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渭南网友通过二三里资讯“身边”话题#3·15维权线索征集# 栏目反映, 2018年以按揭的方式购买高新区时代新城综合楼2号楼一套住宅楼。2019年12月31日通知业主验房,但自己购买的楼层使用电梯与合同里写的并不一样。
记者看到,在该网友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四装饰、设备标准部分,第12条规定电梯:选用日立品牌电梯。据该网友介绍,时代新城综合楼有的单元使用了合同中指定的品牌,而有的单元却被换成了其他品牌,更换后的电梯没有数字显示。
3月6日上午,华商报记者来到时代新城售楼部,一工作人员表示:“去年年底,有部分购房业主来售楼部反映过电梯品牌的问题,至于后续怎么解决不清楚。”
随后记者来到新盛路与朝阳大街十字新宇大厦,发现渭南新宇置业有限公司办公地点大门紧闭,记者尝试敲门无人应答,一楼商店工作人员称该公司还未复工。
对此,陕西赛高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律师邓建军表示,电梯品牌是否与规定的一致,是否属同等价位和质量,会对业主的生产生活造成影响,产生潜在隐患。开发商未按合同规定的品牌安装电梯,属于违规行为,业主可联名要求更换品牌。
华商报记者 赵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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