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7 已入獄!非法集結、襲警、刑事毀壞 43歲香港男子被判刑

就2019年6月26日大批示威者包圍灣仔警察總部,一名43歲的吳姓香港男子早前被裁定“非法集結”“襲警”及“刑事毀壞”3項罪名成立,11月2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被告被判處10個月有期徒刑,目前該名男子已入獄服刑。

警方強調,案中被告的罪行非常嚴重,對公眾安全構成極大威脅。警方重申絕不容忍任何破壞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對於任何暴力及違法活動,警方絕不姑息,定會採取果斷行動和有效措施,恢復社會秩序。(央視記者 周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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