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婆婆將所有財產給了大姑姐,在婆婆需要兒子、兒媳照顧時,兒子、兒媳怎樣做才是正確的?

墨然7575


自己給自己挖坑,挖坑的人不需要兒子兒媳,他相信自己的信念,而且很堅定自己的選擇,他相信女兒會把她管的很好,這是他已經給自己規劃的未來路程。人的差別就在於腦子不夠用。


白石61


我們家也是,而且在我和我老公剛認識的時候,她們家就明確的告訴我,房子將來給女兒,我心裡明鏡的一樣知道是被算計了,但我真不在乎他家那套房子,在我所在的城市,基本也就是一個廁所的價錢,我也明確告訴我老公,我們家規矩,房子給誰,誰養老,以後每年給點錢就行了,你們家自己挖的大坑自己往回填吧,把房子給女兒,將來讓兒子養老,拖著兒媳想給你家倒貼,帳算的挺明白,誰都不是傻子


a用戶147258369



婆婆將所有財產給了大姑姐,這是沒有問題的,因為老人的財產有自行處理的權力,任何人都不得干涉,更不能以此為理由不行撫養的義務。

現在婆婆老了,需要讓兒子、姑娘來撫養,這個從法律層面來講,應該一點問題都沒有。因為她生養了你們,你贍養他們也是義不容辭的。

撫養是應該撫養,但老人的伙食費用、治病費用錢應該由誰出呢?我認為老人自己有時應該由老人自己出。但是老人卻把財產等都給了女兒,那怎麼辦呢?我想應該有兩個辦法,現敘述如下:

第一是把老人的財產要回。老人的今後,用錢的地方還很多。如果自己把錢給了一個人,再讓另一個人出錢撫養,雖然法律可以支持,但是人情這一關是過不去的。是給自己孩子帶來隔膜的根源。因為老人的不公平,會讓弟兄姐妹不合,父子婆媳不睦。也是造成孩子不孝的根源。

二是姑娘既然得到了母親的財產,就應該承擔母親的養老費用。如果執意不肯拿出母親的財產,那就應該承擔起母親的生活費、醫療費、埋葬費等。誰受益誰付出,這樣才比較公平。

三是老人還有足夠的錢去支持她以後的所有費用,不用孩子們為她付出金錢的代價,那做為兒子兒媳就沒有任何理由去為老人的養老說三道四了。就真心實意、無微不至的去照顧你們的老人吧,畢竟他們是把我們帶到世上,並且用愛把我們養大成人的人啊。


石韮花開放的季節


有一老者.疼大兒.爰麼兒.恨二兒.在他五十歲時.便將家產一分為三.說大兒太辛苦.房孑多分兩間.小兒對社會經念不足.多分三間.二兒子呢.只有一間.我們兩個老人另住.也是兩間.二兒不服.找幹部評理.他卻說.我把你養大了.你還想管我.沒門.幹部也無辦法.二兒自認虧.這之後.他又把所有多分的房子.糧食.一古兒的給小兒子.還說.二娃子沒眼紅.反正我不要你養我老.誰知不到一年時間.他生病了小兒媳便一反常態.把他趕出了家.他便到大兒那裡去.大兒說.你少給我那麼多的財產.我為啥要供養你.你無法便去二兒家.二兒說.有我吃的.就有你吃的.你不必在別處去.他一聽這話.忙說.還是老二懂事


老神仙174724235


婆婆把所有財產給了大姑姐,由此看來,你婆婆是偏袒女兒了。


從法律的角度上來說,父母在財產分配上是有自主權的,也就是說,你婆婆願意給哪個子女,甚至是給不是子女的其他人,或者捐贈出去,也是能夠得到法律支持的。


法律上還規定,子女對父母均有贍養義務,這與得到沒得到財產是沒有因果關係的。



當然,任何一個子女面對父母的這種極端偏袒,心裡都是不爽的,那麼在你婆婆有困難或者生病,需要子女照顧的時候,沒有得到財產的子女或多或少表現出不情願的情緒也是人之常情。


我的父母就把財產給了我的哥哥,只是私下適當給了我少許現金作為彌補,但是,每當父母需要幫助、照顧時,他們總是習慣性地找我,我哥嫂就算去了,也是蜻蜓點水式的走個過場。


在這種情況下,我也常常會有不滿,但無奈又放不下父母不管,只有儘自己所能去盡義務了。



回到你的問題,我認為:


首先,你大姑姐應該自覺自願承擔起照顧父母的大部分義務。


當然,前提是她自覺自願,如果她真的是拿了財產,不管父母,那也最多隻是受到道義上的遣責,是她人品不端,其他人也拿她沒辦法。


第二,如果你婆婆給大姑姐的財產包括了她自己的養老錢、就醫錢,那麼,如果婆婆需要經濟上的幫助,完全可以叫大姑姐出。

她若不肯,是可以走法律渠道強制執行的。因為你婆婆是有能力自己負擔的,只是錢在女兒手裡,女兒應當拿出來供你婆婆使用。


第三,鑑於你婆婆的偏心,作為兒子、兒媳在婆婆需要照顧時還是應當跟你大姑姐商量著,如何共同把婆婆照顧好。


大姑姐能自覺自願多承擔些更好,不能的話,你夫妻也應該照顧你婆婆,不說法律上規定的贍養義務,從人倫情理上說,她也是你的婆婆,你老公的母親,給不給財產都應該照顧的。



有句話說:天下無不是的父母。


並不是說所有的父母都不會有錯,而是,作為父母,他們首先就應該受到子女尊重,得到子女照顧。


羔羊尚知跪乳,烏鴉亦求反哺。


身為子女,我也跟你們一樣常常感到父母偏心、不公平,但是,父母畢竟是父母,又有幾人能夠在他們需要照顧的時候置之不理呢?


