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3 石家莊:無商品房預售證不得收取預付款

日前,石家莊市政府辦公廳下發《關於落實房地產開發銷售和中介代理銷售監管責任制的通知》,指出,石家莊將成立以主管副市長為組長的房地產市場監管領導小組,重點監控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房地產項目是否有通過中介機構、電商平臺、諮詢中心以認購、認籌、預訂、排號、髮卡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取或變相收取定金、預訂款、預付款等費用的行為。

1 關閉違規設立的銷售場所

據瞭解,房地產市場監管領導小組監管範圍為:長安區、新華區、橋西區、裕華區、高新區所有房地產開發項目的銷售情況(含中介代理銷售)及銷售場所(含諮詢中心、接待中心、展示中心等)設立情況。重點監控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房地產項目是否有通過中介機構、電商平臺、諮詢中心以認購、認籌、預訂、排號、髮卡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取或變相收取定金、預訂款、預付款等費用的行為。

其中,對房地產開發企業自行發佈的牆體、圍擋、傳單等違法廣告,由轄區政府依法取締或強制拆除,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協調督導;對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設立銷售場所(含諮詢中心、接待中心、展示中心等)的,由轄區政府予以關閉;對房地產開發企業未取得規劃許可手續的銷售場所(含諮詢中心、接待中心、展示中心等)等建築物,由轄區政府予以依法查封或拆除;代理銷售不符合銷售條件商品房、發佈不具備銷售條件商品房信息的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由轄區政府依法查處。而房地產開發企業未取得《不動產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銷售房屋的,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市公安部門依法查處。房地產開發和銷售項目違法用地的,由市國土部門依法查處。

2 重點監察違法預售等行為

已取得《不動產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尚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房地產開發企業以認購、預訂、排號、發放VIP卡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取或變相收取預訂款、預付款預售商品房的,屬違法預售行為,由市住建部門(綜合執法)依法查處。

未取得房地產開發營業執照擅自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的;未取得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營業執照擅自從事房地產中介經營的(含網絡平臺);房地產開發企業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在報紙、電臺、電視臺等媒體、網絡媒體、戶外媒體違法發佈房地產廣告的,由市工商部門依法查處。已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未按規定實行商品房明碼標價、價格欺詐等價格違法行為的,由市發改委(物價)部門依法查處。

(燕趙都市報 記者王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