測速治理預防的交通事故、減少的人員傷亡、避免的財產損失而產生的無形社會效益,人們很難直接感受得到,交警部門嚴格執法的初心是為了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因為,人的生命安全遠遠高於其他交通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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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武高速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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