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無錫檢察機關“零接觸”依法快訴的涉疫情網絡口罩詐騙案件一審宣判

3月4日下午,無錫市新吳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張某某涉嫌通過網絡虛假銷售口罩詐騙案一審開庭並當庭宣判,被告人張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五千元。

據悉,該案系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以來,無錫市新吳區人民檢察院運用信息化手段實現“零接觸”起訴的首例涉疫情刑事案件。

無錫檢察機關“零接觸”依法快訴的涉疫情網絡口罩詐騙案件一審宣判


無錫檢察機關“零接觸”依法快訴的涉疫情網絡口罩詐騙案件一審宣判

經查明,2月3日至5日期間,時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犯罪嫌疑人張某某利用被害人急於購買口罩的心理,使用微信、陌陌等網絡社交軟件,發佈有大量一次性醫用口罩出售的虛假信息,以銀行轉賬、微信收款等方式,從二名被害人處騙得貨款共計人民幣48000元。

案發後,無錫市新吳區人民檢察院高度重視,第一時間派員提前介入,進一步提出取證意見,在疫情防控環境下有效引導偵查活動。2月26日,該案移送審查起訴,無錫市新吳區人民檢察院充分發揮無錫市人民檢察院《關於充分履行檢察職能助力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指導意見》精神,圍繞“非必須、不接觸”的辦案原則,以案卷書面審查為主依法從快辦理該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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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減少疫情防控期間的人員聚集、流動,2月27日上午,承辦檢察官利用遠程視訊系統告知犯罪嫌疑人權利義務、開展遠程提審工作,並聯系值班律師提供在線法律幫助,依靠該系統實現值班律師對認罪認罰案件自願性的全程見證,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訴訟權利。2月27日下午,無錫市新吳區人民檢察院依法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向法院提起公訴,並依法提出確定刑量刑建議。

無錫檢察機關“零接觸”依法快訴的涉疫情網絡口罩詐騙案件一審宣判

該案從受理至提起公訴用時僅2天,實現對於涉疫情刑事案件優先辦理、依法快訴,保障疫情防控與辦理案件“兩不誤、兩促進”,助力打贏新冠肺炎疫情阻擊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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