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2 一次網訂賓館經歷讓他找到“發財”路 沒想到......

“今年5月份我在網上訂了賓館,後來沒有去入住,申請退款後,發現住宿費退了,積分卻還在,而該酒店的住宿費可以用積分兌換,我發現這是一條賺錢的好路子,後來我便找了幾個朋友一起做這個事,我以為自己做得挺高明的,沒想到最後還是被你們抓了。”近日,連雲港東海縣公安局白塔派出所經工作,抓獲四名涉嫌詐騙的犯罪嫌疑人劉某(男,24歲)、李某(男,24歲,2人均為東海縣黃川鎮人)、尹某(男,29歲)、居某(男,30歲,2人均為東海縣白塔埠鎮人)。

一次網訂賓館經歷讓他找到“發財”路 沒想到......

2019年11月20日,東海縣公安局白塔派出所接到上級交辦,白塔鎮尹某、居某存在網絡詐騙行為。接到指令後,辦案民警立即展開偵查。經過大量的偵查工作,辦案人員終於發現二人足跡。11月27日晚,民警迅速出動,在轄區一洗浴中心一舉將居某、尹某抓獲。而在實施抓捕時,與居某、尹某同行的劉某、李某驚慌不已,民警遂將四人一起帶回派出所。經審訊,居某、尹某二人對自己實施詐騙的行為供認不諱,並且進一步供認劉某、李某二人是其同夥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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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通過進一步瞭解得知,2019年5月,身在深圳打工的劉某在網上訂購了某集團旗下的賓館,但是當天晚上因為特殊情況沒有前往入住。後來,劉某在網上申請退款。之後,讓劉某驚喜的是不僅住宿費用退了,而且積分也積攢在會員卡里。“我知道這家賓館的積分可以兌換住宿費用,正好我在深圳的工作幹不下去了,不如回家專門刷積分換住宿費,也能賺不少錢。”之後,劉某便從深圳辭職回家,回到家後,劉某便找到其朋友劉某一起利用系統會員積分漏洞刷取積分,後又讓尹某、居某在某網絡平臺銷售積分,用積分抵房費。5月至8月短短的3個月之間,劉某、李某、尹某、居某四人利用刷取來的積分騙取他人住宿費用,涉案金額十餘萬元。“我們開始的時候並沒有發現問題,後來我們發現這個積分存在問題,便上報總部,總部經技術人員核查,確實系統出現了問題,今年8月份以後我們便升級了系統,並將這個情況上報給公安機關。”該集團負責人說道。“我們發現系統升級後,耍來的積分不能兌換房費了,就只能在賣了積分後,就把客戶拉黑,也沒賣出去幾個了,我們知道自己做錯了事,所以我們一般不回家,都在外邊漂著,沒想到剛回來就被你們抓了。”劉某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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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犯罪嫌疑人劉某等四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via:東海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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