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據咸豐縣政府網消息,2 月 29 日,當地發佈《咸豐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揮部關於有獎舉報新冠肺炎疫情線索的通告》。其中提出,凡舉報發現疑似感染新冠肺炎人員,經醫療診斷屬於確診病例的,每例獎勵舉報人 10000 元。
以下為通告內容:
為進一步有效控制疫情傳播,充分發動廣大群眾參與疫情防控的積極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決定在疫情防控期間實行有獎舉報。現將具體事項通告如下:
一、舉報範圍及獎勵標準
1. 凡舉報發現疑似感染新冠肺炎人員,經醫療診斷屬於確診病例的,每例獎勵舉報人 10000 元;
2. 凡舉報發現疑似感染新冠肺炎人員,經醫療診斷屬於疑似病例的,每例獎勵舉報人 2000 元。
二、舉報方式
撥打縣疫情防控指揮部電話:
0718 — 6822667,0718 — 6823687,0718 — 6822902
三、相關要求
1. 多個舉報人分別舉報同一對象的,只獎勵首個舉報人;
2. 對惡意舉報、藉機誣陷他人的行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3. 對舉報人的個人信息予以嚴格保密;對舉報屬實的,縣指揮部辦公室在被舉報對象確診之日起 20 日內兌現獎勵;
4.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至疫情防控結束。
瀟湘晨報記者文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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