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6 山東:公安檢察院聯合發文,未來將聯手掃黑除惡

近日,省公安廳、省人民檢察院聯合印發關於建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協作機制的意見

,要求進一步加強全省公安、檢察機關的協作配合,充分發揮各自職能作用,建立“協作會議、聯合掛牌督辦、重大涉黑涉惡犯罪案件通報、聯合調研、聯合培訓”五項制度,依法、準確、有力地懲處黑惡犯罪。

意見明確,山東省公安廳、省人民檢察院建立協作會議制度,每季度召開一次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協作辦公會議,公檢雙方通報前期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情況,特別是對重大涉黑涉惡案件的偵查、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和提起公訴的情況,分析問題,研究制定指導性意見。建立聯合掛牌督辦制度,對重大、疑難、複雜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和惡勢力犯罪案件,經雙方共同研究後聯合掛牌督辦,及時通報省高級人民法院,並下發相關市公安局、檢察院;省公安廳、省人民檢察院相關職能部門全程跟蹤,指導辦案單位依法收集、固定、審查證據,有效提高訴訟效率,推進辦案進度。

意見明確,建立重大涉黑涉惡犯罪案件通報制度,公檢雙方指定專人負責對全省在偵、在訴、在審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惡勢力犯罪案件辦理情況的統計、整理和上報工作,並於每月相互通報情況;各級公安機關嚴格依法辦案,全面收集證據,適時提請檢察機關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取證工作。建立聯合調研製度,針對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實踐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公檢機關進一步加強調查研究,提出法律適用及打防意見和建議,並適時進行聯合調研,總結成功經驗,剖析存在問題,統一執法思想,指導辦案實踐。建立聯合培訓制度,公檢機關堅持資源共享,充分利用旁聽庭審、專題講座等載體共同開展常態化的掃黑除惡工作專業培訓,不斷提升公安機關、檢察機關掃黑除惡隊伍辦案能力和水平。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