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用人单位未按期申请工伤认定,就得“自掏腰包”吗?

用户5877064834


工伤保险认定的程序也是非常严格的。

《工伤保险条例》既是对职工的保护,也是对用人单位的责任确定。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就能够避免很大的一部分负担。

但是一旦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一定要及时提出工伤认定。否则就会面临重大损失。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认定为职业病后,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当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和家属、工会组织才可以在一年内向劳动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规定申报工伤的话,首先会耽误职工的工伤待遇是享受,因此必须有督促的措施,引导用人单位及时申请工伤认定。

因此《工伤保险条例》明确,用人单位未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有关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

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实际上还是比较复杂的,主要包括治疗费用、住院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康复费用或者辅助器具费用等等。

用人单位承担的时间节点,在2004年原劳动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指出,上述承担费用的时间,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鉴定之日,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结束。

用人单位在日常生活中职工发生的磕磕碰碰也一定要小心处理,万一没有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后被职工申请认定为工伤的,相应的医疗费用都是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的。

说实话,申请工伤认定不需要花费任何费用,只要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了工伤保险,只要发生疑似工伤事故的事件,抓紧申请工伤就可以了。即使被认定为不是工伤,也是完全可以放心的。

对于职工来讲,工伤保险的报销待遇远远要比普通医疗保险要高,所以督促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也有好处。

不缴纳工伤保险,职工也有工伤待遇

如果因为单位原先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可能相应待遇要由单位承担。但是一旦缴纳之后,相应的待遇负担就有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了。

因此,作用是相互的。不要以为,不认定工伤相应的基金支付责任就能够逃避掉,我们现在有社保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当用人单位破产、逃逸、注销等等无法支付工伤待遇的情况,社保基金仍然会支付相应工伤保险基金应当承担的工伤保险待遇。

综上所述

工伤认定对谁都不应该耽搁。


暖心人社


工伤保险的申报时间

(1) 工伤保险待遇申报一定要及时申报,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30日内向投保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进行申报。用人单位逾期不报的,所有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2)在工伤事故发生后,职工有一年时间向投保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进行申报,逾期不报,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不再受理。

工伤申报需要提供的材料是什么?

1、单位(个人申请的自己写)的工伤认定申请书

2、受伤害职工的有效身份证明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材料证明

4、用人单位事故调查报告书(个人申报的不必提供)

5、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及身份证复印件

6、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初诊病历、住院病历、属职业病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鉴定书。

7、企业查询信息

8、(如果是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认定书

注:上述信息仅供参考,详情建议您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致电服务咨询电话:12333。


人力资源小管家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提交申请,劳动者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至劳动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期间内,所有符合工伤待遇的费用包括医疗费、工资待遇、护理费等均由用人单位承担。(京悦所曾凌凌)


京悦说法


劳动者申请,然后赔


刘强律师


职工个人可以在事故后或职业病诊断后一年内自己申请。


张士谦律师


《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1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该条第3款规定,用人单位未在该条第1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你不知道的法律知识



179835136


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时间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劳动者及其直系亲属可以在事故发生之后的一年内提出申请。只能说没有作出工伤认定的结果,确认属于工伤,那么用人单位完全可以拒绝承担赔偿责任,甚至还有可能否认你是在工作期间受的上。至于你说的自掏腰包的情况,一般是属于工伤,但是单位没有给你参加工伤保险,这样的情况下赔偿费用由单位承担。

如果买了的话,就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来作出赔偿。所以单位没有及时申请工伤认定,从普遍的结果来看,往往是对受伤劳动者不利,而不是对单位不利。


律师365


直到用人单位或者员工申报工伤认定之前的工伤保险待遇,应有参保单位支付。


黄华社会保险实践者


法律规定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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