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自我中心主义者的人生之旅——读司汤达的《红与黑》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代表作,是公认为开创了十九世纪法国现实主义小说先河的经典名著。然而一八三0年发表时公众对它的反应却相当冷漠,初版只印七百五十册,后来依据合同又勉强加印了几百册,之后就如泥牛入海,销声匿迹。遭此冷遇,司汤达并不沮丧,他对自己作品的价值充满自信。他乐观地说:“我所想到的是另一场抽彩,在那里最大的彩注是:做一个一九三五年为人阅读的作家”。事实印证了司汤达的预测,而且比他的预测还要乐观。作品发表近二百年来,世界各国著名作家、批评家很少有不提到它的,他们发表评论高度肯定它的价值,肯定了它在世界文学史上的不朽地位。作为经典名著,至今仍是最受文学爱好者欢迎的文学读物之一,而且可以肯定,其不朽价值将随历史流传下去。

那么,是什么原因让《红与黑》具有永恒价值,被一代又一代读者所喜欢呢?

所有的研究者都首先注意到了作品的认识价值,都一致肯定作品深刻地反映了法国大革命以后的社会大动荡,写出了王政复辟时期错综复杂的政治和社会面貌。这从小说副标题“一八三0年纪事”即可确认这一点。人们称司汤达开创了现实主义先河,也凭的这一点。这一价值当然是毫无疑问,毋庸置疑的。然而,作品描绘的社会历史早就时过境迁,不复存在了,人们为什么还喜欢它呢?这里必然有超越社会历史的价值在。笔者以为,这个超越社会历史的价值即其中的人生意蕴——作品提出的人生问题,至今仍在;作品反映的人生欲望与人生困惑仍与今人相通。

1、 从精神实质看,于连就是司汤达

《红与黑》的故事围绕主人公于连展开。于连是法国小城维里埃尔一家小锯木厂主的儿子,凭着聪明才智,被市长聘为家庭教师。期间与市长德·雷纳尔的夫人产生恋情,事情败露后由神父介绍进了省城神学院。神学院里派系斗争复杂龌龊,聪明过人的于连遭受打击和排挤,后经神学院院长举荐,到巴黎给保王党中坚人物德·拉莫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很快得到赏识和重用。与此同时,于连与侯爵女儿玛蒂尔德恋爱并私下结为夫妻。侯爵极为愤怒,调查于连历史。在教会的策划下,市长夫人被逼写了一封告密信揭发他,使他飞黄腾达的梦想瞬间化为泡影。于连在极度愤怒狂躁中开枪击伤市长夫人,而后拒绝众人的营救,拒绝忏悔,终被判处死刑。

作品的故事并非司汤达凭空原创,其素材是两件当时现实生活中的真人真事。一件是,一八二八年十月《司法公报》上公布的格勒诺布尔家庭教师安托万·贝尔德枪杀这家主妇的事;一件是他在《罗马漫步》中谈到的巴黎木匠拉法格企图杀死用金钱勾引他妻子的资产者。这两件案情引发司汤达的注意,触发了他的灵感,于是将两件事合而为一,经艺术加工而成小说。

只有骨架没有血肉,只有轮廓没有细节,只有外形而无内在心理的司法案件为什么能引发司汤达的关注,并由此创造出不朽的经典名著呢?这是因为,他从案件中发现上层阶级的人已经失去了伟大感情和行动能力,而在下层阶级里却保留了这一切。这与他多年的感觉和思考有内在契合之处,与他的思想性格、理想愿望有契合之处,于是他借体附魂,把自己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融入其中。换句话说,司汤达是借他人之口说自己的话,借他人的人生舞台,搬演自己的心灵戏剧。

据史料记载,司汤达十七岁参军,三次随拿破仑远征欧洲,亲身参加过多次战役。他始终忠实地追随拿破仑,在军中备受重用,对拿破仑的战功钦佩至之,奉拿破仑为人生榜样。在拿破仑的激励下,司汤达有强烈地飞黄腾达的欲望。他明确宣称自己是自我中心主义者,在他的心目中,“利己”是人的本性,谋求个人幸福是人生的最高目的和人类一切行为的唯一动机。为荣誉、地位、财富和爱情而奋斗,是人生在世无可争议的“伟大事业”。在他的《自我中心主义者的回忆》中有这样一段话:“社会好比一根竹竿,分成若干节。一个人的伟大事业就是爬上比他自己的阶级更高的阶级去,而那个阶级则想尽一切办法阻止他爬上去。”(转引自艾珉:《法国文学的理性批判精神》第90—91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

