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连案解读:如何看文中穿插的《红与黑》节选?

《默读》以名著人物为章节名,文中也节选了一些句子,与剧情交相呼应、串联。我试着读了下原著,并找到节选所在的位置,对照上下文,说下自己的理解。

一、赵浩昌是当代于连吗?

于连是法国作家司汤达长篇小说《红与黑》的主人公。这部小说创作于十九世纪二十年代末,那时拿破仑领导的资产阶级革命已经失败,正处于封建王朝复辟时期。

拿破仑时代个人凭借智慧和能力便能大展拳脚、荣获军功的年月已然逝去,复辟时期看重的仍是财富和出身。

可以说“‘红’指以其特殊的方式反抗复辟制度的小资产阶级叛逆者于连,‘黑’指包括反动教会、贵族阶级和资产阶级在内的黑暗势力”(此句引用来自参考文献1的译本序,作者张英伦)。

于连是一个矛盾、复杂的人物,他自尊又自卑,正直又虚伪,斗争又妥协。他从小体弱做不了木匠活,饱受父亲和哥哥们冷嘲热讽,因此自卑又敏感,时刻维护自己爆棚的自尊心。

他对丑恶的上层阶级怀着强烈的愤懑,但又向往成为受人尊敬、地位显赫的上流社会人士,不惜向他鄙视的贵族阶级虚与委蛇。出于自尊心和为证实自己的勇气,他追求市长夫人和侯爵女儿,最终也为她们所吸引。

司汤达本人留恋着拿破仑时代,他笔下的于连也向往拿破仑,也因此被赋予了和整个社会斗争的英雄主义色彩。虽然承认其有缺点,但作者对于连是赞赏的,认为于连是“高尚的、自尊的、高傲的”,具有追求爱情和自由的意志及反抗精神。

赵浩昌和于连很像,他们出身相似,自尊又自卑,心里一边蔑视“肮脏龌蹉”的富人阶级,一边又口嫌体正直地往上爬。

朗诵者在赏析文章中用于连来指代赵浩昌,看起来一如司汤达对于连的看法,在预告本轮凶手的同时,或许也带着激赏的态度。而从赵浩昌给费渡钢笔标记为“我跟谁同桌吃饭”来看,他也将自己视作于连。

用于连来指代赵浩昌,我觉得有些讽刺。朗诵者和赵浩昌都自诩为正义之士,在污浊的社会中涤荡出一条去浊扬清之路,却在这条路上,将他人视作蝼蚁,将个人的价值评判凌驾在人命和整个社会的道德底线之上。

无论朗诵者,还是赵浩昌自己,或许都以为赵是奋力证明自己,与肮脏的上层阶级做斗争的勇士。

是吗?不是。

他对付的对象是谁?何忠义、陈媛这样没有还击之力的弱势群体。而他瞧不起的张东来、费渡之流,他是谄媚向往的,和费渡吃饭留了钢笔做纪念,去承光公馆顺走了领带做收藏。不过欺软怕硬罢了。

说赵浩昌是于连,太高看赵,而太贬低这个时代。追求向上,从来不是一件可耻的事情,但不意味着不择手段,傲慢狂妄。

于连虽然矛盾敏感,但总体而言不算可憎。他开枪击伤曾有私情的市长夫人后,悔恨至极,向市长夫人忏悔、表露心迹,并回归他当初的正直、高傲,决意不向贵族阶级低头,慨然赴死。

于连所处的时代局限了他,他向上的通道有限,而只要他爬到一定程度,总有人想着把他拉下来。

赵浩昌可曾忏悔过?没有。

他以己之心度他人之腹,认定何忠义是阻碍他向上的绊脚石。他并不在意何是什么样的人,怎么想,家里有什么困难。

他要与贫贱的过去,包括所有的人和事一刀两断,谁有可能是挡道的“荆棘”,谁就“枯死”在他前进的路边。

陈媛、何忠义两条人命丢在他手里,何母差一点也去了,他眼睛都不眨一下,心中只有自己玩弄手段、运筹帷幄的得意。临到末了,他仍是将脏水往别人身上泼,尽力维护自己好不容易包装起来的“体面”。

社会亏待他了吗?不至于。

赵浩昌接受审讯时,说村里造谣他跟大火有关系。但何母做笔录时说是傻子作案,为赵丰年唏嘘。而且,如果村里流言真这么严重,何忠义敢找上他吗?他自己屏蔽了善意,总觉得有人想害他。

再来,于连所处的时代没有出路,普通人唯有平庸认命,而当下,赵浩昌通过自己的努力可以获得不错的回报,他没必要这样嫉富如仇,恶毒又狭隘。而且他的欲望无穷无尽,总会有比他优越的人,他的虚荣和攀比没有尽头的。

这个社会和时代是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没那么差。世界是不平等,有的人含着金汤匙出生,有的人在家徒四壁的环境中来到人世。

不屈服于命运、向上走没有错,不择手段才是走了邪路子。世上没有绝对的平等,在自身才干和渴望中找到平衡点,放平心态,才不会被熊熊燃烧的欲望和嫉妒心毁灭自我。

于连案解读:如何看文中穿插的《红与黑》节选?

