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8 省直企業 2012年至2016年 退休人員將加發養老金

按繳費年限等分檔確定加發金額,個人可於明日後登錄省社保局網站查詢

新快報訊 記者沈逸雲報道 養老金倒掛現象將進一步解決。10月8日,廣東省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發佈《關於解決2012年至2016年期間省直企業退休人員倒掛問題加發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將按繳費年限分檔確定加發的基數與係數,進而確定加發金額,並隨當月養老金一起發放。個人可在明天后登錄該局網站查詢。

新快報記者瞭解到,從2006年起,國家和省連續多年大幅度增加養老金水平,使得每年的養老金年度調整幅度都高於養老金自然增長的幅度。這導致在同一繳費年限、同一繳費水平的情況下,造成部分退休人員的養老金不同程度地出現了“早退休,待遇相對偏高;晚退休,待遇相對偏低”的現象,形成了養老金的倒掛問題。

出現養老金倒掛現象後,國家、省、市的社會保障部門都有出臺相關規定,逐步加以解決。

此次出臺的《通知》適用於2012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間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省直企業退休人員,加發基本養老金。而對於2016年7月1日後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省直企業退休人員,其加發辦法由省人社廳另行制定。

此次出臺的《通知》規定,加發金額為加發基數乘以加發係數。其中,加發基數按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首次領取待遇社保年度分檔確定。新快報記者注意到,繳費年限越短、退休時間越晚的人員加發基數相對越高。《通知》解釋,這主要是由於其參加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的次數比較少,調整幅度相對比較低,基本養老金倒掛更明顯。而加發係數按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分檔確定,繳費年限越短的人員,其基本養老金倒掛越明顯,因此加發係數越高。

單位和個人可於10月10日後登錄省社保局網站(網址:www.gdsi.gov.cn)查詢、下載《粵人社發〔2018〕108號文加發養老金彙總名冊(單位)》《粵人社發〔2018〕108號文加發養老金通知單(個人)》和新《基本養老金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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