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 崇義一男子晚上酒後騎摩托載人,結果2人摔傷自己還被判刑


崇義一男子晚上酒後騎摩托載人,結果2人摔傷自己還被判刑

崇義縣男子酒後駕車搭載他人致傷獲刑

崇義一男子晚上酒後騎摩托載人,結果2人摔傷自己還被判刑

贛州法院網訊 酒後駕車搭載他人,簡直是害人害己。2019年12月5日,江西省崇義縣人民法院依法判決了一起危險駕駛案,以被告人李某棟犯危險駕駛罪,判處其拘役三個月,緩刑四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經審理查明,2019年8月29日晚,被告人李某棟酒後無證駕駛無牌二輪摩托車搭載被害人李某傳,行至崇義縣過埠鎮某處塌方路段時,因操作不當導致車輛失控倒地,造成自己及李某傳受傷及摩托車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被告人李某棟於事故當晚要求其親屬報警。經鑑定,李某棟血液內檢出乙醇成分含量為189.4mg/100ml。經交管部門認定,被告人李某棟負該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

被告人李某棟到案後自願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另查明,被告人李某棟已支付被害人李某傳醫藥費及賠償金共計4000元並取得其諒解。

該院認為,被告人李某棟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其行為構成危險駕駛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李某棟酒後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主動報警並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屬自首,依法應當從輕處罰。其在法庭上認罪態度較好,認罪認罰,故依法可以酌情從輕處罰。法庭綜合考慮被告人的社會危害性、認罪態度和悔罪表現遂作出以上判決。

崇義一男子晚上酒後騎摩托載人,結果2人摔傷自己還被判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