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基礎術語——八法講解

八法為中醫基礎理論名詞,指汗、吐、下、和、溫、清、消、補八種治法。是先輩們在長期醫療實踐中,通過八綱辨證,概括出的對多種病證的治療,制訂出來的基本法則。

中醫基礎術語——八法講解

1.汗法:指用具有發汗作用的藥物或者其它物理上的處理,使患者出汗或汗出正常,以達到治療目的的一種治療方法,有退熱、消腫、透疹、去風溼等作用。主要適應於熱病初期,邪在肌表,以發熱無汗為特點者;全身疼痛或關節疼痛者;全身浮腫,腰以上為甚者;痘疹初期,或應透不透時。汗法分辛溫發汗、辛涼發汗、與益氣發汗、養陰發汗、攻下發汗等藥物療法以及物理療法,如蒸浴、炙熨、溫覆、熱飲等。發汗以汗出邪去為目的,過汗則有傷津耗氣之弊。汗後需忌風、忌生冷。瘡家,淋家,衄血之血家,脈虛弱、尺中遲,身重心悸者,產後,裡熱陰虛者應禁汗法或慎汗法。


2.吐法:使用催吐藥或其他能引起嘔吐的物理刺激(如羽毛探吐、指壓舌根引吐),通過嘔吐使停痰宿食或毒物隨吐排出的治療方法。適用於某些適應本法的急證,如痰涎阻塞咽喉,妨礙呼吸;或食物停滯胃脘,脹滿疼痛;或誤食毒物時間不久,尚留胃中。常用催吐藥瓜蒂、藜蘆、膽礬等適用於實證;參蘆適用於虛證。年老體虛及孕婦等一般應禁用或慎用此法。


3.下法:指運用有瀉下、攻逐、潤下作用的藥物,以通導大便、消除積滯、盪滌實熱、攻逐水飲、積聚的治療方法。又稱瀉下、攻下、通裡、通下。它是根據《素問·陰陽應象大論》:“其下者,引而竭之;中滿者,瀉之於內。其實者,散而瀉之”的原則而確立的。凡是胃腸實熱積滯,燥屎內結,以及體內蓄水、冷積、瘀血內蓄等邪實之證,而正氣未虛者,均可使用。由於證候有熱結、寒結、燥結、水結等的不同。故分為寒下、溫下、潤下、逐水四類。下法可根據病因不同,酌情配伍祛痰藥以治痰核、瘰癧、實熱老痰所致的癲狂等證。如控涎丹(《三因方》)、礞石滾痰丸(《丹溪心法》)等;適當配伍驅蟲藥以驅蟲,如檳榔承氣湯之類;或參用清熱及活血化瘀藥,瀉瘀熱消癰腫以治腸癰、下焦蓄血等證,如大黃牡丹湯(《金匱要略》)、桃核承氣湯(《傷寒論》)等。惟對於表證未解,裡證未成實者,不宜驟用瀉下劑;若表邪未解,雖裡實已成,亦應先解表後攻裡,或採用表裡雙解之法;至於邪實正虛者,則應攻補兼施。下法易耗傷正氣,應得效即止,慎無過劑。除潤下藥較和緩外,其餘性質大多峻猛,年老體弱慎用,產後、失血者,孕婦一般應慎用,或酌情減量。

中醫基礎術語——八法講解

4.和法:又稱和解法。是和解少陽、扶正達邪、協調內臟功能的一種治法。其適應證主要有兩種,一是針對外感病,邪既不在表,又不在裡,而在半表半里之間,不能使用汗、下等法時,可用和解的治法。《傷寒論》的小柴胡湯,治溫疫的達原飲,治溫病似瘧的蒿芩清膽湯等,都是這一法則的例方。對內傷雜病氣機鬱滯,肝脾不和等,也適用和法。如肝氣鬱結而致月經不調用逍遙散;六鬱用越鞠丸,均屬本法範圍。


5.溫法:又稱祛寒法。用溫熱藥治療裡寒證的方法。裡寒證因臟腑經絡不同,故溫法有溫中祛寒、回陽救逆、溫經散寒的區別。寒與虛常並存,故溫法多與補法配合運用。


6.清法:指用寒涼藥物清熱瀉火,清熱養陰,清熱解毒以治療各種火熱證的方法。因火熱證有虛實之分,臟腑經絡、衛氣營血之辨,清法亦分為各種類型。如清衛分熱用辛涼藥物解表清熱,方選銀翹散、桑菊飲等;清氣分熱用甘寒清氣藥物,方選白虎湯,或苦寒類如黃連解毒湯重清三焦氣熱;清營分熱用清營湯以清熱涼血解毒;清血分熱用犀角地黃湯等。以臟腑區分熱邪部位,亦有不同清熱法代表方劑,如清心火用導赤散;清脾胃火用清胃散、瀉黃散;清肺火用瀉白散;清肝火用左金丸、龍膽瀉肝丸;清腸中火熱毒邪用白頭翁湯。清法又因熱證有虛實之分而可兼用清補法治虛熱,如知柏地黃丸瀉腎火補腎陰;養陰清肺丸益肺氣而滋陰清虛熱;等等。清法在臨床上廣泛使用,不僅可與補法、瀉法合用,也可與溫法寒熱並用以治療寒熱並見的複雜病證。清法不宜長期使用,對產後體虛、素體陽虛患者尤應慎用。

中醫基礎術語——八法講解

7.消法:通過消食導滯和消堅散結作用,對氣、血、痰、食、水、蟲等積聚而成的有形之結,使之漸消緩散的一種治法。消法所瀉,主要是病在臟腑,經絡,肌肉之間,邪堅病固而來勢較緩,且多虛實夾雜,尤其是氣血積聚而成之症瘕痞塊,不可能迅即消除,必須漸消緩散。消法也常與補法或下法配合運用,臨床上根據病因、病證的各不相同,分消導食積、消痞化症、消痰祛水、消疳殺蟲、消瘡散癰等法。


8.補法:又稱補養、補益。是補養人體氣血陰陽的不足,治療各種虛證的方法。虛證有氣虛、血虛、陰虛、陽虛等不同,補法也分補氣、補血、補陰、補陽等,並宜結合五臟之虛補益五臟。根據病情緩急和虛弱程度,又分為峻補與緩補。《素問·至真要大論》:“虛者補之”、“損者益之”。《素問·陰陽應象大論》:“形不足者,溫之以氣;精不足者,補之以味。”人體的氣血陰陽互相依存,各種補法也往往配合使用。如“血脫益氣”,補血藥中可加用補氣藥。又如益腎陽為主,輔以益腎陰,使陰陽協調。對於實邪未清的病症不宜用補法,以免因用滋補而使病邪滯留不去。如果病邪未清,正氣已虛,可在祛邪藥中加入補益藥,這是“扶正祛邪”。


八法是中醫理論知識中的重要一環,需要時刻牢記,才能在遇到情況時快速反應出處方或者自己組方,已達到治療目的。


1.《中醫辭海》

2.《中國百科大辭典》


3.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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