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把管理、工勤,後勤人員跟教師同條件核算績效,你怎麼看?

不同人員同條件核算績效工資是錯誤的!必須徹底改正!

我們這裡是在2019年1月1日開始實行績效工資的。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和獎勵性兩部分。基礎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物價水平、崗位職責等方面,佔績效工資總量的70%;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等因素。

績效工資就是為了充分發揮其分配的激勵導向作用。學校裡要按照實施辦法,結合本校實際情況,“完善內部考核制度,根據教師、管理、工勤技能等崗位的不同特點實行分類考核。”這句話的意思就是說,教師、管理人員、工勤人員、後勤人員的績效工資是完全不同的。

其中,校長的績效工資納入基礎性績效工資統一發放。而校長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有特別的規定。按照學校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水平的1.4倍設立。主要是他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比普通教師高出40%。

下面我們以2009年剛剛開始實施績效工資時的標準進行比較。這是某貧困縣的管理人員的基礎性績效工資標準參考如下:

學校把管理、工勤,後勤人員跟教師同條件核算績效,你怎麼看?


下面是該縣教師的基礎性績效工資標準:

學校把管理、工勤,後勤人員跟教師同條件核算績效,你怎麼看?


下面是工勤人員的基礎性績效工資標準:

學校把管理、工勤,後勤人員跟教師同條件核算績效,你怎麼看?


從以上三個標準表格中可以看出,管理崗位正科級21年與專技人員中級崗位21年的基礎性績效工資相差不大,而工勤人員16年以上年技術工四級的相差卻是很大的。這個70%基礎性績效工資不同,那麼30%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也就不同。

同時,也有規定,在績效工資分配中,“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重點向一線教師、骨幹教師和有突出貢獻者傾斜。”這就是說,誰的工作量大,誰的成績好,獎勵性績效工資就會比較高。

分配辦法應該是經過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之後,由學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報學校主管部門批准,並在本校公開,才能符合要求,違反此項規定教師可以向上級領導反映。

總而言之,特別是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核與分配,不同人員是不近相同的,需要區別對待!

(以上內容只是個人的觀點,不足為據,僅做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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