所以,我的做法是,儘量勸自己想開點,把財產和盡孝當做兩件事來處理。



父母在人生尚有來處,父母去人生只剩歸途。無論如何,有父母的日子還是幸福的,如果父母不在了,那種子欲養而親不在的感覺,該是有多麼的懊悔。


那些父母沒有財產,甚至沒有收入,需要子女負擔他們的生活的人,不一樣要贍養盡孝嗎?這麼想也就沒什麼了,終歸是自己的父母,不要留下不可追悔的遺憾。


個人看法,供你參考。


我是國家三級心理諮詢師,愛好心理學、教育學,歡迎評論區討論,或關注我(@寧靜之悅),我們一起探討生活中遇到的難題。


寧靜之悅


婆婆將所有的財產都給了大姑姐,這是一個糊塗的舉動,這是一個做老人不明智的決斷。有兒有女的家庭作為一個老人,應該在分財產的時候先考慮一下兒子,女兒的重要性。



如果覺得首先手背都是肉。不想別南任何一方的話,那麼就一碗水端平。把家中的財產仔仔細細地估算一下。然後,再根據家庭的情況考慮一下財產是分割開來給兩個孩子,還是等到將來自己真的走不動了,也幹不動了的時候再分割這部分財產。而且分這部分財產的時候一定要公平。因為現在才父母們的心中,女兒兒子都是一樣的,所以說現在分割財產的時候,社會上普遍都有一種公平分,或者是男孩兒應該多分一些。然後有這個男孩兒。負責孝順自己的父母,等到父母老的時候可以作為唯一的依靠。


可今天我們看到了這個母親。卻在自己非常明智的情況下把財產全部給了自己的女兒。然後給兒子什麼也沒有留下,這樣男孩兒真的有一些失望。可偏偏就這樣分割了財產,到最後這個糊塗的母親還想讓兒子養老
。你想一下十子連心,即便是兒子十分的想孝順母親,可是母親做的事情讓兒子能接受。但是作為兒媳的一定會懷恨在心的,因為你做母親的不公平。把財產全給別人了,然後還想住在人家,讓人家無條件的養你老。這雖然從法律上來說合情合理,但是從人情道義上來講,這個母親未免太拿自己的兒子不當人了。作為兒媳婦兒的必然要拒絕你這一想法。但是兒女又怎能說不孝順自己的父母呢?我建議你跟母親商量一下,可以把給女兒的財產要回來一部分,或者是由自己的姐姐也掏一部分撫養費,這樣的話大家心裡就平衡了,可能處理的結果更好一些。


伊春美食美客


婆婆財產給了大姑姐個別現象也經常能見到,有的人記小人過,因為財產不養活老人了,摔手不管了,有的人不計交,繼續還照顧老人,不知你是屬那種人呢?

老人做的是不好,可能有其它因素造成的,可能你大姑姐比你們孝順,如果你們比你大姑姐孝順的話,老人也不可能糊塗到不懂事了吧。

以我建議不管誰得財產,老人準是要管的,不管是不對的,因為她們還能活多大,正是需要你們的時侯,應該照顧。因什麼呢?我可以說一下我的情況,我長年很少在家,可老大長年在家,到分家的時侯了,我母親把大部財產都偏於老大,當時我心裡也有些不舒服,一家人沒有鬧好,也沒辦法,忍了,但心情不好。我有一年沒有回家,時間久我也想通了,自己努力奮鬥家吧,靠老人那點財產算什麼,第二年我開始回家了,該給老人什麼紿什麼和以前一樣對待老人,必定生我養我的是娘,把我養大成了人,不管不對,為我付出不少心血

,一定要感恩補恩。

希望你也能這樣認識才對,不因一點財產變成仇人,仔細想想我這做法對不對,如果對,你就知道怎麼做了。


閆鐵明


你這個婆婆,真是天下少有的婆婆的,在生活中,幾乎一個也遇不到。

生活中的婆婆,肯定是房產財產,全部給兒子和兒媳,女兒女婿孝盡來的,也全部給兒子兒媳。

然後呢,要求女兒女婿給住的地方、給養老、給看病。

這就是所謂的伏弟(哥)魔原生家庭,這樣的家庭,比例非常大,能夠佔到中國總家庭數的65%及以上。

所以,生活中,經常是女兒女婿抱怨,哪能聽到兒子兒媳抱怨。

這樣看來,問主的問題,兩個可能:第一,就是你是編的,為了吸引關注;第二,就是你們兩個,把婆婆公公死得罪了,簡直恨你們到極點了。才把財產給了女兒女婿啊。

所以,先解決得罪死的問題吧,否則,財產真跟你們無關了。


董江波


婆婆將所有財產留給大姑姐,那麼在婆婆心中的排序就是大姑姐大於兒子媳婦對吧。

當婆婆需要人照顧的時候,一般是找大姑姐的。如果她總是可以找媳婦,那媳婦可以以照顧自己的父母為由脫身。

至於兒子,恕我直言,你媽給不給你錢你都得在她困難時幫助,不然就是違法嚴重可能構成犯罪。如果實在覺得母親偏心,怎麼規避責任就看平時關係和矛盾了。

禮尚往來是通行的。


腦袋一騙空白


婆婆生了誰就應該誰照顧。婆婆生了你老公和你大姑姐,他們倆照顧他是應該的,怎麼照顧那就是他們姐倆的事了,至於你,你婆婆既沒生你也沒養你,又沒給你財產,你和他的關係只是你嫁給了他的兒子,做為他兒子的老婆禮節上去看看,精神上支持你老公就夠了。但也要看你老公對你父母怎麼樣,如果他對你的父母非常好,那麼不管他媽怎麼樣,你都應看在他對你父母的好上有所回報也是應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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