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拿了外部公司的offer,薪資比現在的高,員工提出如果公司不給漲薪就離職,作為HR該如何處理?

許文嬌


這種情況很簡單,既然員工已經發出了“最後通牒”,那就成全對方唄。

還能咋地?難道真的給已經提出離職的員工漲薪?好吧,那我做不了主,你問老闆,老闆願意漲就漲,反正錢是他出——我個人意見是不漲,不管你是誰。

問題是,漲薪能解決問題嗎?

原來我在一家公司擔任人力總監的時候,有個技術骨幹要跳槽,技術部門領導說不給他漲薪就要走人,我一看,漲薪還不少:加50%。我的主張是這樣操作恐怕解決不了問題,而且還會造成新的矛盾。但是技術部門領導力主要給他漲薪,最後到了總經理那裡,沒辦法,我也只能妥協。
結果還沒過兩個月,那名員工還是提出辭職了!真夠折騰的。可以說,一個員工的離職,固然有薪酬原因,但往往也有其他原因,如果沒搞明白就加薪,只會適得其反。

所以結合我過去的真實經歷,這根本不是漲薪的問題,而是討價還價到要破裂的階段了。想想看,如果你是老闆,聽到員工把話都說到這個份上,給你的感覺是什麼?明顯是要挾!作為一個公司來說,老闆是核心,雖然需要人才,需要能幹活的員工,但有些話不能這麼說,一這麼說就相當於跟老闆宣戰。即便真的給你漲薪,那心裡也十萬個不樂意啊,因為這話說的太難聽,本來想給你漲的也不想再漲了!

原因很簡單,你站在老闆的角度思考一下這個問題看看。

誰都懂得給錢打工、多給錢多幹活的道理,但是這些道理放在心裡就好,沒必要說的那麼赤裸裸,否則就成了威脅,就成了不把對方放在眼裡。別說對方是老闆了,就是合作伙伴,聽到這樣的話能高興嗎?

所以,很多事情想辦成,不是這麼簡單粗暴就能達到目的的。

遇到這樣的要挾,老闆或許只有一句話答覆:你要走就走唄,沒人攔你!

而且我們可以從邏輯角度去思考這個問題:你離不離職與老闆給不給你漲薪之間真的有關係嗎?

如果你想走,那就毫無顧忌的走,哪怕老闆給你加薪了你也走,這是你的決定,誰都無法改變。反之你能留也不是因為加錢才留,這樣的留也不可能長久!

喻派職言,今日頭條簽約作者,15年人力管理經驗的職業導師,關注我瞭解更多。出版有《績效管理頂層設計》、《互聯網+人力資源管理新模式》等專著。

喻派職言


作為一個曾經親身經歷過的我來說一下。

我第一家公司,從實習到正式工作,幹到第三年跟公司總經理提薪資,只是敷衍一下考慮考慮,後來等了大約2個月吧!直接交了辭職報告,總經理找我談話同意加薪資,一年加6000塊錢,我同意留下來了,後來開分公司新來一個總經理答應我,只要新公司正式營業了給我升職加薪,我同意了,在勤勤懇懇,累死累活的幹了大半年之後在新公司營業後2個月和總經理提,給我的答覆是你還需要在鍛鍊!我第二天就交了辭職報告!後來總經理找我談話說是同意給我升職加薪,但是當時我去意已決,人事找我問我都同意了為什麼還不留下,我說著一句,第一次要求加薪提離職同意了,第二次提升職,也是提離職同意了,下次呢?當時就走了,裸辭…在那家公司呆了整4年。

在第二家公司呆了一年,離職原因工作太閒了…而且公司效益不怎麼樣,離職完一年,公司倒閉了

現在呆的是第三家公司,已經呆了2年多,從入職到現在從最初的工資,到現在為止漲了約有2000這邊,但是我現在做的事情是部門老大的事情,當了個小主管,沒啥實權,手底下1個人。現在年底了,等拿完獎金打算提薪資,說實話我提的薪資是我現工資的50%,不知能否同意,其實我現在出去找工作,我的薪資應該可以提到現在薪資的80%左右…在糾結當中。

回到正題,作為一個旁觀者,一個HR我覺得最基礎的是,要知道你的每個職位的薪資是否和外部的薪資具有競爭力。這是最基礎的,如果說一個人拿了外面公司的offer而且工資比你這邊高20%以上,你是否自檢是不是自己工作沒有做到位,而不是想成別人那這個來威脅,大家都是出來打工的,你拿到了高offer你也同樣會離職。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出現這樣的情況是不是你工作沒做到位,那麼多評論說的,有一小部分還行,有一大部分真是,真覺得現在HR入門這麼簡單的嘛?基本的思維都不清楚,你讓一個人離職,你難道不需要綜合去考慮全憑心情?脾氣?一個人離職是否會帶來成本的增加?培養一個新人需要多久,成本多少,給足一定的薪資要求留住現在的人在未來1-2年內是相比於重新培養一個人是否對公司發展有利還是有弊,此員工的離職是否會影響到公司的工作氛圍等等一些問題,你最起碼有這些考慮進去了,再來下定論要不要這個人,這些都不考慮,老闆要你來幹嘛?就是過來做人事,盡不做人事的?

