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外國人居住條例是“狼來了”嗎——從中國歷史到現實的反思

在人類進入文明社會之前,由於沒有國,當然就沒有“外國人”,也就沒有所謂“外國人”定居的問題。其實,在人類進入文明社會之後的很長一段時間裡,外國人進入並定居,在不同的國家,敏感度也不一樣。一些小的國家,如古希臘,一個個小城邦,來了十個外國人沒問題,湧進幾百上千個外國人,那就不好養活了。但在一些大的帝國,可能皇帝自己就搞不明白,或者不想搞明白國家的“邊界”在哪裡。既然沒有邊界,那自然也無所謂外國人。“外國人”問題,往往是在邊界比較明確,且邊界內外不同群體利益爭議比較多的情況下,才變得敏感。近代西方國家,攜民族主義和民主主義兩大思想工具,建立了新的國家模式,國家主權至高無上,邊界明確,公民身份法定,公民-國家形成了非常現實的利益捆綁,“外國人”問題就不僅僅是敏感了,更是確定國家合法性的重要基礎。那麼在對待外國人來華“永久居住”這個問題上,我們究竟該怎麼“以史為鑑”呢?

一、對待“外國人”的中國主流歷史觀

中國的歷史過於悠久,現在又經歷著快速的經濟社會變遷,這使得中國社會在對待許多問題的時候,各種思想觀點矛盾對立非常顯著。當然,這不是壞事,思想文化,價值觀念多元碰撞,本身就是社會進步的推動力。這次條例徵求意見,引來這麼大的輿論關注,在某種程度上,其實也是中國法制進步,言論自由進步的體現。當然,相比起過去許多立法草案徵求意見默默無聞,悄無聲息就通過了,外國人在華永久居住管理條例卻引起如此大的反應,同時也說明中國真的由一個文明型國家,轉向了一個民族-國家,這既是好事,但也有隱患。

傳統的中國,是一個文明型國家。但是要把什麼是文明型國家解釋清楚,卻比較困難,如果大家有興趣,可以去看兩本書,一本是塞繆爾·亨廷頓《文明的衝突》,還有一本是張維為的《文明型國家》。如果覺得書太長,讀不下,就可以看看亨廷頓《再論文明的衝突》。亨廷頓希望美國成為一個文明國家,而不要陷入族群衝突中,最終走向分裂。他看待中國,也是一個文明型國家。


外國人居住條例是“狼來了”嗎——從中國歷史到現實的反思

《文明的衝突》


文明型國家,如果非要界定一下的話,應該是一種對國家邊界、國民族群結構等不那麼看重,但整個社會有一種得到廣泛認可的文化價值體系,從而可以為民眾提供高度凝聚力的國家。這樣的國家,政權可能會更迭,邊界也可能會有波動,但是民眾主體結構不容易發生根本性變遷,國家不容易出現無法逆轉的分裂。

在看待中國歷史的時候,現在許多人更多關注歷史上那些“非我族類,其心必異”的例子,卻往往不容易看到,或者不願意去看歷史上中華先人寬容待人,兼容幷蓄,海納百川的博大胸懷。畢竟,五胡亂華、安史之亂、宋金對峙等等亂世,更容易出“故事”,而在和平時期悄無聲息融入到了中華民族汪洋大海中的千百萬人,不好找故事,甚至連事故都沒記下多少。

在中國歷史上,以文明國家的包容心態對待周邊各族,積極吸納周邊各族,從而發展壯大自身,歷來是主流。當然,這個主流思想也來之不易,是經歷了西周顛覆、春秋戰國紛亂,在大討論和大博弈中,慢慢形成的。這種對各族兼容幷包,以文明-價值統領國家觀念的思想,在孟子那裡,得到最好的總結,“舜生於諸馮,遷於負adw夏,卒於鳴條;東夷之人也。文王生於岐周,卒於畢郢,西夷之人也。地之相去也,千有餘裡;世之相後也,千有餘歲:得志行乎中國,若合符節。先聖後聖,其揆一也(《孟子·離婁下》)”。政策上的爭議,則集中體現在李斯《諫逐客書》裡。秦始皇,漢人公認的中國封建王朝的開創者,其先人是戎人,並非中原人。他接受了李斯的建議,對來為秦國服務的外國人,採取包容態度,成就了秦國的強大,也成就了千古一帝的偉業。