然而,随着拿破仑的失败,心高气傲的司汤达失去了上升的渠道。对此,他没有像其他人那样灰心丧气,而是寄希望于下层青年。他知道下层青年中蕴藏着巨大的改变现状的能量,他期待着新的革命的发生。他打算写一部表现下层青年的书,借此表达自己的思想。两桩真实案件的出现激发了司汤达的灵感,于是有《红与黑》的出现。在这部书中,司汤达把自己的思想、性格,以及人生观与价值观熔铸于主人公身上——内心充满激情,渴望改变现状;敏感、多疑,有时过分自尊;讨厌虚荣、浮夸,崇尚热情、刚毅、充沛的精力和顽强的意志;渴望建功立业,出人头地,跻身社会最高层。司汤达把这一切思想品格和理想愿望都赋予于连身上,让于连成为他的替身。所以,从精神实质上看,司汤达就是于连,于连就是司汤达。

2、 野心的正当与可怕

说到于连,人们首先想到的第一个关键词就是野心。这首先是因为作者在提到于连时经常用“野心”一词来描述他。于连出身微贱,但聪明过人,少年时就有出人头地的决心,作过无数有关英雄伟人的美梦。他渴望像拿事破仑那样凭借战功,年三十而成为显赫的将军。然而生不逢时,封建王朝的复辟堵死了平民上升之路,平民上升的唯一途径就是献身上帝,当手握重权的主教。于是于连把人生目标又设定为当主教。这就是于连的所谓野心。

将军或主教并非贵族的专利,中国古代尚且有“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观念,更何况于连时代的法国已经经过“自由、平等” 思想的启蒙。所以平民想当将军或主教,毫无疑问具有正当性与合理性。如果把这种愿望叫做野心的话,那么这种意义上的野心不含贬义。

具体到于连来说,他“属于法国大革命以后成长起来的一代知识青年,在王政复辟时期,是被排斥在政权之外的中小资产阶级‘才智之士’的代表,这类人受过资产阶级革命的熏陶,为拿破仑的丰功伟绩所鼓舞,早在心目中粉碎了封建等级的权威,而将个人才智视为分配社会权力的唯一合理依据。他们大都雄心勃勃,精力旺盛,在智力与毅力上大大优越于在惰怠虚荣的环境中长大的贵族青年,只是由于出身微贱,便处在受人轻视的仆役地位。对自身地位的不满,激起这个阶层对社会的憎恨;对荣誉和财富的渴望,又引诱他们投入上流社会的角斗场”。(艾珉:《法国文学的理性批判精神》第85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这就是说,平民想当将军或主教是他们的权利,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客观效果上是反抗贵族特权,破除社会不公,推动社会进步的动力,是合乎时代潮流的力量。由此看,于连的野心具有正当性与进步性。

但是,于连的野心,就其主观动机来说,没有为社会、为大众服务的意识,而全是为个人一己之私。他想当将军是要出人头地,成为众人仰望的明星,从而摆脱卑贱的社会地位,让虚荣心得到满足;他想当主教是因为主教既有权又有钱(他看到一个四十岁左右的神甫就可以轻易击败一个德高望重的老法官,就有三倍于拿破仑手下著名将军的收入)。时代变迁,既然不能再“红”(当将军),那就转而投黑(穿上主教的道袍),于是不顾一切走上为实现野心而拼搏之路。

本书前面讲过的卢梭,也是一介平民,甚至比平民还不如,是个无家可归的流浪儿。他也在艰苦奋斗,他的奋斗固然首先是为了改变自身命运,但他同时也有为社会、为大众利益服务的明确意识。他说:“至于我,这个各种灾难的牺牲品,注定要留在社会上,以便有一天能给任何热爱公众幸福,热爱正义……的人做个榜样。”(卢梭:〈忏悔录〉第一部第276—277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85)从这个角度看,于连的动机、境界远远没有卢梭的高尚。

由于缺乏公共意识,纯为一己之私,所以于连的野心让人感到可怕。他明明白白地说:“在我们称为生活的这片自私自利的沙漠里,人人都为自己”。( 郝运译《红与黑》第307页,上海译文出版社,1990)这就是于连的人生观!这其实是法国版的“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典型的自我中心和利己主义。

