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带有“女字旁”的汉字出发,谈古代女性“神权的沦陷”

在研究古代女性地位变化时,大多人都忽略了一项极其重要的资料——汉字,尤其是“女字旁”的汉字。一定不要小看这几个汉字,当我们将不同时期的“女字旁汉字”摘出来的时候,便会发现这才是最直观体现女权与男权斗争及女性地位由此变化的方式。且跟随作者一起来看。

从带有“女字旁”的汉字出发,谈古代女性“神权的沦陷”

女字旁的汉字直观体现了女性地位的变化

一、女权最高时期——母系氏族社会

正如马克思所说,生产力决定一切。在生产力极其低下,以采集农业为主导的母系氏族社会之中,女性凭借着特有的生育能力与心灵手巧,建立了女权巅峰时期。

1.汉字中的“始”字

《说文解字》曰:“始女之初也。从女,台声。”这里以“女之初”表示“人始”,即万事万物的开始。《道德经》言:“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得出在远古的母系氏族时期,女性往往是被崇拜和神化的对象。

汉字中与“始”相关代表女神名字如“娲、姆、姰、姐”等“女”部字是中国妇女生活史上最辉煌时代的见证。

  • 娲:古之神圣女化万物者也。从女,呙声。
  • 姆:女师也。
  • 姰:犹言女初来也,故从旬。
  • 姐:《说文》:“姐,蜀谓母曰姐,淮南谓之社。从女,且声。”,“且”本义为“加力”、“加强”。
从带有“女字旁”的汉字出发,谈古代女性“神权的沦陷”

母系氏族社会——女权巅峰

2.“姓”字

《说文解字》:“姓,人所生也。古之神圣母感天而生子,故称天子。从女,从生,生亦声。”《春秋传》:“天以因生以赐姓。姓,女之所生”,姓本就表示万物乃女人“生”出来的,这也难怪上古八大姓姬、姜、姒、嬴、妘、妫、姚、姞均与女性有关,带有“女”字了。

其中“姬”、“姜”初意表达美丽女子,后来作为氏族部落的称号,然后再演变成个人的姓。“姓”标明了孩子由谁所生,是血统的标记,与“姓”字的字形字义相契合。

孩子只知其母不知其父,人们从母得姓,神农姓“姜”、黄帝姓“姬”虞舜姓“姚”少昊姓“赢”、夏禹姓姒”,先帝贤人的姓都是“女”字旁,可见女字旁的“姓”象征着女性高贵显赫的地位。

从带有“女字旁”的汉字出发,谈古代女性“神权的沦陷”

甲骨文:姓—人所生也,古之神圣母感天而生子

3.女性最高权力的象征则是“后”字。

《说文解字》:象人之形,施令以告四方,故广之,从一口,发号者君后也。凡后之属皆从后。“后”与“君”义相同,本义是“君主,帝王”。其实“后”的甲骨文是妇女产子的形状,同“毓(育)”字。

“后”字演变成“帝王、君主”是因为生育是当时最神圣伟大的事,人们把妇女当做神来崇拜,而母系氏族的首领就是女人,于是成了“后”,最高权力的象征。

从带有“女字旁”的汉字出发,谈古代女性“神权的沦陷”

“后”形为生育,是当时是最伟大的事情,与“君”同意,是为帝王

二、女权跌落时期

了解女性社会地位的变化,我们可以从女字旁汉字所诠释的远古的婚姻形式下手。因为群婚制是女权产生的原因,在群婚制下,人们都知道自己的生身之母,却无法辨别生身之父。《庄子·盗跖》:“神农之世,卧则居居;起则于于;民知其母,不知其父,与麋鹿共处,耕而食,织而衣,无有相害之心。

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使用和制造工具提升了男子在生产中的地位,剩余产品不断增多。由于这些产品主要是男性成员劳动的成果,因而男性成员对占有这些剩余产品具有无可厚非的私有权利,男性在氏族中的地位得到提升。专偶制就出现了,这也是现在常见的家庭形式,婚姻制度的改变标志着女权的逐渐旁落。

1.“婚”字

首先来看“婚”,“婚”字在古代的写法是昏”,《说文解字》中说:“妇家也,礼娶妇以昏时,妇人,阴也故口婚从女从昏,昏亦声。”《白虎通》:“婚姻者,何谓?昏时行礼,故谓之婚也。”

我们知道古时候的结婚仪式是在黄昏时候举行的,所以,古汉语中的“昏”与婚”字是相通的。后来,人们在“昏”字左边加“女”字旁来表示二者的区别。

那么男女结合之事在古时为何被称作“昏”呢?历史学家有两种解释:一种认为这个字反映了古人“天人合一”的思想。婚姻作为男女结合的头等大事,在古人看来这需要配合天地间的“阴阳往来”,即在白昼和夜晚交合之时,黄昏结婚最有好处。

