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4 他是香港“四大天王”之一,出生於廣東香山,最懂得怎麼來分家


他是香港“四大天王”之一,出生於廣東香山,最懂得怎麼來分家


香港有“四大天王”,你以為我要說這四個帥哥?不不,咱們說的是“商業四大天王”,他們是李嘉誠、李兆基、鄭裕彤、郭得勝,在香港商界,這四位大佬佔了半壁江山!

他是香港“四大天王”之一,出生於廣東香山,最懂得怎麼來分家


今天說說郭得勝家族,郭得勝家族曾經雄踞香港財富榜第二,全球財富榜二十三,不過最值得我們審視的地方不在於他的發家史,而在於他的二代傳承。

他是香港“四大天王”之一,出生於廣東香山,最懂得怎麼來分家


咱先簡單說一下郭得勝的發家史。1911年,郭得勝出生於廣東香山,他後來到香港做雜貨,代理了YKK拉鍊,營業額做到了一千萬港幣;1958年,郭得勝47歲的時候,與另7位大佬一起創辦了永業有限公司;又過了5年,他和馮景禧、李兆基聯合,創辦了大名鼎鼎的新鴻基企業有限公司,“新”取自馮景禧的“新禧公司”,“鴻”取自郭得勝的“鴻昌合記”,“基”取自李兆基的名字。


這個利益共同體存在了九年,1972年,李兆基、馮景禧兩人自立門戶,郭得勝掌控了新鴻基地產發展有限公司,上市的時候原本想籌集一億資金,結果群眾很熱情,超額十倍認購,竟然籌到了十億,可以看出人們對新鴻基的認可了吧!


郭得勝於1990年去世,在去世之前,他設計了一套“三分式”的管理制度,期望三個兒子各司其職又能齊心協力。他是讓三個兒子怎麼分又是怎麼合的,我來講講他的手段,大家聽聽有沒有道理。

他是香港“四大天王”之一,出生於廣東香山,最懂得怎麼來分家


先說“分”。首先郭得勝讓三個兒子各自負責一個版塊,老大郭炳湘管酒店,老二郭炳江管建築部、發展部、工程部,老三郭炳聯管法務部、財務部。然後呢,三個兒子股權各佔三分之一,職位上老大頭銜是主席兼行政總裁,老二是副主席兼董事總經理,老三也是副主席兼董事總經理,基本上地位平等。最後,三個人因為分管不同部門,還各有自己的一套人馬班子。


再說“合”。剛才說郭得勝持有新鴻基股權的42%,三個兒子各佔股權三分之一,那如果有人把股權賣出去,這個模式不就廢了嗎?但他做了兩個限制條件:一是將所有股份成立“酌情信託基金”,基金不能解散也不能進行股權出讓;二是基金的受益人是郭得勝的妻子鄺肖卿,這位老太太有最高裁決權。


郭得勝生前動工的新鴻基中心,大廈外牆上有四個大字:鴻基永固!這哥仨在“酌情信託基金”這個模式下合作了18年,新鴻基地產蒸蒸日上,好像也印證了這句話,但2008年,出事了。


2008年元旦節,老二老三請來了一個斯坦福大學的醫學教授,說要為老大郭炳湘看病。看病,看什麼病?這話說起來有點長,1997年的時候,“大富豪”張子強綁架過郭炳湘,這個張子強不簡單,之前還綁架過李嘉誠的兒子李澤鉅,不過李嘉誠是匯豐董事,他在24小時內就籌到了10個億贖出了兒子,而郭炳湘卻被虐待了整整七天,精神受到創傷。其實看病是假,用“狂躁抑鬱症”這個理由,把老大郭炳湘趕出去倒是真的。


郭炳湘之所以被關了七天,據說是因為在贖金問題上一直談不攏,給多少,怎麼給,一直在瞎吵吵,郭炳湘白受了幾天罪,回來後對自己的兄弟和家庭產生了隔閡。雪上加霜的是,誰都不相信的郭炳湘,被一個女人打開了心門,這個人叫唐錦馨,郭炳湘拋棄了妻子李天穎,出軌了,這是第二個矛盾。


2005年,唐錦馨被安排進入新鴻基工作,這對鴛鴦開始謀求新鴻基的決策權,但前面咱們說過,老太太還活著,兩個兄弟的分量也很重,怎麼會允許大哥這樣做嘛,無計可施的郭炳湘,一怒之下注冊了“新鴻基地產國際有限公司”,與自己的家族企業開始搶生意了,這是第三個矛盾。


大家看,如果說綁架案讓郭炳湘跟家族隔閡,那麼出軌就加劇了矛盾,到跟家族搶生意這裡,就已經“是可忍孰不可忍”了。

他是香港“四大天王”之一,出生於廣東香山,最懂得怎麼來分家


接下來一波三折,高潮迭起。郭炳江、郭炳聯借病情這個由頭要把郭炳湘驅逐權力中心,郭炳湘向法院提起訴訟,最後老太太鄺肖卿出手了,她在2010年重組酌情信託基金,郭炳湘不在受益人之列。郭炳湘沉默了兩年,在2012年,向廉政公署起訴自己的兩位弟弟行賄,反正雙方打得有來有去,終於在2014年,達成和解,鄺肖卿將新鴻基地產1.73億股份讓渡給郭炳湘,但條件是郭炳湘不再是執行董事。


我們能看到,郭得勝去世之前的這套制度還是相當有水平的,用“分”賦予幾兄弟相對獨立的權利,充分發揮個人主觀能動性,這也造就了新鴻基幾十年的高速增長;再用“合”,保證這個利益共同體的完整統一,可以說是分家的2.0版本,但是幾千年來兄弟反目的BUG,還是抹不掉。


其實家族企業傳承最難的點有兩個:一是親情和利益的平衡,二是參與和決斷的平衡。郭炳湘出軌、爭奪權力,還能被一再容忍,直到單獨成立公司與新鴻基競爭,鄺老太才舉起手中的大棒,但這時候親情已經很淡薄了;再說參與和決斷,三兄弟都很優秀,但三人股份一樣,不較真還好,較真起來,決策權還在鄺肖卿手裡,但是鄺老太百年之後呢?三兄弟誰當家?當家的會不會把另外兩個兄弟踢出去?不好說。


  • 對於家族企業傳承分家,我這裡提幾個點,大家可以看一看:
  • 1.成立信託基金或者類似的組織,方便進行家族資產集中管理,這也是大多數富豪採取的手段。
  • 2.傳承要提早佈局,不然“臨時抱佛腳”,小心“被佛踢一腳”。
  • 3.要有家族合議的制度,確保集思廣益,每個人都發光發熱,但是也要適當集權,保證權利的集中才能有效推行決策。
  • 4.設立退出機制。這個就比較有爭議了,郭得勝怕分家所以不許退股,但是人心這個東西,不是一紙文書能禁錮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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