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2 通知!涉及蚌埠慢性病醫保門診…

安徽省醫療保障局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

醫保門診慢性病等服務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醫療保障局,省醫保局有關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最大程度減少我省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慢性病、特殊病(以下簡稱“醫保門診慢性病”)人群流動、聚集造成疫情感染的風險,做好疫情防控期間醫保門診慢性病服務管理,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在鑑定辦證上提供便利

鼓勵各級醫療保障部門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為醫保門診慢性病申請、鑑定及辦證提供便利,實現“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各統籌地區可通過醫保信息系統或互聯網渠道、電話傳真等方式,受理參保人員醫保門診慢性病申請。逐步將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聯網結算的就診記錄,作為醫保門診慢性病鑑定證明材料,減少或取消書面證明材料。慢性病卡(證)可採取郵寄等方式送達參保人員,逐步過渡到通過信息系統標識慢性病身份。

二、在門診帶藥上提供便利

對患有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的參保人員,病情穩定並需要長期服用固定藥物,且符合長期處方制度規定的,醫保支付實行按長期處方結算。參保患者醫保門診慢性病一次處方藥量,可在遵循醫囑的條件下延長至3個月,減少老年人、有基礎疾病、免疫力低下等人群入院取藥引發疫情感染風險。

三、在異地結算上提供便利

各統籌地區要健全完善醫保信息系統,醫保門診慢性病省內異地就醫費用原則上實行聯網即時結算。已開通醫保門診慢性病異地就醫即時結算的統籌地區,要保持信息系統穩定,提高在線結算率;未開通即時結算的,可通過微信、QQ、電子郵箱等互聯網渠道,收取參保患者就醫證明材料掃描件,先行按規定結算費用。參保人員通過郵寄等方式,或在國家宣佈疫情解除後3個月內補正就醫證明材料原件。因疫情防控需要,在統籌地區外臨時居住的醫保門診慢性病人員,在當地定點機構的購藥費用可按規定納入報銷。

四、在報銷週期上提供便利

參保患者因疫情防控等客觀原因,造成年度醫保門診慢性病醫藥費用未能及時報銷的,不受統籌地區基金決算年度等因素限制,醫保結算時間可延長至國家宣佈疫情解除後。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健康脫貧綜合醫療保障等報銷週期參照本規定執行。

五、在服務保障上提供便利

各級醫療保障部門要加強組織保障,督促經辦機構、窗口單位等按照國家對公共服務場所疫情防控要求,落實通風、消毒、體溫檢測等必要措施,保護辦事群眾和工作人員的健康與安全。應盡最大可能提供“不見面”服務,及時公佈醫保門診慢性病服務的聯繫地址、電話、傳真、電子郵箱及其他互聯網服務賬號,安排專人負責、專人值守、專人答覆,保障疫情防控期間醫保服務暢通,為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做出積極貢獻。

安徽省醫療保障局

2020年1月31日

校檢:謝祖武

監製:成 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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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日打贏

這場看不見硝煙的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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