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有的人是第一次聽說,取快遞還要二次收費吧,不過在我們美麗的縣是真實存在的。
作為一個剛摘帽的國家級貧困縣、十大將軍縣之一、三灣改編地、許合子故里、賀子珍老家的永新縣,鄉鎮快遞點(除郵政和順豐外)竟然存在亂收費現象達3-4年之久,每個包裹在發出的時候寄件方已經付過快遞費,可買家自行到鄉鎮快遞點取件時,被強迫收費每件1~10元不等的費用。
又給吸血鬼付了2塊錢。
還記得3-4年之前,我們鄉鎮上的每個快遞公司都有不同的快遞點,雖然快遞點分佈零散,但那時領取快遞是不要二次收費的,後面被一個叫宏誠快遞的公司給承包整合了,就開始收費了。有人舉報過,可是沒有用。
解決快遞亂收費問題,最根本的依據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快遞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凡是違背法律法規的收費,無論多少都是亂收費,都在明令禁止之列,而不應當睜隻眼閉隻眼,對亂收費採取默許、縱容的態度,更不應當將增加的服務成本轉嫁給收件人。即使是“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也是違規的、不合理的。
希望有關部門早點整頓一下這一亂象,一個很不富裕縣,老百姓的1塊2塊3塊錢都是在風裡雨裡辛苦種田種菜換來的,為什麼要拿去給這種吸血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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