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1 有償補課,可能連老師都當不成了!安徽一市六部門聯手出擊校外培訓機構!

有償補課,可能連老師都當不成了!安徽一市六部門聯手出擊校外培訓機構!

今天上午,

合肥市校外培訓機構

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

專項工作會議

在合肥政務中心召開

其中,進一步規範全市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行為,加強校外培訓機構管理,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工商局、市食藥監局、團市委六部門聯合下發《關於對全市校外培訓機構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排查重點:提前教學、強化應試

根據方案,希望通過校外培訓機構的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專項行動,消除安全隱患,查處無證辦學機構,規範培訓機構管理,遏制違規辦學行為,依法維護學生權益,確保少年兒童健康成長。

專項行動重點聚焦“安全隱患、無證無照、幼小銜接、超綱教學、在職教師參與補習”等突出問題,具體排查範圍:

1、存在消防安全、食品衛生安全隱患的辦學機構。

2、非法開展教育培訓的機構。

(1)未取得辦學許可證,且未取得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級證書的機構。

(2)取得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但未依法取得辦學許可證的機構。

3、以學前班、幼小街接班等名義違背幼兒身心發展規律和認知特點提前教授小學內容、強化知識技能訓練。

4、校外培訓機構開展“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學科類培訓。

5、中小學校和教師違反行為規範相關情況。

在職教師有償授課或取消教師資格

方案要求,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要準確把握法規政策,結合轄區實際,細化整改措施,依據部門職能,明確問題處置權責,確保問題整改到位,常態化監管到位。

1、對存在消防安全、食品衛生安全等重大安全隱患的校外培訓機構,立即責令停辦。

2、對無證無照和有照無證的校外培訓機構不具備辦理證照條件的,立即責令停辦或取締;對無證無照和有照無證的校外培訓機構具備辦學條件的,積板指導其依法依規辦理相關證照。

3、對依法批准的校外培訓機構(含少年官),要遵循幼兒身心發展規律和認知特點,嚴格規範辦學行為,不得以學前班、幼小銜接班等名義提前教授小學內容、強化知識技能訓練。

4、堅決糾正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重點清理“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 和各類銜接班等。嚴禁校外培訓機構組織中小學生等級考試及競賽,堅決查處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與中小學、幼兒園招生入學掛鉤的行為,依法追究有關學校(幼兒園)、培訓機構和相關人員責任。

5、堅持依法從嚴治教,堅決查處中小學在職教師到校外培訓機構有償授課、誘導或逼迫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等行為,一經查實,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直至取消教師資格。

有偿补课,可能连老师都当不成了!安徽一市六部门联手出击校外培训机构!

年底前完成整治

(一)大排查階段(2018年9月中旬完成)。

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在原有摸排的基礎上,由教育部門牽頭,會同工商、人社、民政等部門,全面排查校外培訓機構,建立校外培訓機構名錄、存在問題臺賬、輿情信息清單等,實行“一校一案”制。

(二)大清理階段(2018年10月中旬完成)。

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對排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調查核實,確定清理問題,建立清單制度,明確時間表、路線圖、牽頭單位和責任人。

(三)大整治階段(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依法加大整治力度,對存在問題的校外培訓機構限期整改,按期督查督辦,對整改達標、獲准辦證、已經關停的機構進行確認,實行銷賬制度;對整改後仍不達標的校外培訓機構予以關停;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學校或機構採取聯合執法、集中治理。

將建校外培訓機構“黑白名單”

根據實施方案,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專項行動按照“市級指導,縣區為主,標本兼治,社會監督”原則,形成市、縣(市)區、街道(鄉鎮)三級聯動的綜合監管機制。

教育部門牽頭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校外培訓機構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查處面向中小學生和幼兒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的校外培訓機構;牽頭建立《白名單》和《黑名單》,並向社會公佈。

食藥監部門負責對校外培訓機構涉及食品安全問題進行日常監管,組織對存在食品安全隱患的校外培訓機構進行查處;配合其他部門對存在其他違規問題的校外培訓機構進行聯合查處。

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對校外培川機構違規發佈虛假招生廣告行為進行查處。接受投訴舉報線索或日常監管中發現的已取得工商營業執照但未取得導教育部門辦學許可證的教育培訓機構,通報給同級教育主管部門;配合其他部門開展校外培訓機構聯合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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