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9 上海電氣控股股東獲准發行不超50億元可交換公司債券

本報見習記者 鄭馨悅

1月9日下午,上海電氣發佈控股股東非公開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獲得無異議函並對持有的部分本公司A股股票辦理質押登記的公告。據悉,其控股股東上海電氣(集團)總公司(以下簡稱“電氣總公司”)擬以所持上海電氣公司A股股票及其孳息為標的非公開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以下簡稱“本次可交換債券”)。

公告顯示,近日,上海電氣收到電氣總公司通知,本次可交換債券已獲得上海證券交易所《關於對上海電氣(集團)總公司非公開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掛牌轉讓無異議的函》(上證函[2020]51號),以下簡稱《無異議函》)。電氣總公司可面向合格投資者非公開發行總額不超過50億元的可交換公司債券,本次可交換債券符合上交所的掛牌轉讓條件,上交所無異議。《無異議函》有效期為自出具之日起12個月,電氣總公司將在《無異議函》有效期內,根據自身資金安排和市場情況,擇機組織本次可交換債券發行。

上海電氣稱,電氣總公司已向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了開立可交換公司債券質押專用證券賬戶(以下簡稱“質押專戶”)的申請文件,並擬於質押專戶開立後將持有的不超過11.2億股本公司A股股份(佔本公司總股本的7.39%)自其證券賬戶劃入質押專戶以辦理質押登記,用於對債券持有人交換股份和本次可交換債券本息償付提供擔保。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