外國人居住條例是“狼來了”嗎——從中國歷史到現實的反思

開創中華帝國的秦始皇是戎人後代

後來的中國,可以說在對待外國人這個話題上,也產生過許多爭論,沿續超過兩千年的“華-夷”之辯(或者說辯),一直到現在也還有人在辯。但總體上來說,中國封建王朝的統治者,以及社會精英,整體上傾向於對異族、對外國人採取相對包容的態度。他們更在意的,不是族群身份,不是來自哪裡,曾經服務於哪個國家,而是進入中原,進入華夏王朝之後,對華夏文明的認可,對中華大一統的擁護,對儒家“道統”的遵循。

二、歷次外國人“狼來了”的悲劇是如何造成的

當然,開放包容的心態,沒有好的制度設計,沒有好的治理體系跟進,面對外國人-異族人大量遷入,肯定會出問題。中國歷史上,有幾個階段,因為毫無節制的放任外國人進入,付出了慘痛的代價。但是,在討論這些階段的慘痛之前,我們首先要明白一點,導致中國為之付出慘痛代價的,簡單地歸罪於進入中國-中原的“外國人”,那是自欺欺人。我們更要反省的是自己,在態度上,方法上,制度設計上,治理措施上出了什麼問題。

最殘酷的一次外國“狼來了”悲劇,就是“五胡亂華”。根據葛劍雄等歷史學家考證,在西晉時期,人口顛峰值達到了3500萬左右,整個五胡亂華期間,人口總量下降了大約1000萬。這其中大部分都是中原、華北一帶戰爭和災害、瘟疫導致的死亡與遞減,中原一帶人口減少了四分之三。從人口繁衍的角度來說,這已經構成了“滅絕式”的人口遞減了。然而,這次人口大災難,真的應該讓“五胡”,讓當時的“外國人”來背鍋嗎?看這一段歷史,不難發現,當時中原地區的統治

外國人居住條例是“狼來了”嗎——從中國歷史到現實的反思

五胡亂華悲劇不能只讓“五胡”背鍋


階層,典型的按照“人必自辱,而後人辱之”的路徑在走。正是司馬家族的內亂,八王之亂,使得整個統治秩序崩潰,才令得外來人口融入進程被打斷。統治階層在殺害了許多自己的百姓黎民之後,無兵可用,又向外借少數民族勢力的軍伍兵卒,企圖在內鬥中佔據優勢,又進一步令得進入中原的少數民族快速武裝化、軍事化。尤其對比漢朝後期、曹魏時期大量匈奴人、東胡人內遷,並沒有引發亂局,更突顯了西晉時期,與其說是五胡亂華,不如說是司馬家內鬥招致禍亂。且這一時期人口的減少,八王之亂殺的中原漢人,以及因八王之亂導致的饑荒、瘟疫引起的漢人死亡,遠比進入中原的“五胡”害死的中原漢人要多。

五胡進入中原後,相互之間的戰爭,既導致大量漢人死亡、南遷,也導致五胡人口喪失嚴重。這一場持續百年的亂鬥,到前秦基本統一北方才結束,但人口下降最快的時期,恰恰是在八王之亂時期,而非五胡陸續建立政權時。根據葛劍雄等人的研究,五胡建立政權,在部分區域實現相對穩定秩序之後,中原人口反而快速恢復了。漢族在五胡亂華時期人口大減,但很快又恢復,並非漢族多能生,而是北方五胡先後漢化,不但為漢族增加了人口,而且為漢族補益了新的思想、文化與習俗。後來創立隋唐盛世的楊氏家族、李氏家族,本質上來說,都是西遷關隴的漢人,與進入中原的五胡雜交形成的大家族。當我們盛讚隋唐之強盛時,應該先好好思考一下,要不要把魏晉中原人口大規模滅絕的鍋,讓五胡來背。