在作品中,我们看到诸多对于于连利己主义的描写。在市长家,他为了显示自己的勇气,显示对贵妇人的征服,完全不顾善良的雷纳尔夫人处境的危险与精神的恐惧,直接通知她某天凌晨两点他要到她卧房去。离开神学院到巴黎前,他想会见雷纳尔夫人,再次不顾她的处境,无视她面临的巨大风险,众人环伺之下在她卧房一天一夜。总之,于连在采取行动的时候,首先考虑的是自己而完全不顾及对他人可能造成的伤害,彻底的自我中心主义。

于连因出身卑微,一生仇恨贵族,仇恨特权,但是一旦有机会,他便会充分利用特权为自己谋利。于连在侯爵府当秘书,得到主人赏识,主人为他谋得一枚十字勋章,于连的虚荣心得到很大满足。他感到自己在主人面前有了面子,有了点资本,于是说话比以前多了,胆子比以前大了。他原来所在城市维里埃尔贫民收容所长的职位出现空缺,这是一个可以敛钱贪污的肥缺,于连立马想到为自己当木匠的父亲谋取这一职位。侯爵为笼络于连的心,愉快地表示同意。趁侯爵高兴,于连乘胜追击,请求将该市彩票经销处主持人的位子赏给德·肖兰先生,侯爵又满足了他的要求。可是很快于连就发现,此位置应该给提前提出申请而并且德高望重的格罗先生,他知道自己把事情做错了。他对自己的莽撞感到惊讶,但他立刻对自己说,“这算不了什么,如果我要发迹,还得干出许许多多不公正的事才行,而且还得善于用富有感情的漂亮话来掩饰它们。”(第263—264页)

请看,这还没有掌权呢!仅仅是利用主子赏识自己这点面子,就开始为亲朋好友谋利,知道错了也不改正,而且公然承认自己有权后还会干更多坏事,干完再用漂亮话掩饰它。如此地无耻不是和恶魔一样吗!他本来极力反对特权,因为特权导致社会不公,但自己稍有机会便利用特权。他自己否定自己,走向了自己的反面。

在侯爵客厅,有一次于连和人谈到大革命时期杀人的事情,他毫不隐讳地说:“要达到目的,就得不择手段;如果我不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人,而是有几分权力的话,我会为了救四个人的生命而绞死三个人。”说这话时,“他那双眼睛显露出坚定的信念和对世人毫无价值的见解的藐视”。(第279页)好家伙,于连的心残忍得让人毛骨悚然。

中国老百姓说,谁变蝎子谁蝎人;《红楼梦》中说孙绍祖,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鲁迅说,一阔脸就变。于连就是这种人。这种人极端自私,野心越大,对社会的危害越大。于连如果掌权,肯定是无恶不作的贪官,危害社会的恶官。所以,社会需高度警惕于连这种极端利己主义的野心家。这种意义上的“野心”就是不折不扣的恶念了。

3、 于连“成功”的秘诀

于连出身卑微,但却接连嬴得两个贵族女性的芳心,其中的玛蒂尔德是巴黎最显赫贵族家的千金小姐,是巴黎社交界的明星。那么,是什么因素让于连获得“成功”,换句话说,于连“成功”的秘诀是什么呢?原因多多,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借用作品中反复出现的一个概念,即“性格力量”。

如,在侯爵府,懂拉丁文的院士向于连介绍说,这个家庭里的人决不是具有性格力量的人,玛蒂尔德小姐一个人所有的性格力量,抵得上他们所有人,她牵着他们的鼻子走。(第285页)于连也为自己所具有的“性格力量”而得意。在玛蒂尔德小姐向他表示偏爱之后,于连心里美不自胜:“我的天主,她多么美丽啊!她那双蓝色的大眼睛望着我的时候,使我感到多么喜爱啊!今年春天和去年春天多么不同啊!那时候,我在那三百名恶毒而肮脏的伪君子中间(指在神学院——引者注),过着不幸的生活,全靠着性格力量才勉强支持下去。”(第290页)

那么于连的“性格力量”包括哪些因素呢?透过作品描写可知,大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知识。在普遍缺乏知识的愚昧人面前,有点知识就是莫大的优势。于连凭出色的记忆力,能把拉丁文《圣经》背得滚瓜烂熟,仅凭这一点,就让市长及夫人,让整个小城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

