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对于末期病人,您认为是让其在病痛的折磨中、家人的难过中去世好,还是让病人安乐而去好?

齐心点


我想这个问题中的病人是指癌症病人。末期病人,指的是什么呢?是指晚期,还是终末期?

如果是指晚期,晚期可不一定就是终末,癌症只要有远处转移,那怕只有一个地方转移,也是晚期,这个时候其实病人可能还很好,有的通过治疗还能活很久,不能简单地把晚期等同于没得治了,或者一定是痛苦万分。根据病情,有的还值得积极抗肿瘤治疗,当然有的也没有有效治疗,只能姑息对理,所以得看具体病情。

如果是指终末阶段,也就是去世前的3-6个月,这个时候抗肿瘤治疗通常没有必要。当然,可以进行一些减轻痛苦的治疗,但总体上,除了疼痛可以通过镇痛治疗有限地缓解外,很多痛苦,比如呼吸困难,是难以缓解的,可以说,到了这个阶段,医学本身是“无能”的,更多的是非医学手段的干预,比如心理抚慰。对于这种终末阶段的病人,是让其在病痛的折磨中、家人的难过中去世好,还是让病人安乐而去好?这个不用说啊,当然是让病人安乐更好,但问题的关键是,怎么做到安乐呢?有人说,不是有安乐死吗?这个可不是简单想做就能做的。有人又会说,你们医生做就行啊。可没有这么简单,没有立法支持,医生去执行这种,就是犯罪。有的人总是说,你们医院,你们医生就是不希望病人安乐死,这样你们会少一份收入。我的天,其实医生鼓励这个阶段的病人在家而不是在医院,因为在医院也做不了什么,在过于医院过于积极的那种处理反倒是家属要求,如果医生不去做,家属就会闹事或事后闹,比如,在医院,医生职责所在,当然要给病人查血,做这个检查那个检查,如果抽血异常,于是就去想办法纠结,比如贫血就输血,但这种时候的输血其实是血源的浪费,而且也无形中延长了病人的痛苦时间,本来15天就去了,现在变成20天了,这种多活几天,是多活痛苦,而如果在家里,顺其自然,加强照护既节省医疗资源,对病人也有好处,毕竟在家去世比在医院有尊严。有的人一方面不肯让病人在家去世,一方面又责怪医院,这逻辑行不能。


肿瘤专科医生


没有深切体会过病痛的人估计都会说活着就好,可是病痛中的人绝不这么想!

当你一直生不如死却看不到希望的时候,你生的意义在哪里?

《我不是药神》里有一个情节,是给一个慢粒白血病人清创,那个情节我印象特别深刻!特别是他痛苦的声音,就算咬着布,隔着屏幕,我都能感受到深深的痛苦!更重要的是,这样的痛苦不是一次性的,而是要不断重复的,不能治愈,没有希望!唯一的结束就是死亡!后来那个病人以跳楼自杀结束了生命!我想给他选择的话,他一定会选择安乐死!不管是经济上的压力,还是精神上的压力!都足以压垮一个病入膏肓的人!

目前为止,我没有承受过病痛,但我经历了两次生孩子的痛!相信跟病痛比起来,这会好受很多,毕竟只有两三天的痛苦!而且因为孩子带着无限的希望!可痛我是真真实实的体会到了!痛的想死这几个字真的一点也不夸张!

如果以后我病了,让我选择,除非有什么切实放不下的事情,否则长期的痛苦生活和安乐之间,我一定会选择安乐!因为生,不如死!形成了实例!所以现在我常告诫自己,活的洒脱一些,痛快一些!别为了一些小事让自己纠结,郁闷!

因为明天不知道会遭遇什么!





立青姐姐


我自己是肺腺癌晚期,现在正要接受化疗,我才35岁,孩子还小,我不想让他们成为没有妈妈的孩子,但我也知道病治不好了,放化疗也只能是延长点时间,在活着的两三年时间里一直要提心吊胆,到时候还要再次面对生死,说实话,我现在只想没有痛苦的死去,活着也只会连累家人。


才群930


安乐死并不是一个新的问题。在一定意义上 ,它几乎与人类历史一样悠久。但是随着现代生命科学新成果的广泛应用 , 提出了人类生命终结的新形式, 使人在生已无望之时 , 无痛苦地庄严地赴死。

安乐死指的是患不治之症的病人在危重濒临死亡之状态时 , 由于精神和躯体的极端痛苦, 在病人或亲友的要求下 , 经过医生认可, 用人为的方法使病人在无痛苦状态下度过死亡阶段而终结生命全过程。

它可以买不起,但不能不会读!