其實,比五胡亂華,死的人更多的,是從遼到元時期中原與北方少數民族政權持續數百年的大戰。尤其蒙古人統一全國的過程,前前後後可能導致五六千萬中原人口損失。當然,那時候的“外國人”蒙古人,主體人口現在早已成為中華民族的一員,而且還不是蒙古族,而是北方漢族以及其他一些民族。現在的我國蒙古族,應該只是當年蒙古人中的一支。宋朝時的這持續性悲劇,怪罪北方少數民族,怪罪當時的“外國人”也有些自欺欺人了,這時的悲劇,更主要的原因,是漢人血性與開拓精神的喪失,是封建王權與市民社會脫節,導致國家無法整合資源抵禦外侮。也就是說,是封建制度體系系統性問題造成的。

明末清初的變局,也是許多人津津樂道的證明外族可恨的一場大變局,明亡清興幾十年間,全國人口損失上億。滿人的大屠殺確實可恨,但是明朝那些只知吃喝玩樂,卻不顧國家生死的王公貴族們可不可恨呢?那些悶頭髮大財,國家有難卻不捐一分一毫的民間富戶可不可恨呢?一個人口達兩億的國家,被一個人口不到兩百萬的少數民族滅亡了,大規模人口被屠殺了,卻怪罪這個少數民族,這種心理不是可笑,而是可悲。


外國人居住條例是“狼來了”嗎——從中國歷史到現實的反思

平定安史之亂的功臣李光弼是高麗人


三、現代中國應該有什麼樣的“外國人”情懷

1840年英國人入侵,鴉片戰爭打開中國國門,引起千年帝國從傳統國家向現代國家邅變,也讓中國人開始認識到“國民”、“國民性”等等新理念。大歷史的反思就不去做了,太複雜,但千年文明帝國,遭遇百年民族-國家,在人口上的反思,可以總結出幾點:

第一,對外來人口過度的寬鬆確實有風險。不論在什麼情況下,沒有節制地放任外部人口進入自己的國家疆域,肯定是有大的風險的,魏晉南北朝時期是這樣,唐朝中後期是這樣,宋元明清是這樣,我們現在也不會例外。在對待外國人進入本國的問題上,一定要有節制,規則、節奏、標準一定要把握在自己的手裡,而不能過於寬鬆、放任。

第二,過度的僵化封閉既不可能也非常有害。在國家發展強大之後,肯定會對周邊國家的人,形成強大的吸引力,想關起門過好日子,這首先做不到,其次也會讓國民滋生盲目自大,極端狹隘的情緒。宋、明、晚清中國都曾經出現過這樣的思想、情緒,結果大家看到了。所以,讓優秀的外國人進來,給他們國民化待遇,通過引進新鮮血液給中華民族共同體補充能量,是合理的選擇。

第三,制度設計與管控措施要設計好。在承認應該吸納外國人進入的時候,接下來的問題,就是如何把握好節奏,如何將外國真正優秀的人引進來,併為我所用,同時將不利於我國發展穩定的因素斟別出來,並堵在國門之外。其實在這方面,歷史上曹操對待東胡人,李世民對待內遷突厥人,都是很好的經驗,我們不能只看歷史上的悲劇。尤其是唐朝這個開放包容的王朝,值得深入研究。不能只看到安䘵山、史思明兩個番人首領叛亂,也要看到高仙芝(高麗人)為中華開疆拓土,李光弼(高麗人)平定叛亂,阿史那家族(突厥人)守護西北,李嗣源(沙陀)奉唐朝正塑等,研究一下這些少數民族,為什麼能夠很好地融入到中華民族共同體中。

四、再回到《條例》

在討論條例中的一些條文之前,先看一組數據,2018年,中國的與周邊國家的人均GDP對比,對於理解條例中的一些內容或許有幫助。在網上討論《條例》的時候,反對者大多數都在說,萬一黑人來得多了,賴在中國不走怎麼辦?這就是無知者的胡言亂語,敏感的情緒發洩錯了對象。對於未來中國而言,真正要擔心的“外國人”在華居住問題,根本就不是黑人,而是中國的鄰國,相比起鄰國民眾湧入,黑人的數量不值一提,影響力更是差得遠了。我國陸上邊境線18000多公里,與14個國家相鄰,鄰國總人口超過16億。在經濟發展水平有巨大差距的情況下,鄰國會有大量人口湧入中國尋找機會,會想通過嫁給中國人、娶中國媳婦、到中國留學、在中國就業獲得永久居留資格。而且,這種人口湧入是擋不住的,因為不光鄰國的人想進來,我國邊境甚至內地許多企業主,也會願意接納他們。畢竟,可以花1/3、1/4甚至更少的錢僱到一個外國員工,為什麼非要花那麼多錢僱本國員工呢?

