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2 公務員:這幾類人拒絕招錄,報名也沒用

2018年下半年已經來臨,各省公務員考試以及2019年國考已經遙遙可望,很多考生開始啟動自己的複習計劃,但是很多同學不清楚,有些人是無法報考公務員的,希望大家看一看哦。

公務員:這幾類人拒絕招錄,報名也沒用

1、在職公務員以及在編參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2016年國家公務員考試開始明確,在職的公務員和在編的參公事業單位人員是不可以報考公務員考試的,但是注意,這個沒有包括在編的普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如果你不是參公編制,在單位允許的情況下,是可以報考的喲

2、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專科在讀非大三應屆生不可報考公務員考試,本科在讀非大四應屆生不可報考公務員考試,第一學歷為專科的,也不能以專科學歷報考,研究生在讀非應屆生不可以報考公務員考試,也不能以本科學歷進行報考

3、現役軍人

“現役軍人”就是軍隊在編的具有軍籍的人員,按照規定不能報考公務員考試,如果想報考,

必須要在轉業或者退役之後

4、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考試有嚴重舞弊行為的

這一點大家很清楚,包括在後期的政審環節也需要出具無犯罪證明,同時在各級公務員考試中,有嚴重舞弊行為的也不能報考公務員考試的,注意!這裡沒有說在禁考期內的,而是有過此類行為的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考試

可能還有人會關心自己的親屬中有正在服刑的或者有過刑事犯罪記錄的,是否影響自己報考公務員。

一般來講,如果是普通的公務員職位,只要求考生本身沒有刑事犯罪記錄,直系親屬或對自己成長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沒有嚴重的刑事犯罪記錄,

如果是公安類職位,或者涉密單位,政審會更嚴格一些,甚至連直系親屬有犯罪行為待查的都不能通過。

直系親屬包括:父母、祖父母、子女,自己成長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一般是指被其他親屬撫養長大的。

5、公務員和參公事業單位被辭退未滿5年的

注意!是被辭退不是主動辭職,公務員考試公告中並沒有明確說明主動辭職不允許報考,希望考生不要誤解。

公務員:這幾類人拒絕招錄,報名也沒用

這2類人不能報考公務員,其中有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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