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註銷”不合法,稅務怎麼辦?

在我國,公司的“生與死”採取的是 “登記要件主義”,也就是說,公司權利能力與行為能力的產生與消滅取決於設立登記和註銷登記。《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

“經公司登記機關注銷登記,公司終止”。 這意味著工商註銷登記後,企業法律上的主體資格隨之喪失,權利與義務也即行終止。

“工商註銷”不合法,稅務怎麼辦?


01 一則案例

2015年5月11日,長治市稽查局決定某加油站(個人獨資企業)涉嫌偷稅問題進行立案調查,並於次日向加油站送達稅務檢查通知書。後經調查取證,稽查局認為該加油站在2013年1月至2014年11月採用購銷不入賬的手段,銷售柴油761490升,按照2014年11月銷售價格,確定該加油站少申報銷售額4166340.24元,應補繳增值稅708277.84元,於2015年12月29日作出稅務處理、處罰決定,決定追繳增值稅708277.84元;並對所偷稅款708277.84元處百分之五十罰款,計354138.92元。

加油站投資人李珍花在履行了上述決定確定的義務後,依法提起行政複議、行政訴訟。

一審、二審法院均認為:該加油站於2015年8月13日辦理了工商註銷,早於稅務處理、處罰決定作出的時間,因此稽查局仍以被註銷企業為主體作出行政處理、處罰決定,於法無據。李珍花系該站的投資人,其應以其個人財產對該站的有關債務承擔清償責任。至於註銷行為合法與否不屬本案審查範圍。

一審、二審均判決:撤銷長治市稽查局作出的稅務處理、處罰決定;撤銷長治市稅務局作出的複議決定;責令長治市稽查局於判決生效後重新作出處理決定。

二審判決後,長治市稽查局不服,向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再審駁回的裁定作出後,2017年10月,長治市稽查局重新對李珍花作出《稅務處理決定書》(長國稅稽處[2017]L001號)和《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長國稅稽罰[2017]L003號)。


02 法律分析

本案長治市稽查局主張對加油站進行處理、處罰理由系:①加油站工商註銷發生於偷稅稽查立案調查之後,其向工商部門提交的清算報告內容不實,系騙取工商註銷登記;②工商部門在稅務登記未註銷時即辦理工商註銷,該行政行為違法;③稅務登記未註銷,稅務機關仍可以行使管理權。

而高院認為,根據《個人獨資企業法》、《個人獨資企業登記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經登記機關注銷登記,個人獨資企業終止。註銷登記後企業法人資格徹底消滅,不能再以企業名義從事任何生產經營活動或承擔任何債權債務。故稽查局對已註銷登記的加油站作出處理處罰決定缺乏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

另根據《個人獨資企業法》第二條規定,個人獨資企業,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由一個自然人投資,財產為投資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實體。第二十九條規定,企業債務包括所欠職工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用、稅款及其他債務。高院認可一審、二審中李珍花負無限連帶責任的認定。

但高院同時說明,稽查局在作出處理、處罰決定之前,並不知道加油站已被工商行政機關注銷登記,在此情況下,稽查局針對加油站作出處理、處罰決定並無過錯。雖然人民法院根據有錯必糾的原則,判決撤銷被訴行政行為,但該結果並非稽查局過錯造成。

本案反映的企業不當註銷後稅收責任問題承擔仍然存在爭議,且主要爭議點在於滯納金與罰款是否應當由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承擔

《稅收行政複議規則》第十四條第一項將徵收稅款、加收滯納金認定為一種徵稅行為,且現行稅收徵管法將滯納金規定在了“稅款徵收”一章,並固定的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從表面形式來看,滯納金具有了稅收的基本特徵,即強制性、固定性和無償性。但是有學者觀點指出,將滯納金認定為“滯納稅”,則會與“稅收法定原則”相違背。而參考國際經驗與理論,將稅款滯納金認定為利息更符合國際通行做法。日本將滯納金認定為滯納稅,對滯納期不超過一個月的,按年7.3%的比率徵收滯納金,對超過一個月的,按年14.6%比率徵收滯納金;美國稱滯納金為延誤的利息,德國稱為滯納金,但均參照銀行貸款利息設定加收比率。但是在我國現行稅收徵管體制下,稅收滯納金與納稅調整中加收的“利息”,又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因此,滯納金是否屬於“稅款”、罰款是否屬於“其他債務”,規定不明,有待立法解決


03 註銷程序改革

本案爭議產生的根源在於工商註銷與稅務註銷的程序銜接失靈。2018年1月15日,工商總局、稅務總局聯合下發《關於加強信息共享和聯合監管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8〕11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多證合一”改革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7〕41號)要求,加強部門信息共享和聯合監管,推進企業簡易註銷。

根據新政策,工商部門將通過省級統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政務信息平臺、部門間的數據接口推送信息,稅務部門獲取信息後,應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查詢稅務信息系統核實企業的相關涉稅情況,根據實際情況作出回應。但是,需要提醒的是,簡易註銷程序是建立在企業守法經營、依法納稅、清稅的基礎上的,偷稅漏稅無法進行註銷,企業與相關人員依然難逃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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