第二种解释为黄昏之时,最容易“抢婚”!虽说女权向男权过渡,但女权的威严犹在,而男性不满足于“孩子只知其母不知其父”,所以他必须单独占有女性。这个时候就必须“抢婚”了,不能让她留在母系那边,而黄昏是天地交合,人刚刚休息,放松警惕的时候,这时候是抢的最好时机。

从带有“女字旁”的汉字出发,谈古代女性“神权的沦陷”

黄昏之时,最易“抢婚”

2.“嫁”字

《说文解字》:“嫁,女适人也,从女家。”李梵《汉字简史》:“嫁’得名于‘贾’、沽。嫁、贾、沽,上古均见母、鱼部。贾、沽都有买卖的意思。女子嫁人,换个说法就是卖给了夫家,

由此可见古时候的买卖婚姻把女子看作是商品,这也就是为什么男子娶亲纳妾,必须用钱财进行交易才能进行,故名“礼钱”。

如果自己不需要这个女子还可以把她转卖给别人。古代社会存在“交换婚”之说。《说文解字》:“媾,重
婚也。”
重婚,便是所谓交换婚姻,在异姓家庭中,双方父母各自把女儿交换为媳妇,或者交换男子姐妹为妻子的婚姻。婚姻本来是家庭关系的形式,是为了传宗接代,然而在被男权统治的社会里,婚姻却成了女人的坟墓。

从带有“女字旁”的汉字出发,谈古代女性“神权的沦陷”

女子嫁人,换个说法就是卖给了夫家,必须用钱财交易

3.“奴婢”两字
“奴”是会意字。从“女”又从“又”。“女”指女奴,又手指用手去抢夺。甲骨文的“奴”非常形象地勾画出是被掠来的女子,到后来才慢慢演变成奴隶。奴隶的奴偏偏用“女”字旁来表达,这凸显了女性地位的卑贱及命运的悲惨。

“婢”同“奴”一样都是表达卑贱的意思,它们一般是连在一起用。“婢”顾名思义就是卑贱的女人。《说文解字》“婢,女之卑者也。”“婢”是形声字,从女,从卑,与卑同声。“女”指“女儿”,“卑”与“尊”相对,是“尊”的仿真物、模拟物、廉价代表物。“婢”本义为旧社会被人家收养为养女的年轻或年幼女子,常被役使和剥削。引申义则是身份低下的女子。

“奴”是被掠夺的女人,这是在野蛮社会里产的文字,情有可原,而“婢”是在文明社会下,人们有意识地创造出来的对女性进行污蔑的文字。女性地位一降再降。

从带有“女字旁”的汉字出发,谈古代女性“神权的沦陷”

奴婢两字——女权跌落最明显的证明

三、女权彻底沦陷时期

过渡到封建社会,男人为了加深父权的绝对统治,不仅在法律上制定严格的刑罚来惩罚犯罪的女性,在道德上制定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等约束规则,甚至还制造出很多与女性无关的字来抹黑女性。

1.“奸淫”两字

“婬”与“淫”相通,“淫”是形声字,从水。原本的意思是“浸淫浸渍”。《说文解字》“淫,侵淫随理也。”由此可见,淫字本来是跟“淫秽、淫荡、淫乱”无关,跟女性更是无任何关联,这是被硬生生地强加给女性的罪名。

“奸”同“姦”,从三女,会意字。本义为邪恶、虚伪狡诈。引申义是男女私通。古代通常将其解释为三个女人在一起就变得邪恶、虚伪,这很明显就是污蔑女性,“男女私通”义也是强加了莫须有的罪名。

2.“妄”字

“妄”,《说文解字》“妄,乱也,从“女”,亡声”。“亡”意为“丧失”、“没有”。“女”指育龄妇女。“亡”与“女”结合起来的妄表示“青年女子太少或没有”。本义是育龄人口中的男女比例严重失调,出现男多女少状况。转义是育龄男子行为狂乱。

这里明明是男性狂乱的行为,却用女字旁来表达,表示了造字者的“妄为”。从以上三字就足够凸显出女权的彻底丧失以及女性在社会中的“卑从”,以致被歧视污蔑,这跟母系氏族社会女权至高,女性受到崇拜的情况可谓是天壤之别。

从带有“女字旁”的汉字出发,谈古代女性“神权的沦陷”

步入封建社会,女权彻底沦陷

四、总结

汉字从甲骨文开始经历了几千年的发展历史,通过对《说文解字》中所记录的“女”字旁汉字字形字义的剖析,不仅让我们窥视了古代社会女性地位的变化,也让我们看到了“女”字旁汉字所折射出的中华汉字源远流长的发展以及汉字形体中所浓缩的中华文化的最核心特征。

当然最重要的是对于我们现在的启示,毕竟女权虽然较古代已经有了很大发展,但至今犹不完善,最常见如家庭妇女因没有经济来源便饱受冷眼,如有些公司只招男性。如此等等,我想我们应当有所反思。今日所讲,不知大家懂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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