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全省開始推行啟用“湖北省疫情防控應急車輛(省內)電子通行證”,可線上申領,全省通用。我市已經有部分應急車輛申領成功,它的樣子是這樣的(如下圖所示)。
沒有電子通行證的車輛,按照規定將不能進出高速公路,不能到省內其他地市通行。那麼,哪些車輛可以申領?如何申領?下面,小編一一為您介紹。
哪些車輛可以申領?
1、在省內運輸醫療救援物資、群眾生活生產物資、保障城市運轉物資的貨運車輛;
2、市指揮部批准同意參與醫療救治、城市運行、企業生產、社區管理、志願服務等疫情防控工作的載人車輛;
3、外省援鄂團隊在鄂工作期間使用的車輛。
哪些車輛不能申領?
1、未取得市指揮部批准同意的非公務車輛;
2、行駛區域跨省的車輛;
3、無牌、假牌、套牌等依法不能上路行駛的車輛。
哪些車輛無需申領?
1、僅在市內道路(不含高速公路)行駛的車輛,如公交車、垃圾轉運車等。
2、跨省運輸醫療救援物資、群眾生活生產物資、保障城市運轉物資的貨運車輛,請自行下載打印交通運輸部《通行證》。
對確需申領通行證的車輛,具體流程是怎樣的呢?
一、實名註冊。關注“湖北交警”官方微信公眾號並進行實名註冊(如果您已經關注並實名註冊,請忽略此步驟,直接進入下一步)。
1、打開手機微信,搜索並關注“湖北交警”官方微信公眾號,點擊“辦通行證”,選擇“應急車輛”--“登錄”---“認證”,填寫姓名和身份證號碼。
2、隨後進行人臉識別界面,將攝像頭對準臉部,錄入並保存申請人的臉部信息。
3、系統自動提取的手機號碼,經確認後,點擊接受驗證碼,然後在界面錄入收到的驗證碼,即完成實名註冊。
二、準備好相關資料
如果您駕駛的是貨運車輛,需要準備好以下四類資料或證明文件的掃描件。
第一類:車輛所屬單位統一
信用代碼證或營業執照。車輛所有人為個人的,則上傳使用單位或徵用單位的證件,或審批部門文件。第二類:人員流動證明。單位證明,或審批部門文件,或原取得的通行證,或運輸合同,或貨物清單。
第三類:車輛行駛證和最多不超過2名司乘人員的身份證。
第四類:司乘人員健康證明。在湖北省健康碼尚未生效之前,可由所在單位出具上述司乘人員在申領前14日內無發燒、咳嗽、腹瀉等症狀,身體健康的承諾書;也可由上述司乘人員所在社區出具已隔離14天且無發燒、咳嗽、腹瀉等症狀,身體健康的證明。
如果您駕駛的是載人車輛,需要準備好以下四類資料或證明文件的掃描件。
第一類:車輛所屬單位統一信用代碼證或營業執照。車輛所有人為個人的,則上傳使用單位或徵用單位的證件,或審批部門文件。
第二類:人員流動證明。行駛區域在本市的,提供原市指揮部發放的《通行證》,或者市指揮部審批同意在市內通行的文件。
行駛區域跨市的,提供市指揮部審批同意的文件,內容包括出行事由、所有出行人員身份信息、行駛線路、往返時間等。
第三類:車輛行駛證。
第四類:所有司乘人員身份證和健康證明(同上)。
三、線上申領
1.進入“湖北交警”微信公眾號,進入後點擊“辦通行證”。
2.點擊“應急車輛”。普通車輛暫未開放。
3.依次輸入相關信息。
單位名稱:車輛所有人為單位的,按照行駛證輸入單位名稱;車輛所有人為個人的,輸入使用單位全稱。
申領人:指申領信息錄入人員。
單位聯絡人:指車輛所屬單位或使用單位負責管理車輛的人員。
4.審批指揮部:
各區、開發區所屬單位或企業車輛(包括各區級指揮部同意使用或徵用的車輛),選擇對應的區或開發區。
市直所屬單位或企業車輛(包括市指揮部同意使用或徵用的車輛),選擇“鄂州市”。
5.審核用戶:這是重點的重點!一定一定看仔細:
“審批指揮部”選擇各區、開發區的,按照下面“表一”選擇“審核用戶”並向表中對應人員聯繫申請“驗證碼”。
“審批指揮部”選擇“鄂州市”的,根據申領事由,按照下面“表二”選擇“審核用戶”並向表中對應人員聯繫申請“驗證碼”。
6.驗證碼:輸入獲取的驗證碼。
7.上傳證件:上傳單位信用代碼證(所需資料第一類)
上傳完成後點擊下一步。
表二:市直“審核用戶”對應表
8.點擊“添加車輛”。
9. 選擇號牌種類,填寫車牌號,點擊“獲取車輛信息”。
10.選擇車輛類型、運載類別、運載內容。運載內容填寫所運貨物和數量,也可以寫運載的某項工作的人員和人數。
通行時間為出發時間至返回時間。
選擇出發地、途徑地、目的地。如途徑地並非起止地必經之地,則必須填寫,否則途徑卡口將不予通行。
11. 點擊“添加司乘人員信息”。
12.填寫姓名、身份證號、聯繫電話。若有多人,則點擊“繼續添加”,至所有司乘人員均錄入。注意:
貨運車輛不得超過2人;載人車輛儘量將可能乘坐人員信息錄入。13.上傳證明材料。根據貨運車輛和載人車輛的不同要求,依次上傳所需證件資料的第二類至第四類 證件或證明文件(缺一不可,否則審核不通過)。
若還有其他車輛,點擊“繼續添加”至填寫完成,完成後點擊“完成添加”。
14.確認後點擊“提交申領信息”,等待審核(批)結果。
15.可重新進入“辦通行證”查看辦理結果。審核(批)通過的,將自動收到電子通行證(含二維碼)。有條件的可打印成紙質通行證並放置在車輛前檔玻璃右下方,無打印條件的可保存在駕駛人手機相冊,便於路面查驗人員掃碼核查。
16.審核不通過的,根據審核反饋意見重新辦理。
溫馨提示
1、經批准的電子通行證或紙質通行證只限湖北省範圍內使用。
2、申領原則上向出發地指揮部申請,實行一次一申請,往返使用,請合理選擇通行時間。固定起止地和司乘人員且需要經常往返的,可選擇最長期限。
3、已申領電子通行證且在有效期內,因工作需要變更行駛區域或司乘人員的,請聯繫所對應的審核人員向市交通保障專班申請作廢後重新申領。
4、未盡事宜,依照現有政策執行或諮詢市交通保障專班(聯繫電話0711--511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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