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1 抗癌藥“零關稅”滿百日 藥價到底降沒降?降了多少?

一段時間以來,抗癌藥以民生之疾引持續關注。5月1日,我國以暫定稅率方式將包括抗癌藥在內的所有普通藥品、具有抗癌作用的生物鹼類藥品及有實際進口的中成藥進口關稅降為零。3個多月來,一系列政策紅利相繼落地,民眾在拍手叫好的同時,也在觀察著自己身邊切實發生的改變。

抗癌藥“零關稅”滿百日 藥價到底降沒降?降了多少?

抗癌藥價格到底能降多少?

從今年5月1日起,進口抗癌藥品關稅降至零,原16%增值稅可選擇按3%簡易納稅徵收。有部分患者和媒體甚至解讀為,“‘零關稅’和增值稅減按3%徵收,相當於藥價能降低近20%”。

那麼,降稅政策在抗癌藥品終端零售價格上到底能體現出多大的降幅?對此,中國藥科大學國際醫藥商學院副院長丁錦希、講師李偉,從專業角度進行了分析。

上述兩位專家經測算後認為,大部分抗癌藥品實際價格下調幅度主要集中在2%-6%之間。

降幅為何沒有公眾期望的那麼高?

為什麼實際價格下調幅度沒有公眾期望的那麼高?專家分析,原因主要有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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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降關稅涉及品種範圍小。在原有關稅稅則中,進口抗癌藥品中的單克隆抗體和其他生物製品原關稅即是0%,並未產生影響;同時,小分子化學藥品原關稅為2%,降為零後對價格僅有小幅度影響。

二是增值稅計稅依據發生變化。假設A藥品出廠價800元,經銷商以1000元/盒的價格銷售給醫療機構。在這個環節降稅前16%的“一般納稅”是以企業購進和銷出價格的增值部分200元為計稅依據,應納稅32元/盒;3%的“簡易納稅”則以單筆銷售金額1000元/盒為計稅依據,應納稅30元/盒,所以降稅前後差額僅為2元。因此,由於兩種納稅方式計稅依據不同,應繳納增值稅率不能簡單認為“降低了13%”。

三是對於國產藥品,不存在關稅的影響,有些生物製品2014年底前就已採用了3%的簡易辦法徵收增值稅;也可能會有企業經測算後仍然選擇按照16%的增值稅繳稅。這些情況下稅改政策對終端價格都不會有影響。

哪些關鍵因素影響降幅?

丁錦希、李偉認為,一般來說,稅改政策對企業稅費負擔影響主要取決於兩個因素。

首先,與流通加價率呈正相關,即“加價率越高,降稅政策效果越顯著”。

仍以前述A藥品為例,在出廠價(800元/盒)不變的情況下,若經銷商提高加價率,以1200元/盒售出。降稅前應納稅64元/盒,降稅後應納稅36元/盒,差額為28元,遠大於前述舉例中的2元。

其次,與流通交易環節呈負相關,即“流通環節越多,降稅政策影響越小”。

抗癌藥“零關稅”滿百日 藥價到底降沒降?降了多少?

當前述A藥品出廠價與終端價格不變,但是由經銷商經過流通企業再銷往醫療機構。假設經銷商以900元/盒的價格賣給流通企業,流通企業以1000元/盒的價格賣給醫療機構,降稅前應納稅32元/盒,降稅後由於出現了兩次交易,應納稅57元/盒,反而出現了增長。

此外,3%“簡易納稅”無法對企業運營過程中相關成本(如倉儲和管理成本)進行抵扣也會削弱降稅政策的最終效果。

專家分析稱,當前中國藥品行業上市公司平均利潤率在14%-18%左右,即使按本次降稅對終端價格的平均影響為4%左右計算,如果企業不調價,將明顯提高企業利潤率。

專家認為,國家主管部門還應與企業充分溝通,在核實藥品流通各環節的真實加價和開票納稅情況的基礎上,指導企業精準測算藥品價格降幅,合理降價,既保證將降稅額度全部讓利於民,又不干擾市場正常運行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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