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人不敢“偷稅漏稅”, 因為有個“最強催債機構”

納稅是每一個公民應盡的義務和責任。如果是逃稅的話被查出來會遭到嚴重的懲罰。每個國家都是如此。其中尤以在美國最是嚴厲。在我們國家相對於美國而言還算是比較“仁慈”的了,關於逃稅問的議論也經常激起很多人的興趣。

美國人不敢“偷稅漏稅”, 因為有個“最強催債機構”

在美國,稅務機構成立的比較早,它早在美國的南北戰爭時期就已經成立了,它的正式名稱是“美國國內收入署”,簡稱IRS。隸屬於財政部,他僱傭有11.5萬人,是美國最大的官僚機關。這些人無孔不入,威力甚至超過國防部和中情局。 還有一點重要的是,IRS掌握著美國人的社會安全號和銀行賬號,可以隨機抽查稅表,如果有人被查出非法逃稅漏稅,少交或者遲交,就要倒大黴。 IRS查稅,可謂是上天入地,無所不用其極。而且他們在調查的時候如果發現問題,他們的懲罰會特別重。 在美國逃稅就跟“找死”差不多。在美國南北戰爭時期,由於戰爭的花銷數額是非常大的,曾一度讓當時的林肯非常著急,但又沒有辦法,一心整天想著弄錢,想了想,林肯決定通過催稅的方式來解燃眉之急,最終在武力的作用下,最終達到了目的。

美國人不敢“偷稅漏稅”, 因為有個“最強催債機構”

在1862年,美國稅務局成立了。到現在美國的國稅局有11餘萬人,當中有4萬人的權利最大,他們鐵面無私,權利比天大,可以凍結任何人的賬戶,不管你是什麼社會名流還是政府官員。他們都配有武器,可以說是武力催稅,他們的武器先進程度僅次於美國陸軍和美國海軍,美國陸軍手裡有什麼,他們就有什麼,也就因為這樣,所以在收稅的時候也難遇見有比他們裝備更高級的對手。 這裡面的人也都很有鮮明個性,他們不管你手裡的錢是怎麼來的,就算是非法所得,就算販毒賺的錢那也必須得給我交稅,而且據說還有人專人教這些非法收入怎麼交稅。如果是在美國,國家不允許做的事那就一定不能做,譬如有的人迎風而上,可能就會被國稅局的人調查,如果調查發現有逃稅行為的話,則可能被關進監獄。 在美國逃稅是一件極度危險的事情。富蘭克林曾經說過“在這個世上,沒有什麼是確定的,除了死亡和稅收。”

美國人不敢“偷稅漏稅”, 因為有個“最強催債機構”

美國老百姓有一條生存經驗,叫“逃啥也別逃稅,惹誰也別惹國稅局。” 在美國“逃稅”一般都有兩種結果,破產和入獄,美國有一套相對來說完整和健全的涉稅信息和系統。 所以無論在地方,一個人遵紀守法,安安分分才是最重要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