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甘南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康立光涉嫌貪汙一案,經甘南縣人民法院依法審理,被告人康立光以貪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二個月,緩刑二年,罰十萬元。 分享到: 閱讀更多 龍江檢察 的文章 關鍵字: 康立光 被告人 黑龍江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