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假設孫楊此次飛檢沒有暴力拒檢,血檢結果會比這次更糟糕嗎?

隨心同行


扯淡了。。。兩瓶血樣還在孫楊手裡,其中一個在官方不可拆開容器裡。有沒有磕藥,可以隨時檢測兩個血樣。如果磕藥了,孫楊還敢留到現在??你們這群腦殘。


mym808


哥們,你這個問題非常棒。給你一個借鑑,去年一個外國運動員以一種禮貌的方式拒絕了尿檢,被禁賽8年。中國前著名運動員歐陽鯤鵬在集訓期間,私自外出和朋友吃火鍋,被查出瘦肉精,終身禁賽。所以說,很清楚這次對孫楊的處罰是因為他拒絕飛檢,不管是什麼方式,都是拒絕,只要拒絕就是8年禁賽。如果血樣沒有被破壞,無興奮劑,禁賽8年,有可能會保留成績(不一定);有興奮劑,終身禁賽,成績取消。


陸灣橋HENRY


個人感覺這次孫楊拒檢,有可能因為兩種原因。

第一:可能因為孫楊個人及團隊和這次的主檢官原來已經有過矛盾,這次想故意刁難主檢官。按他們的邏輯,自己達到這樣的高度,刁難一下主檢官並不會有太大影響,結果演砸了。

第二:如果是因為諮詢過隊醫和領導後才發生的拒檢行為,那就有很大可能是有服藥事實,孫楊和孫母本人肯定對於藥效時效等知識不會太瞭解,等抽樣完成後才反應過來去諮詢隊醫和領導,也就發生了抽樣後拒檢的行為。


無心71


其實這個問題庭審視頻中,控方律師已經反覆問過了。控方律師問:“作為一個經歷過上百次檢測的運動員,你有沒有一刻想過,假如你拒絕檢查,並且萬一又是你搞錯了檢測授權的相關規定,我說的是萬一,那你有沒有曾經考慮過這種行為會帶來什麼嚴重後果?請回答是或者不是?” 這個問題連著重複問了幾次,孫楊都沒有回答是或者不是,只是反覆的說我相信隊醫的建議。當然很顯然,這個問題是有陷阱的,作為一個被檢測上百次的運動員,他不可能不知道拒絕檢查的後果,也不可能沒想過拒絕檢查的後果。那麼,他想到可能的後果了卻依然拒絕檢查,陪審團只能理解為,他可能明白,接受檢查的後果,要比拒絕檢查更難以承受。


豆貓貓1028


假設預判孫揚的血檢結果,國內大眾,也會分成二種不同的觀點。

一種是:飛檢結果肯定合格,沒有問題。

另一種是:飛檢結果肯定會不合格。

我們還是先看看,在宣佈對孫揚禁賽處罰時的用詞,所包含的涵義。

“沒有充分的證據”證明孫揚…………。

這句話沒有用定性的詞語,“沒有證據”證據孫揚在此期間服用了興奮劑。

“沒有充分的證據”,所含意思,雖沒有真正的血檢數據,證明孫揚服用了興奮劑,從拒檢行為,推導分折也有一定的疑問,但不能成為主導結論。

孫揚禁賽八年,己屬頂格處罰,沒有必要再來預測孫揚的飛檢結果了。


沈克明1


有這個可能。

畢竟孫楊不是“新瓜蛋子”,還有團隊,不可能不瞭解飛檢的重要性和嚴重性。

那麼,就很可疑了。就算我們從情感上願意相信,孫楊及其團隊就是那麼的“情緒化“、“衝動”、“傻”,

但就目前而言,從孫楊的利益來看,上訴仍然是最好的辦法,利益最大化的聰明方式。

輸贏都是雙贏:

①上訴輸了(極大可能),還是可以利用國民情緒,然後維持一定的商業價值。

②上訴贏了(極小概率),那就是驚天大逆轉。無論是體育事業還是商業價值,又將上一個大臺階。

所以,只要有上訴的機會,就要一直堅持。



二流測評師


現場視頻說明主檢測官及另兩位檢測人員已簽字同意本次檢測無效,理應另行檢測,這是當時的現實情況,脫離這樣的現實都脫離了公平、公正原則,孫楊還保留了血樣,孫楊是否有鬼,只要再測保留的血樣就能說明問題,法庭為何不測血樣?檢測中心為何不測血樣?是他們怕真象暴露嗎?是孫楊不敢嗎?本人強烈要求檢測孫楊保存的血樣,以證明孫楊是人還是鬼,除此都不足以平民眾心中疑惑,都不足以體現公平公正原則!


凌波勤夢人


這真不好說,因為開始就不聽檢察官勸阻多次自己去衛生間。導致無法尿檢。血檢只是尿檢的補充,只能檢測出特定的幾種禁藥,也就是說血檢有很多種禁藥是檢測不出來的。經高人指點後砸了血瓶。看來幾種也不靠譜。不砸就是賭博。運氣好啥事沒有,運氣不好一地雞毛牽扯麵太大。不能冒這風險。


野球大叔


他這個案子的焦點就是為什麼要,砸碎樣品,你讓人家wdsa這權威檢測機構,臉都往哪放?。況且以前60多次都是這些程序,孫揚都同意了,焦點就在這裡!

其實辯論的焦點很簡單:一開始我很配合,後來發現主檢官,因為以前我投訴過他,他帶來這兩個人,其中有人拍照,還有一個說讓我尿的時候,母親站身後,完全是侮辱我的人格和母親的人格,侵犯我們的人權。所以才大怒,拒絕帶走樣品,砸碎樣品。權威檢測機構派了一個這種,雖然有證書授權,但是,人品有問題,我上次投訴過他至今還沒有得到一次投訴反饋,卻組團打擊報復的主檢官,你們應該向我道歉。

按這個思路沒準就能勝利。

如不按這個思路辯論,完全是自我矛盾,都不能自圓其說。何談官司能勝。

只能說孫楊律師和團隊一群笨蛋,他們的思路都不對。


宇146905351


興奮劑的飛行藥💊檢是極其嚴格的,也就是運動員必須無條件接受藥檢,拒絕藥檢等同使用興奮劑。孫楊團隊不可能不知道,尤其孫楊的醫生和孫楊自己都有前科,被處罰過。檢察官也是老熟人,孫楊一方也不可能認為檢察官是假的,之所以冒著被處罰的風險也要暴力抗檢,極可能是認為被拿走血樣更糟糕。現在回頭看,被處罰是疑案死無對證,真被檢出了興奮劑是鐵案。也許孫楊團隊認為砸了血樣比讓拿走好,所以才這麼做。人家反興奮劑機構也不傻,暴力抗檢頂格處罰,把孫楊踢出圈了,不帶你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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