最近关于北大渐冻症女博士由于治疗痛苦,情绪不稳定的报道再次把安乐死这个话题推向了讨论的前沿。究竟在人们面临病痛的折磨时要不要选择安乐死呢,安乐死与我们的传统道德伦理有着怎样的冲突?

安乐死是社会对优化的死亡状态的选择和崇尚, 是在死亡这个环节和领域实现的社会文明。既然安乐死是一个社会文明问题 , 那么对满足上述三个条件的对象实行安乐死时, 就应遵循社会伦理原则和规范 。

其一 , 应坚持有利无害的原则 。一系列的伦理道德规范要求我们不仅不伤害别人 , 而且还要求我们对维护他人的利益有所贡献 。安乐死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就是有利无害的原则 。所谓有利无害, 就是说对病人实行安乐死时, 要符合病人的最佳利益:既解除了病人的痛苦 , 让临终不可救治的病人, 平稳、 安详 、 无痛苦 、 体面地走向人生的终点, 又不损害病人的尊严 。同时, 还应考虑对病人家属 、 他人和社会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如果实行安乐死符合病人自身的利益 , 但对家属、 他人和社会造成的危害太大 , 那么在伦理上仍是属于不正当之列。

其二, 应坚持自主尊重的原则。一个人无法选择自己的生 , 那么可不可以选择自己以哪种方式去死呢? 人和动物最大的区别就是人有尊严 , 这尊严包括活的尊严和死的尊严, 临终病人有选择自己死亡方式和时间的权利, 有尊严地死去的权利。安乐死的决定是一个人自主性的最终体现 , 表明了人们对生命控制的终结 。面对病人的痛苦 , 医生应病人的要求 , 帮助病人安乐地死去, 这既是对病人痛苦的解除 , 是成人之美, 又是对病人安乐死决定的尊重 , 是符合道德的 。但如果病人做出安乐死的决定是在家属或医生的利诱 、 欺骗之下做出的 , 那么这就违反了自主性的原则, 是不符合道德的。同样,如果医生违反病人的意愿, 不尊重病人安乐死的自主性决定, 即使是为了挽救病人的生命, 在伦理上仍属于不正当之列 。英国著名思想家汤因比曾说,当 “一个人即使还有生命 , 却已失去了希望” 时,“只要这个人保持清醒的头脑, 在反复思考之后,仍希望去死 , 那我们就不能妨碍他, 在这种情况下的人如果要求安乐死 , 就应该满足他的愿望, 否则 , 就是侵犯了他的最宝贵的权利———人的尊严 。”

对濒临死亡的病人 , 施行安乐死 , 于人于己于社会都有一定的意义。首先, 对于病人来说, 安乐死可减轻病人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 这是符合病人自身利益的。某些身患绝症、 临近死期的病人常常因病魔肆虐而倍受折磨 。此时求生不能 , 求死不得 , 与其受折磨而死 , 不如实施安乐死, 让其怀着高雅与尊严告别人世 , 这不仅减轻了病人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 更体现了人道主义的精神。


趣小影


这要看患者自己的意愿,任何人都没有权利替别人做决定,哪怕这个决定是为他好!

如果患者已经被贴上死亡的标签了,在临死前还非常痛苦的,从人道主义来看,安乐死确实是减少患者痛苦最好的办法,但是从道德来看,一般家属在患者病危时分,除非家庭确实困难,绝大多数会要求尽量延长患者的寿命,能多活一秒是一秒。

而且从患者角度考虑,很少有患者会要求给自己实行安乐死,哪怕患者已经感到自己快要去世了,一般情况下都想再争取一下,而且此时患者的求生欲望是最为强烈的,作为医生我见过很多患者,哪怕在坚强的人,真实直面死亡之时,都会害怕,除非特别痛苦,否则绝大多数人都会祈求活下来。

