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3 跟省長一起學政策:這件關乎億萬人切實利益的大事,四川準備這樣做

土地是財富之母、生存之基、立國之本。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土地制度是國家的基礎性制度,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和國家長治久安。2019年8月26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修正案,新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其修正內容和後續影響備受關注。

12月2日,省長尹力主持召開省政府第37次常務會議,會議開始前,四川省自然資源廳廳長孫建軍解讀了《土地管理法(修正案)》有關內容。本次修正內容有哪些重點?我省又將如何貫徹落實新法?一起來學習吧!


跟省長一起學政策:這件關乎億萬人切實利益的大事,四川準備這樣做

到底有啥變化?

10個方面內容值得關注

孫建軍介紹,本次修法,被稱為“農村土地制度的重大突破”,對依法保障農村土地徵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在全國範圍內實施,以及促進鄉村振興和城鄉融合發展具有重大意義。

跟省長一起學政策:這件關乎億萬人切實利益的大事,四川準備這樣做

本次修正內容共35項,涉及條文57條,涵蓋10個方面的重點,包括↓↓↓

☑破除農村集體建設用地進入市場的法律障礙。

☑改革農村土地徵收制度。

☑明確界定土地徵收屬於公共利益的情形。

☑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

☑為“多規合一”預留法律空間。

☑合理劃分中央和地方的土地審批權限。

☑基本農田提升為永久基本農田。

☑確立了國家土地督察制度的法定地位。

☑完善農村土地承包法律制度。

☑不動產統一登記取代土地登記。

具體有這幾個方面——

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可不通過國家徵收直接入市

本次修法,破除了農村集體建設用地進入市場的法律障礙。在符合規劃、依法登記,並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民主決策同意等前提下,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可以通過出讓、出租等方式交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個人直接使用。同時使用者還可以通過轉讓、互換、抵押的方式進行再次轉讓。

完善土地徵收制度 明確界定土地徵收屬於公共利益的情形

對於農民來說土地就是命根子,這次修法從法律上為被徵地農民構建起更加完善的保障機制。

在徵地程序方面,增加了批前徵地補償安置公告、預先簽訂協議等要求;在被徵地農民安置補償方面,新法將“保障被徵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的補償原則上升為法律規定,要求統一實施區片綜合地價。

同時,本次修法首次對土地徵收的公共利益進行明確界定,採取列舉方式明確:因軍事和外交、政府組織實施的基礎設施、公共事業、扶貧搬遷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需要以及成片開發建設等六種情形,確需徵收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實施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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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許農村村民自願有償退出宅基地

允許進城落戶的農村村民退出宅基地。不過,新法對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尤為慎重,試點中探索的有償使用、跨區安置、“三權分置”等均未寫入。

基本農田提升為永久基本農田

規定永久基本農田經依法劃定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佔用或者改變用途,要求永久基本農田必須落實到地塊,納入數據庫嚴格管理。同時,考慮到各省的耕地後備資源情況差異,本次修法明確“具體比例由國務院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耕地實際情況規定”。

跟省長一起學政策:這件關乎億萬人切實利益的大事,四川準備這樣做

四川如何貫徹落實?

4個關鍵詞:推廣、重視、優化、強化

新《土地管理法》關係億萬農民切身利益,將倒逼我省提升節約集約水平和空間治理能力,對推動治蜀興川再上新臺階具有重要意義。為確保新法在四川落地落實,用好新法,釋放紅利,孫建軍提出四點建議:

一是推廣農村土改經驗,服務保障鄉村振興。建議有序推廣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試點經驗,集成農業農村改革各項政策,盤活農村閒置建設用地資源,積極支持農村新產業新業態發展,服務保障鄉村振興。

二是重視存量資源盤活,促進用地方式轉變。建議以節約集約利用資源為統領,健全完善多方面的協作機制,加大“增存掛鉤”“增違掛鉤”工作力度,試點“畝產效益評價”,引導殭屍企業退出,盤活低效存量建設用地資源,倒逼市縣政府實現從“增量為主”向“存量為主”的用地方式轉變。

跟省長一起學政策:這件關乎億萬人切實利益的大事,四川準備這樣做

三是優化規劃引領管控,實現保護與開發相互協調。建議以國土空間規劃為統領,做好各類規劃銜接,科學劃定“三區三線”,推進永久基本農田整備區劃定工作,為重大項目落地夯實工作基礎。

四是強化政策宣傳培訓,啟動相關配套立法工作。建議將《土地管理法》培訓納入全省各級幹部教育培訓必修課程,加快修訂《四川省實施辦法》,推進《四川省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立法,進一步完善市縣政府土地管理共同責任機制,並依據新法開展相關規範性文件的廢、改、立、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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