才能。于连当家庭教师,能把市长家的孩子们教好;当侯爵府秘书,能把帐目和公文处理得井井有条,这就是才能。有能力就有尊严,有成就就有地位。凭着这点才能,于连征服了聘用他的人,让所有了解他才能的人对他刮目相看。

思想。在侯爵府社交圈里,玛蒂尔德小姐是中心,众多贵族青年围着她转,卑躬屈膝地向她献媚以求她的一顾,但她对他们就偏偏地不屑于一顾,因为他们浅薄无知,缺乏见解,没有思想。他们所缺的,正是于连所有的,所以获得了她的敬重和青睐,以至于让高傲的她忍不住当面由衷地赞赏于连:“您是一个智者,您象一个哲学家那样,象卢梭那样,看待所有这些舞会,所有这些晚会;这些疯狂的事儿使您感到惊奇而又不能诱惑您。”(第269页)

高傲。由于出身卑微,于连知道要想在贵族圈里混下去,并且获得他们的尊重直至征服他们,奴颜婢膝肯定不行,必须反其道而行之,即保持自己的高傲。高傲是于连的护身符,是他征服高傲的法宝。他贫穷缺钱,但当他不得不离开小城去神学院学习时,却拒绝了雷纳尔夫人诚心诚意赠给他的钱。他越这样,夫人越高看他。在侯爵府,人人都以和夫人在一起吃饭为荣,他却极为厌烦,请求自己到小摊上吃便饭。他这种表示让心地高傲的玛蒂尔德小姐对他另眼相看。极端高傲的小姐一开始并不在意他,但当她发现他与众不同,主动想和他见面、和他说话的时候,他却故意躲着不见她。内心深处他爱她爱得要命,但却故意装作不在乎她。终于,他以他的高傲征服了她的高傲(“他藐视别人,也就是因为这个缘故我不藐视他”)。

勇敢。于连把征服贵族视为自己的职责,而要完成这一职责,可怜的小人物必须勇敢。勇敢是被逼出来的。他常常以雄鹰自比,以拿破仑为人生榜样。于是,尽管他实际上胆怯得浑身颤栗,也要强迫自己晚上十点钟一定要把雷纳尔夫人的手抓在手里,而且决不能让她抽回去。在侯爵府,玛蒂尔德为了考验于连的胆量,命令他在明亮的月光下用梯子爬到她的房间去。于连害怕得要死,犹豫不决,但最终他按她的要求做到了。当晚她就委身于他,不过过后就后悔了 。她哭着对于连说:“我恨我委身于第一个来到的人”,于连觉得受了羞辱,竟摘下墙上的古剑要杀死她。于连这一切看似鲁莽的行为最终征服了玛蒂尔德。她请求于连做她的“主人”,自己将永远做他的奴隶,表示要永远服从他。

野心。由于于连是卑微的小人物,一般人们不会想到他会有什么野心。但一旦发现他具有才华同时又怀着巨大的野心时,他的形象在女人的心里就立马高大,以至于膨胀到没边没沿了。雷纳尔夫人是最早发现于连才华和野心的人。她本来是他的主人,但他的野心让她“一转眼又象钦佩主人那样钦佩他。他的才华甚至高到使她害怕的地步。她相信她在这个年轻的神父身上一天比天更清楚地看到了未来的伟人。她看到他成了教皇,她看到他成了象黎塞留那样的宰相。”(第92页)当然,雷纳尔夫人这样看他,我们可以以她文化低、见识浅做解释。但身在巴黎,阅人无数,见多识广的玛蒂尔德,在一步步了解于连之后,也感觉于连将来会是一个大人物。她在写给她父亲的信中这样介绍于连:“不管从怎样低的起点开始,我相信他将来会飞黄腾达。跟他在一起我并不害怕默默无闻。如果发生革命,我能肯定他将扮演主要角色。”(第416页)什么角色呢?她认为他可能是下一个丹东,或下一个罗兰。丹东和罗兰都是法国大革命时期主要领导人,资产阶级政权成立后,丹东曾任司法部长,罗兰曾任内政部长。玛蒂尔德把于连视为出类拔萃的人物,于是对他崇拜得五体投地。