有些人可能会说,这时患者痛苦的活着,还不如死了好,其实自己没有遇到这种情况,当然怎么说都可以,不要小看人对死亡的恐惧,和对活着的执念。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患者选择安乐死,不想成为家庭的累赘,但是家属不同意,这种情况可能是家长舍不得孩子,或者是孩子不忍心让老人这么走了,这种场面是最能打动人心。

这种情况更多的是直面灵魂的拷问,一般人面对这种来自人性的拷问,都是受不住的。


罗民教授


每个人的生命该由他自己决定而不是家属,即便是他已经没有决定的能力了。

我家的小狗狗在15岁的时候得了肾脏肿瘤,我分析是年老肾衰后的增生,从发现他生病到他离世的6个月里,我纠结了很久安乐死的事,最后我还是选择顺其自然,首先我没有选择去给他做手术,也没有选择化疗,这个时候一切与肿瘤的斗争都是徒劳的,有人会问,那就不治等死?确实是,生命到了这个阶段本身就是要走向死亡的,我能做的就是给他更好的照顾和陪伴,给他加强营养,增强免疫力,带他去他曾经玩过的地方再玩玩,见见小伙伴,开启告别世界模式。还好,直到最后离开都没有太痛苦。

18年我妈妈得了癌症去世了,最后的阶段在医院里,每天输大量的液体维持生命,她最后的愿望是回家,家人的分歧很大,我妈没有自己选择的自由,如果让我个人选择的话,在生命的最后阶段减少痛苦是必须的,在医院靠营养液多活几天是没有意义的,但是,如果病人希望活着,就要尊重他的选择。


Elizabeth98765


身体没什么重大疾病的人,是无法感受病人的痛苦和垂死挣扎的煎熬,当自己遇上了的时候才会感受到无奈和痛苦。如果在痛苦和安详中做个选择,我相信很多人会选择安详的离去,虽然有一万个理由想留在世上,依依不舍,但当痛苦来临的时候,真应了人们常说的一句话,生不如死,很多人深深的知道活着有多好,亲情有多重要,可惜自己不懂得珍惜生命,留给病人更多的是后悔,为什么活着的时候没有意识到生命的可贵,面对死亡什么都想开了,人终有一死,希望不要有太多的痛苦,会愿意接受安乐死,早点解脱这种生不如死的痛苦折磨。也许活着的人因为亲情,也不想分离,总希望奇迹可以发生,生命可以追回,但这样的痛苦活着的人是难以想象的,应该接受现实让病人安乐死,不是无情而是情到深处更懂得取舍,更愿意接受上苍的安排。但愿活着的人好好的珍惜生命,不要留下遗憾,当面临死亡的时候不要恐惧,人生终有尽头,摆脱痛苦不留遗憾才是人生最大的幸福。


卫琴42


我感觉两种都不合适,安乐死在中国是违法的,没有合法。还是尽量的,用其他的方法,比方传统中医学,或者民间的一些其他的方法。能够让患者减少痛苦,让家人,也减少看到病人痛苦而产生的痛苦。百病百医。当我们把患者当成亲人,就不会排斥任何的治疗方法,或者调理方法,只要对患者有益。我近期用祖传的一些,嗯点穴调理的这些方法,给一个尿毒症患者调理,他的痛苦症状有所改变。虽然不是一不是药,但是只要能对患者减少痛苦,那就是有益的方法,对吧?之前他的被经常量调理这几天胃不那么凉了。而且睡眠有所改善。我感觉很欣慰。希望能帮助更多的,需要帮助的。众生。才疏学浅,一孔之见。希望抛砖引玉。能有更多的方法帮人们减少痛苦。


特色理疗赵印参


真的如果到了这一步的话,我也宁愿选择安乐死也不愿遭受病痛的折磨。谁也不想死,可是活着除了痛苦,还会给家人带来痛苦,与其这样痛苦的活着,还不如选择安乐死,至少在死前去做自己想做的事,也不失为一种幸福。

有人曾经说,人生最大的幸福是什么?到老了才发现,最大的幸福就是没有痛苦的死去。

这就是福,老了不必给家人孩子带来负担,安乐的死去未尝不是一种幸福。


随心09


没法说,但有一点是明确的,大多数病人这个时候求生欲是很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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