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宏雲
這個問題又提出來了。
公婆沒義務給兒媳婦帶孩子,同樣,兒媳婦沒有義務給公婆養老,這是法律規定的。
如果說一家人在一起,只講法律,不講情分,那麼就按照法律規定的去做吧。
如果你們還是在一個家庭裡,親情比法律界定重要的話,還是公婆能帶孫子就帶把,只要你們幫兒媳帶孩子,你們老了,兒媳沒有不贍養的道理。
如果在兒媳需要公婆幫忙帶孩子的時候,公婆不幫忙。公婆老了,兒媳婦也有不贍養的理由。
雖然法律規定是很明確的,但是家是講情分的地方,不是用法理來定化的。
遵守法律沒錯,但不要把親情分割開來。
該養就要養,不管是養小,還是養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