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在单元门口的冰上摔伤,物业有没有责任?

水月長安


这个问题条件不全面,冰是怎么造成的?下雪还是人为泼水,漏水????下雪结冰,物业公司有责任。


北京一法张志杰


举个例子,曹某系某小区业主,其在经过该小区某单元门口时,因路面结冰滑到,导致左股骨颈骨折,其认为物业公司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将该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损失。法院曾判令物业公司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9 913.52元。2016年,曹某因左股骨颈骨折术后在密云区医院住院治疗,被诊断为左股骨头坏死,故再次诉至法院,日前,针对第二次起诉,法院已经作出判决,判令物业公司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4469.3元。

曹某诉称,其为某小区业主, 2012年1月7日上午,其经过该小区某单元门口时,踩在结冰的路面上滑倒受伤,经医院诊断为左股骨颈骨折及左股骨头坏死。其向法院起诉,且民事判决书判决物业公司赔偿曹某各项损失49 913.5元。现其因左股骨颈骨折进行了二次手术,自行支付了医疗费等费用,现已被诊断为左股骨头坏死。

物业公司辩称,其承认曹某所主张的事实,但认为,只同意承担30%的责任,曹某主张的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要求过高,同意按照两项相加每天不超过100元的标准赔偿,不同意支付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根据原告就医次数同意法院酌定。

法院查明:曹某系某小区业主,某物业公司负责该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2012年1月7日上午,曹某经过该小区某单元门口,踩在某单元楼门口结冰的路面上滑倒受伤。事后,曹某经医院诊断为“左股骨颈骨折”。2013年4月19日,法院判决物业公司赔偿曹某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康复器具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49 913.52元,后物业公司上诉,二审维持一审判决。2016年10月9日至16日,曹某因左股骨颈骨折术后在密云区医院住院治疗,于2016年10月12日在腰硬联合麻醉下行内固定取出术。曹某支付医疗费3837.3元,医嘱载明连续休息65天。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物业公司作为某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单位,应保证其所管理服务的区域道路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某小区某单元楼门口冰面形成后,物业公司未能及时清除,亦未对可能存在的隐患尽到相应安全提示及警示说明义务,导致曹某在此处摔伤,其应当在其过错范围内对曹某摔伤所造成的合理经济损失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对曹某主张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合理损失应当在其过错范围内给予相应赔偿。曹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亦应对自己的安全尽到谨慎注意义务,在其明知某单元楼门口结冰,应当采取绕道等方式避免损害发生,故曹某自身也存在过错,应当减轻债权人的责任。最终判令物业公司赔偿曹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各项损失共计4469.3元。


2020特殊的一年


每个公民都是纳税人,如果走在大街上摔倒了你是应该要求环卫部门、市政(路政)部门赔偿还是直接要求市政府赔偿?原因就是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纳税人)为什么政府部门不把路修好导致我摔倒,雨雪天气是不可避免的责任如果我把雨雪清理干净谁敢保证不结冰,把结冰铲掉了谁敢保证不会再次结冰?特别是北方雨雪天气政府的财政收入都不够赔偿的更何况微利的物业公司,如果谁认为物业应该赔偿你就去大胆的去承包物业服务项目吧!


为正义捉小鬼


业主在单元门口结冰的地方摔伤了,物业公司是有责任的。按有关规定,物业公司应保证单元门口安全畅通。下雨要排除积水,下雪应扫清积雪,防止积冰。路面损坏了要维修。物业本身就是服务型的,是为小区,为业主服务的。下雪导致单元门口结冰,是物业公司工作没做到位,如未及时清理积雪也应放草包之内,采取防滑措施。因此,物业公司应是有责任的。


一切随缘一日升编结


业主在单元门口摔伤,物业当然要承担责任。

1.业主每年交的物业费里边,包括地上和地下公共区域的设施管理,维护,路面的安全和卫生,绿化带管理,还有家庭安全保卫等等。

2.单元门口有冰,是物业没有及时清理积雪所至,致使业主摔伤,物业要负全责,如果业主住院,要赔偿业主医药费。

3.如果物业拒绝承担责任,根据(物业法)可以由业主委员会出面协商解决,业主委员会解决不了,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夏至来了


物业公司的职责之一是保证所管理区域公共部位的正常使用。单元门口属于公共区域,物业有责任保证该区域的正常通行,不能有存在危害业主通行安全的障碍。在北方,物业特别需要注意公共区域包括单元门口不能留有结冰现象,对这种严重危害业主主要甚至是唯一通行道路的结冰必须要保证及时清除。如果因物业清理不及时造成业主不慎滑倒摔伤,物业是需要承担主要责任的,这个责任属于民事侵权责任。


律师周亚斌


按照一般物业管理职责要求,物业负责公共区域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显然,他们没有维护保养到位。另外,业主通过定期缴纳物业费,构成了一种契约关系,物业应该提供必要的服务和保障措施,回应业主合理诉求,保障业务合法权益。应该说,出现这样的问题,主要责任在物业。这个问题应该这样处理,及时和物业联系、沟通、协商,协商不一致,可以向物业主管部门反应,也可以拨打相关投诉电话,主要是安全生产电话反映,要求及时处理。对有关部门处理意见不同意的,或者对赔偿不满意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北厂厝


这个事情好像和物业关系不大,因为下雪天人走路是自己要小心的,如果滑倒的冰是物业堆积的,可能还可找物业说话,如果不是,那就要自己负责任了。


手机用户51189730491


不一定。物业只有在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时候,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导致他人损害的,应当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即物业公司有过错才赔偿。本案中,物业公司就是因为拖地后没有及时对地面采取干燥措施并设置警示标志,对业主摔伤具有过错,所以承担了一定比例的赔偿责任。


房有约


物业有没有责任要看物业合同他的服务标准,就算有责任也不是全责,因为你是行为人,另外正规物业公司都会上公共责任险,物业公司会上报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所在区法院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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