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31 4月15號後,在九江,電動車不是你想騎就騎了!市交管部門給出權威說法

最近,有些自媒體作者發文,稱“4月15號後,在九江,電動車不是你想騎就騎了!”。對此情況,市交管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這是謠言,請市民不要相信。

4月15號後,在九江,電動車不是你想騎就騎了!市交管部門給出權威說法

據瞭解,目前,市交管部門正在會同相關部門結合電動車新國標,初步擬定《九江市道路通行條例》。並明確規定,在九江道路上行駛的,超過國家標準的電動車,將會核發一個臨時的通行標誌,同時對於他的年齡,線路,包括一些權利義務,進行限制。同時,對一些超標電動車會採取一個過渡期的管理,過渡期三年,採取超標電動車逐步淘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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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按照目前規定,超標的電動車有3年過渡期,超標電動車4月15號後禁止上路是謠言。另從交管部門獲悉,九江城區及各縣區的非機動車保有量目前已超過70萬輛,數目比較龐大,這其中也包括超標電動車。這次《九江市道路通行條例》中對電動車生產源頭和末端管理涉及的內容都將會很詳盡。待《九江市道路通行條例》審議通過之後,將會嚴格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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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車新國標顯示,電動車,車型在質量上小於55kg,電池標稱電壓不超過48V,電機額定功率不超過400W,最高車速不超過25km/h的電動自行車符合“新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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