二、如何看文中的《红与黑》节选?

(1)“真实,这残酷的真实。”(第1章 序章)

《红与黑》分为上下两卷,这是上卷的题词。作者上下卷和每一章都杜撰了一句题词,对本部分内容起评注作用。

上卷的主要内容是于连到市长家当家庭教师,和市长夫人有了私情,败露之后去了神学院。上卷结束时,他即将离开神学院,去往侯爵处当秘书。

这一题词为上卷的内容作了注脚,“残酷的真实”有拿破仑时代的一去不复返,有于连所处环境的残酷、污浊,有人心的虚伪和无处不在的嫉妒、打压,有于连求出头而不得的忿懑。

P大将这句话写在序章里,而非于连第一章,所以我理解这句话可以统领整部小说。这里“残酷的真实”又是指什么?是每一个人所要面对的现实、真相和环境吧。

对费渡来说,是外祖父和母亲被亲爹所害,亲爹是个变态的虐待狂,是母亲用生命来教授道理。

对刑警们来说,是交付后背的人中有内鬼,是平时尊重敬畏的局长居然是魔头,是案子追索多年可能得不到一个结果,还可能因此丧命。

对傅佳慧、杨欣来说,是耿耿于怀杨正锋遇害,却因执念太深、为人所用,成了仇人手中斩向他人的刀。

对失去至亲的人来说,是凶手逍遥法外而亲人连遗体也探寻不到,是对这无常噩运无处去问一个为什么,是用一辈子去疗伤的痛苦。

还有许多许多。很残酷,但仍然要去面对和追寻。


(2)“……于连回答说:‘我有一些暗藏的敌人。’……”

“……‘一条路并不因为它路边长满荆棘而丧失其美丽,旅行者照旧向前进,让那些讨厌的荆棘留在那儿枯死吧’……”(第1章 序章)

费渡从承光公馆出来,在车上听到了这两句朗诵。那时何忠义刚刚遇害,这两句话出现的时机很巧妙。

对赵浩昌来说,何忠义、王洪亮等等,都是他暗藏的敌人,他要与这些人周旋,护自己周全,劈出一条康庄大道来。

第二句话是神父对于连说的,本是一句乐观、励志的话,放在这里却有扑面而来的阴森和冷酷。因为走着向上之路的“旅行者”赵浩昌,要对这些“讨厌的荆棘”下手,让他们“枯死”路旁,别阻了道。


(3)“……‘如果我蔑视我自己,’于连冷冷地回答,“我还剩下什么呢?’……”(第21章)

于连被捕入狱后,神父受教会指派,对于连说,除非他自杀,否则只能通过皈依宗教才能获得特赦,于连作了这个回答。

他不愿向教会屈服,认为这是一种怯懦的行为,最后他慷慨赴死了。于连最看重的就是自尊,尤其在他入狱大彻大悟后,这成了他最后坚守的东西。

《默读》中,这句话是陶然在相亲结束后听到的。这一晚,赵浩昌即将拐走何母,他也即将被捕,和于连说这句话时的处境暗合。

但赵浩昌不仅不蔑视自己,还太高看自己了。他待他人太狠,而待自己太宽容,他一路给自己加的外在装饰太多,不知道内里什么时候,已经变了质。


(4)“‘那么,我跟谁同桌吃饭’——这个问题,是人物的惊魂所在”(第38章)

这是朗诵者写的《红与黑》赏析文章第一句。赵浩昌偷走费渡的钢笔,留的纪念标签也是“我跟谁同桌吃饭”。

这句话是父亲让于连到市长家当家庭教师时,于连反问父亲的话。于连说他不愿意当仆人,父亲哄道不是让他去当仆人,于连反问道:“可是,我跟谁一起吃饭呢?”把父亲问住了。和男女主人同桌,还是和厨师、园丁、女仆一起,是不同的。

和谁一起吃饭体现了他所在的阶级和地位,这是于连在意的地方,也是赵浩昌在意之处。赵浩昌拼劲全力,一心想要飞黄腾达,进入上流社会,摆脱低贱、贫穷,让人们仰视,和“大人物”们共事。

这种野心和热望是“人物的惊魂所在”,是他做出一系列事情的内在驱动力,是故事开始的源头,是赏析文章的第一句。


参考文献:

1.司汤达.红与黑[M].郝达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9

2.董佳欣,张泳.封建王朝复辟下的悲剧人生:《红与黑》主人公于连命运评析[J].哈尔滨学院学报,2018-08(91-93)

3.冀慧颖.于连的悲剧人生——《红与黑》中的于连形象[J].美与时代(上半月),2008-02-01(11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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