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律師應當信仰法律至上

律師應當信仰法律至上

作為推進法治信仰、構築法治理想的行動者,應該把腳下的每一步都當作希望的源泉和意義的所在,用法治的思維去思考每一個問題,用法治的方式去處理每一起案件……

公元前399年,蘇格拉底被指控犯有腐蝕青年等三項罪名,被雅典陪審團判處死刑。根據當時雅典的法律,只要蘇格拉底向法庭道歉認錯便可得到寬恕。但蘇格拉底不願為了偷生而背棄信念,拒絕認錯。蘇格拉底的朋友幫助他買通了獄卒,打開了監獄後門,但蘇格拉底拒絕逃跑。蘇格拉底認為對他的審判雖然違背正義,但自己有服從城邦法律的義務。而秘密逃跑、逃避法律的制裁,同樣不符合正義的原則。就這樣,蘇格拉底在為自己進行了申辯之後,平靜地喝下了手中的毒酒,接受了陪審團的判決。

蘇格拉底被譽為人類歷史上為法律殉身的第一人。他的故事穿越了兩千多年,至今讀來仍讓人思緒萬千。雖然中國也有譚嗣同這樣為變法而甘願犧牲的人,但古老的中國至今仍未建立起真正的法治秩序。作為一種與中國傳統和固有文化格格不入的舶來品,法治在中國的根基還遠未建立,其實現還有漫漫長途需要經歷和跋涉。然而,法治中國的根基是什麼?起點又在哪裡?

自由主義學派認為中國法治的根基是私有產權和自由競爭的市場經濟,保守主義學派則認為中國法治的根基是本土文化和歷史傳統。然而不論是培植經濟基礎,還是挖掘本土資源,他們都是實現法治的必要而非充分條件,與法治之間仍然隔著千山萬水,沒辦法建立直接的對應關係。如果要疏通社會現實與法治理想之間的暗道,還有一樣東西不可或缺,那就是法治信仰。

美國法學家伯爾曼寫過一本書《法律與宗教》,裡面有一句話非常經典:“法律必須被信仰。”但何為信仰?如何才能信仰?能被證實的東西,都是知識,接受知識不叫信仰,那叫理性。信仰針對的是看不見、摸不著、尚未實現甚至根本無法證實的東西,信仰只能憑著一種內心的激情去把握和確認。因此,信仰本質上是一種“偏見”,只不過這種“偏見”超越現實的具體情境,帶有穩定的價值判斷和強大的自我說服功能。回到伯爾曼,他的意思無非是法律必須深入人心,變成每個人內心的一種帶有確定性的“偏見”。伯爾曼的話自然沒錯,但問題是如何讓一個不信仰法律的個人或者民族,逐步建立法律信仰?

美國法學家昂格爾曾認為,形成現代的法律秩序必須要有超驗的自然法信仰。他認為現代法律秩序之所以發源於歐洲,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歐洲有著悠久的宗教和自然法傳統。昂氏這種將原初發生學意義上的條件等同於實現法治必要條件的觀點,一向爭議頗大。一個不容爭辯的事實是,東亞的日本、韓國以及我國的臺灣地區和香港地區都成功建立了現代法治秩序,但卻並沒有類似歐洲那樣的自然法信仰。可見,法治信仰未必完全等同於超驗的自然法信仰。

那麼,在我國何以建立法治信仰?我的答案是樂觀。擁有對法治的樂觀,意味著相信法治的好處,也意味著相信法治一定會在中國生根發芽,茁壯成長。如果每個人,尤其是每個司法實務工作者,都自覺且真誠地抱有這種樂觀,那麼法治在中國的發展便有了意識和觀念的基礎,對法治的信仰也就會慢慢地形成和普及。其實回到蘇格拉底和譚嗣同,我們看到的除了犧牲以外,都還有這種樂觀。試想,如果蘇格拉底不認為雅典城邦的法律會造福絕大多數人,不認為遵守雅典城邦的法律從根本上有益於城邦正義的實現,那他會認為逃避城邦的法律處罰是不正義的嗎?而蘇格拉底之所以認為遵守法律比不遵守法律更符合正義的原則,不正源於他對雅典城邦法律的樂觀嗎?同樣的道理,如果譚嗣同對中國法治的未來徹底絕望,怎麼可能立志要做中國變法流血犧牲第一人呢?歸根到底,譚嗣同是因為他的樂觀、因為他對中國法治未來的樂觀,才選擇以犧牲自己的方式來推動變法維新。

然而,在問題叢生的當下,我們如何能夠保持樂觀心態,進而管窺未來的法治圖景?樂觀絕不能建立在不諳世事、止於“形勢一片大好”的膚淺和盲目之上。樂觀也不能僅僅是一種“青山遮不住,畢竟東流去”的抽象麻醉和精神安慰。樂觀更不能變成與此岸無關的彼岸信仰。樂觀必須是在洞悉了歷史的千般艱難和萬般曲折之後,基於確信中國的未來必須依靠法治而形成的一種使命和堅定。因此,這種樂觀雖然是觀念上的,但卻需要行動上的強力支撐,與行動須臾不可分離。當再次回到蘇格拉底和譚嗣同,我們會看到他們的樂觀正源於身體力行的行動,他們是行動的樂觀主義者。

曾獲得過諾貝爾文學獎的法國作家加繆在其著作《西西弗斯的神話》中,集中闡述了這種行動上的樂觀主義。西西弗斯是古希臘的一個神,因為背叛宙斯,死後被罰要將一塊沉重的石頭從平地推往山頂。每當西西弗斯快要將石頭推上山頂的時候,石頭就會滾回山下的平地,於是西西弗斯又得重新將石頭推往山頂,如此反覆,永不休止。眾神以為用這樣一種無效又無望的工作可以讓西西弗斯陷入絕望的深淵之中,承受比死亡更可怕的痛苦。可是萬能的神錯了。當知道這一切後,西西弗斯堅持每天推巨石上山,非但沒有感到絕望,相反感到了真正的希望。這希望就是每天推著巨石一步步前行的行動。只要想到將會付諸行動,只要想到正在行動中,希望就會從西西弗斯內心深處源源不斷地湧出。西西弗斯的神話給我們的啟示是:行動是戰勝悲觀主義和懷疑主義的最好武器。對於中國人而言,法治信仰的源泉不僅是抽象的、不可捉摸的超驗或終極觀念,更是“不拋棄,不放棄”的堅韌行動。只有行動才會孕育希望,也只有行動者才是真正的樂觀者。離開了以身作則的努力、離開了刻下的行為選擇,我們任何人都無從樂觀,也無權樂觀。

作為推進法治信仰、構築法治理想的行動者,應該把腳下的每一步都當作希望的源泉和意義的所在,用法治的思維去思考每一個問題、用法治的方式去處理每一起案件、用法治的堅定去面對每一個強權,細細繪製、慢慢擴展中國的法治信仰版圖。即便像西西弗斯那樣遭遇前功盡棄、無功而返,也能聚焦於當下,再一次選擇義無反顧的前行。

律師應當信仰法律至上

周垂坤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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