4、 野心退席,领悟到幸福的真谛

于连单枪匹马,冲锋陷阵,终于在上流社会获得一席之地——玛蒂尔德和他私订终身,侯爵为维护自身脸面,为于连谋得骑兵中尉职位。于连得意忘形,才刚刚当了两天中尉,就幻想着最迟在三十岁上统率一支军队。然而,乐极生悲,登高跌重,正当他在狂妄的野心勃发中陶醉的时候,拉莫尔侯爵私下调查他得到的一封信,揭露了于连的历史,彻底摧毁了他的美梦。于连盛怒之下,枪击被胁迫写信的雷纳尔夫人,被捕入狱,成了等待死刑判决的罪犯。

于连的人生断崖式跌落,一下子堕入谷底。堕入谷底,野心破灭,于连开始逐渐清醒,从野心里产生的那些希望一个接一个地让“我将死去”这句话从心里拔除。拔除了野心之后,“他看清了他的心灵深处,等到真实情况象牢房里的一根柱子一样清清楚楚地出现在他眼前,他想到了悔恨。”(第435-436页)

悔恨什么呢?首先悔恨不该对雷纳尔夫人下毒手。他现在才真真确确地感受到,他一生中爱过的两个女人中,只有雷纳尔夫人才是他的真爱,才是他的情人,而玛蒂尔德只是他的妻子——表面上的妻子,他和她之间只是相互征服相互战斗的畸形关系。虽然玛蒂尔德为救于连愿倾其所有,使尽了浑身解数,但他却把玛蒂尔德的行为视为发疯,他也自称为疯子。总之,他从玛蒂尔德处感受到的只是“征服”的快乐,是虚荣心的满足,而非正常男女之间柔情似水亲密无间的情爱。相比之下,他感到雷纳尔夫人给予他的是慈母般纯净的爱,他对她怀有的是“尊敬和儿子般的无限热爱”,他感到他和她在一起的日子才是真正幸福的日子。他怀着无限深情对前来探监的夫人说:“从前,当我们在维尔吉的树林散步的时候,我本来可以是非常幸福的,但是狂热的野心把我的心灵拖入想象的国土。我非但没有把离着我的嘴唇如此近的这条可爱的胳膊紧紧搂在心口上,反而让未来把我从你身边夺走;我进行数不清的战斗,我为了建造一个庞大的未来必须进行这些战斗……不,如果您不到这个监狱里来看我,我到死也不会知道什么是幸福。”(第482页)

领悟到了什么是真正的幸福,所以他坚决拒绝雷纳尔夫人为挽救他的生命打算做的所有努力,他无比珍惜临死前和夫人在一起的日子。他无限深情地祈求她:“让我们在这短促的生命还剩下的很少几天里过得幸福吧。”

于连虽然也爱玛蒂尔德,但骨子里对她不信任,所以他不惜冒犯她也要提出,他死后,求她将孩子送给雷纳尔夫人抚养,夫人让他放心,夫人是值得他临终托孤的人。

与上述悔恨相联系,于连也悔恨这么多年误入迷途,始终不懂生活,不懂人生价值所在,不懂什么才是真正的幸福。

在监狱,夜深人静,“等到只剩下他一个人的时候,不用担心有人来打扰他,他可以完全沉湎在回忆里,回忆他过去在维里埃尔或者维尔吉度过的那些快乐的日子,感到一种罕有的幸福。在那段飞快地逝去的时间里发生的事,哪怕再小,对他说来,都具有一种不可抵抗的新鲜感和魅力。他从来没有想到过他在巴黎获得的胜利,他对它感到厌倦。”(第450页)

他不是对巴黎的生活痴迷留恋吗,怎么突然“厌倦”了?原因是新的处境,即将要死亡的命运,迫使一颗狂躁不安的心灵突然安静下来,迫使他“用新眼光看待所有的事物”。所以,“他不再有野心。他难得想到德·拉莫尔小姐。悔恨占据了他整个心灵,德·雷纳尔夫人的影子常常出现在他眼前,特别是在夜深寂静的时刻。”他对自己说,原来以为那封信永远毁掉了他未来的幸福,“谁知从写那封信的日期算起,还不到半个月,我已经不再想到当时我念念不忘的事……两三千法郎的年金收入,平平静静地生活在一个象维尔吉那样的山区里……当时我是幸福的……只不过我并不知道我有多么幸福!”(第438页)

