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2 華安縣財政投入30萬元購買政府救助險

近日,華安縣衛生健康局與保險公司簽訂《華安縣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政府救助保險協議》,縣財政撥付30萬元,為參與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救治的工作人員和新型冠狀病毒患者兩類人員購買“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政府救助保險”,保險期限半年。而該保險現已陸續投放,為他們免去後顧之憂。

據悉,此次受保人員分以下兩類進行保險保障:一是參與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救治的工作人員(全縣醫務工作者,縣、鄉鎮、村疫情防控工作人員),在保險期間內每人人身意外身故、傷殘責任限額50萬元,其中每人意外醫療費用責任限額5萬元;保險期限內累計責任限額:500萬元;每次事故責任限額:200萬元;二是新型冠狀病毒患者政府醫療費兜底保險,全縣戶籍人口:16.8萬(含在華安縣域內工作非華安戶籍人口),在保險期間內,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患者導致身故、殘疾的限額每人10萬元;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患者醫療費兜底(不分醫保目錄內外),保險期限內累計責任限額:500萬元;每次事故責任限額:200萬元。

此外,該保險公司還啟動應急預案,成立專項工作組部署服務工作;開通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理賠綠色通道,24 小時受理理賠報案;開通24小時客戶報案熱線95518,該公司線上24小時隨時待命。

導報記者 張雄敏 通訊員 黃建和 編輯 洪婷婷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