外國人居住條例是“狼來了”嗎——從中國歷史到現實的反思

我國與鄰國人均GDP對比


在經濟差距已經形成的情況下,面對外國人湧入的市場需求大,但我國能夠接納的機會供給少的情況,適時出臺一部關於外國人永久居住的條例,規範外國人在華居住條件,按我們的方式、我們的標準來篩選入華外國人,既是對本國國民負責,也是中國作為負責任國際大國應有的舉措。所以,條例本身不是問題,應該制定這樣一部條例。

那麼在制定的時候,要注意什麼問題呢?這或許是真正理性的中國人,應該好好思考的,但這個思考,涉及法律專業研究,以及對中國發展現狀瞭解,篇幅會很大。本篇暫不討論條例具體條文應該怎麼設計,後面再寫一篇從法律和經濟角度來分析的文章。僅僅從歷史的角度來看,條例需要注意這樣五點:

第一,進入中國的門檻要適度。門檻過高了,等於立了一部沒有意義的法,因為能達到的人不會來中國,或者壓根不在乎條例中開出的條件。中國現在對頂尖優秀人才的吸引力,與幾個發達國家相比還有很大差距,所以如果我們對入華定居外國人門檻設得太高,這部法就白制定了。但也不能太低,不能誰都可以進來,條例第十五、十六條門檻設定整體上是比較適度的,爭議比較大的是十七、十八、十九條,特別是第十九條,相當於開了一個沒有標準的彈性口子。在這方面需要細化規定,而不能大而化之,賦權執法機構彈性執法。

第二,立法容易執法難。條例在認定標準,審核材料等方面的執法賦權和賦責,以及相關流程、標準的規範還是過於空洞了,在我國基層執法機構整體素質還不高,徇私舞弊、貪贓枉法現象還比較突出的情況下,如果沒有對執法程序上的非常細緻規定,沒有配套的認定標準,沒有嚴格的追責機制,很容易導致中國居住權,成為一些人“奇貨可居”的買賣。

第三,配套設施設備跟進。想要有序管控外國人進入、居住,就需要有配套的管控設施與設備。僅筆者去過的許多邊境地區,就可以看到,我們要防範外國人進出,其實非常困難。漫長邊境線有相當大一部分,兩邊居民是可以自由進出的,甚至兩邊的人事實婚姻維持許多年了,兩邊的政府也不知道。外國人在中國種田、務工等等,也缺乏管控的條件。如果邊境線都沒有很好的管控,那麼所謂對外國人的斟別、篩選,以及認定其居留資格,便成了一句空話。

第四,要注意移民與反移民國際政治鬥爭形勢變化。移民與反移民,不僅僅是個人口管理、服務的問題,其實也是國際政治鬥爭的一部分。在國與國之間,沒有永遠的敵人,沒有永遠的朋友,只有永恆的利益。現在看起來很親密友好的國家,我們放寬條件,接納他們的人來定居,很可能明天這個國家就成了敵人,那時候定居在我國的該國國民,又是什麼呢?在整個發達國家群體,都掀起了反移民浪潮的情況下,我們的政府,也應該向國民解釋清楚,我們制定這個條例的目的是什麼?訴求在哪裡?接納外國人定居,應該成為國家對外戰略的工具,服務於中國在國際格局中的利益訴求。

第五,要制定促進外國人融入中國社會的系統方案。讓人進來、定居都不是問題,但如果進來的人,不能夠有效融入中國社會,不能夠很好地為中國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做貢獻,那這些人便成了負擔。我們要吸取歐洲引入大量中東、北非難民,可是這些人只要福利、不要勞動的教訓,更要吸取部分國家特定族群、特定宗教信仰群體在特定地方高度集聚的教訓。優秀的外國人來華,我們要歡迎,但是要告訴他們,來了不是坐享特權與福利的,而是要與中國人一樣,用自己的勤勞智慧,謀取屬於自己的利益,同時為社會整體福利做出應有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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