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曾國藩與布政使張集馨的“職權戰”。

咸豐十一年(1861年)六月初八,曾國藩向清廷上了一道名為《遵查張集馨畏葸並聲明張敬修病重片》的奏摺。這份奏摺針對的是作為江西布政使的張集馨以及作為江西按察使的張敬修,這可是江西省的“二把手”和“三把手”,最終的結果是張集馨被革職,張敬修比勒令退休。

曾國藩與布政使張集馨的“職權戰”。

曾國藩

咸豐五年(1855年)時的侍郎相比,此時的曾國藩已是掌握地方實權的欽差大臣、兩江總督。因為在一年前,由八旗、綠營主導的江南大營,被太平軍以“圍魏救趙”之計攻破,清廷不得不將鎮壓太平軍的希望幾乎全部寄託在湘軍身上,曾國藩也終於得以獲得地方實權。

按照職權,江西也是兩江總督的轄地。本系統內有矛盾本可自行解決,何以非得以如此方式公開決裂?就算是奉命而為,以舊時官場官官相護的潛規則,同僚間何以不能代為遮掩?這還得從張集馨本人說起。

張集馨,字椒雲,江蘇儀徵人,進士出生。張一生仕途多波折,曾多次奉清帝特旨簡放,又蒙多次召對,“聖眷”不可謂不容。

曾國藩與布政使張集馨的“職權戰”。

張集馨

最高統治者對其如此信任,他卻因各種原因多次被人參劾去職,輾轉浮沉中始終未能再進一步。

咸豐十一年(1861年),其已在官場蹉跎了整整二十五年,據張本人遺留後世的自序年《道鹹宦海見聞錄》,對於因軍功快速升遷的湘軍軍官,張的內心都有鄙夷和不滿。但客觀的講,作為掌管一審財政的布政使,張集馨對於本省的財政狀況還是心中有數的。

據《道鹹宦海見聞錄》記載,江西每年的丁漕、厘金以及一切雜款包括在內,總收入為三百五六十萬兩,而部隊軍餉、官員養廉銀以及支付外省的協餉,通共要支出將近1500萬兩。江西本來就不富裕,加之連年戰亂,此時財政狀況的確非常窘迫。

凡此種種,曾國藩也並非視而不見,但為了維持龐大的軍事開銷,打敗太平軍,他必須想盡一切辦法為大軍保障後勤。

曾國藩與布政使張集馨的“職權戰”。

網絡圖片

咸豐十年(1860年)五月,曾國藩在江西奏設總辦糧臺及牙釐總局,原奏只是抽收牙釐,但後來將通省的丁漕、牙帖輸稅、鹽餉及鹽商捐輸等全部收入囊中。這等於是繞開江西藩司衙門,將張集馨和地方財政幾乎架空,而此時的江西巡撫毓科卻柔弱無能,於是作為“二把手”的張集馨便顯得“首當其衝。”

據《胡林翼年譜》記載,張集馨曾經動議裁撤曾氏設立的牙釐各局,對於張的慢怠與拖延,湘軍上下當然十分不滿。於是雙方矛盾變得越來越尖銳,越來越敏感。

咸豐十一年(1861年),清廷要求曾國藩嚴密查訪張集馨在辦理九江通商事宜上的失職問題。曾氏藉機以張集馨“畏葸無能,難資表率”疏劾革職,並要求體弱多病的按察使張敬修休致。表面上曾國藩此次參奏,不過是公事公辦,但實質上這是其對有掣肘的江西官場一次殺雞儆猴似的懲戒。

曾國藩與布政使張集馨的“職權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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