一个野心勃勃在上流社会杀伐征战,习惯于以征服为成功标志的人,终于悟到那样生活的空虚和无价值,终于返朴归真,崇尚平凡、朴实、宁静、有爱的人生。如此巨大的反差,是可能的吗?当然是可能的,因为它符合人的认识规律,符合生活的辩证法。

人啊,当身处平凡朴实、和谐宁静的生活时,他可能感觉平淡平庸,无聊乏味,所以向往世俗的喧嚣,虚荣的辉煌。但是,当他在丛林中打打杀杀感到疲惫不堪,或者被失败挫折折磨得要死不活的时候,反过来又会羡慕平静平淡之美。平静平凡平淡之美,不是身处其中的人所发现的,而是身处惊涛骇浪,被激烈动荡折磨得遍体鳞伤的人看出来的。由此看来,这里又是一个人生的“围城”——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冲出来。这就是生活,就是生活的规律。这种现象,老百姓叫“灯下黑”,文雅的说法叫“生活在别处”。遗憾的是,于连到死才明白,有点晚了。

5、 于连死了,但心魂还在游荡

作家史铁生曾提出过一个绝妙而深刻的命题——我永远不死。这里的“我”不是某一个具体的、肉体的人,而是泛指所有人。因为,世世代代的生命都是“我”,都是以“我”而在、而问、而思,从而建立起意义的。肉身终要毁坏,而心魂一直都在人间飘荡。比如我——史铁生,之所以为史铁生,并不因为肉身(他的肉身时时在变,哪个才是他呢?),而是因为我曾有过的行为,以及这些行为背后我曾有过的思想、情感、心绪。这才是我,这才是我这个史铁生而不是别的史铁生。就是说,史铁生的特点不在于他所栖居过的某一肉身,而在于他曾经有过的心路历程,据此,史铁生才是史铁生,我才是我。

史铁生怕别人想不通,打了一个绝妙的比喻:一棵树上落着一群鸟,把树砍了,鸟儿也就没了吗?不,树上的鸟儿没了,但它们在别处。同样,此一肉身,栖居过一些思想、情感和心绪,这肉身火化了,那思想、情感和心绪也没了吗?不,他们在别处。在哪儿呢?在世世代代千千万万相接相续的人身上,你那些思想、情感和心绪将会在别人心上重现,你完全可视这些人的生命为你的再生。

以史铁生的上述思想为根据,我们可以说,于连死了,但在他身上曾有过的思想、欲望、情感、心绪并没有死,而是在一代又一代的人身上相接相续。从这个意义上说,于连永远不会死。

我们这样说,绝对不是纯思辨的玄虚的推理,而是有现实的根据。因为,无论哪个时代,社会上的人总是分为不同层次的。身处下层的人,尤其是有知识、有能力的年轻人,总是不希望社会阶层固化,总是想通过自己的努力上升到高端阶层去。这种情形,剥掉具体的社会历史内容,就其愿望而言,就和于连相通。笔者多年在高校工作,曾认识一位来自农村的学生,他说自己读文学作品不多,但对《红与黑》却反复读过五、六遍,直到对其中的情节、细节滚瓜烂熟。问其原因,回曰不甘于身处底层的处境。他欣赏于连,他想象于连那样奋斗,从而改变自己的命运。人同此心,心同此理。这个学生的愿望具有一定代表性。

行文至此,忽然想到鲁迅先生一句话,大意是说,没有阔过的想改革,已经阔过的想复辟,正在阔着的要维持现状。伟哉,鲁迅!一句精炼之极的大白话,道尽了古今中外社会变动的深层秘密,道尽了纷纭复杂现象下面的心理动机,也间接地解释了于连的行为。

身处下层的人想通过努力交流、上升到上层,从而改变自己的命运,这一愿望是合理的,正当的。一个健康的社会,应该始终保持社会阶层互相交流变动的渠道畅通。从这个角度说,有于连那样的愿望,完全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同时需要提醒的是,于连式极端自我中心主义的野心也是要不得的。后来者要引以为戒,认真汲取于连的教训,避免重蹈他的覆辙。当人们为占领高端而拼命时,往往会忘乎所以,不顾一切,最容易误入岐途,等到发现时悔之晚矣。所以,提前听一听于连野心破灭后的反思,是十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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