最後給所有和我一樣的員工幾個建議

1.可以有空的時候去關注一下自己工作崗位的薪資變化和發展方向。

2.如果可以多出去看看,和同行業的人多交流交流增加自己的知識面

3.給自己一個目標例如,我在三十歲前年薪要達到40萬還是50萬。

4.不斷的去學習,增加自己的專業知識,和眼界,提身自己,提身自己的社會競爭力,別在一個舒適圈呆太久。這是重中之重…

5.做人不要太方,也別太圓,剛好就行。

6.三十歲之前別在一家公司待太久,多出去看看,多出去走走,別怕失敗,別怕做錯事(犯法除外),因為你比所有人都有試錯的資本。去找你真正想要的什麼,和適合幹什麼。

以上是我個人經歷,和經驗不喜勿噴,如果遺漏還行補充[微笑]



Dream韜


跟領導溝通後,公司組織了一波捐款,然後領導給他漲了薪資,雖然沒有達到他預期的那種,但這個人還是留住了,項目最後的結果非常不錯,他又分到了一筆提成,順利度過了難關


共享人才


面對這個問題,公司HR應該全面思考和分析處理,不能盲目的做出輕率的決定,這極有可能會牽一而引發全局,讓公司陷入很被動的局面。

小王曾是我主管車間一線的員工,一次在公司即將進入繁忙的生產期,向公司提出辭職申請,理由是他收到一個更高薪酬的offer。

公司人事看到馬上就要進入繁忙的生產趕工期,一時之間也很難招到熟練的一線員工,為了不影響公司的正常生產,人事答應給其調薪。

最終小王才留了下來。

第二年,又到了公司繁忙的生產期,生產車間一下子又冒出了3個人要辭職跳槽,理由還是收到了更高薪酬的offer。

人事趕緊向領導彙報此事,詢問怎麼辦。

領導也沒有辦法,為了確保公司正常的生產運營,也只好答應給他們調薪。

於是這件事引起了公司領導的注意和思考。因此在第三年,公司將進入繁忙的生產期前一個月就開始悄悄的招聘一線員工,故意拉長求職者面試的時間,都告訴他們回家等待公司的最後招聘信息。

結果在還有3天便進入公司繁忙的生產期時,竟然有8名一線員工提出辭職申請,有些員工明確告知有了更高薪酬的工作,還有些員工委婉表達了工資低了想跳槽!

沒想到,這次公司人事竟毫無挽留之意,直接接受員工的辭職要求,而且要求辭職員工第二天10點前離開公司。

接著公司人事立即通知求職者第二天到公司上班。一下子,讓其中幾個辭職員工傻眼了,滿臉的懵逼與後悔,只好悻悻而去。

原來有幾名員工,故意捏造自己拿有更高的offer,企圖逼迫公司為自己漲薪。沒想到公司已經提前做好了應對準備,讓一些人的企圖最終落空,“偷雞不成倒蝕把米”!

因此,公司人事在應對員工拿更高的offer要求漲薪時,通常可以這樣處理。

1、直接接受這種員工的辭職要求,可以避免其他的員工跟風。

如果公司人事,一旦對這種員工做出妥協,滿足其加薪的要求。這極有可能讓其他人看到有機可乘,下次可能還會出現更多的人,採用這種方式來對公司進行威脅。

漲一個人的工資待遇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但是由此而引發的後果影響,卻是深遠而重大的。

因此,公司人士不能輕易答應這種員工,以要挾的方式來獲得漲薪的目的。這很容易讓公司在今後的管理工作中陷入被動的局面。

明確拒絕員工以這種方式漲薪的行為,將給其他員工形成一個很好的教育作用。讓他們充分明白:要挾漲薪是不可取的手段,也是行不通的,公司是絕不會接受的。

2、公司人事可以暫時答應員工的要求,只要招到備選的員工,就將要求漲薪的員工辭掉。

畢竟這種威脅的方式獲得漲薪,並不是職場漲薪的正規途徑。

如果不對這種員工做出一定的懲戒處理,極有可能會對其他的員工造成一定的負面影響。可能讓其他的員工紛紛效仿,這種非正規的漲薪途徑與方法,增加公司的管理難度。

最嚴重的後果是破壞公司正常的薪資晉升制度。

因此公司人事可以採取兩手準備的方法。一邊答應員工的漲薪要求,另一邊積極招聘備選的員工。

一旦招聘到了相應的工作人員,就可以想辦法辭退威脅漲薪的員工。

如果是非常優秀的員工,一旦他真的離職,會對公司造成很大的損失,則公司人事應該考慮員工的合理要求,給予他們漲薪,畢竟他們創造的價值不是普通員工可以相比的。

3、公司人事也可以將員工的具體情況,報告給領導,由領導來決定處理。

畢竟公司領導所站的高度、角度和普通的公司人事有所不同,可能他們思考得更加的全面細緻而周到,在對具體事情的處理上,會顯得更加的合理。

不過作為公司人事,向領導彙報的時候,不能只是彙報問題。應該向公司領導提供幾個備選的方案措施,以供領導參考。

如果我們只是向領導反映問題,卻沒有解決的辦法與途徑,很容易讓領導誤解公司人事工作不力,沒有認真去對待員工的這種問題,甚至還可能會讓領導懷疑人事的工作能力。

因此,再向公司領導彙報問題的時候,必須要注意掌握彙報工作的基本模式。問題+解決方案,通常應該提供2~3種解決處理的辦法!

【總結】

職場人必須要學會正確的談漲薪資,切忌有不好意思的想法,從而採取一些不正當的漲薪手段,最終將自己陷入到不利的尷尬境地。

好了,我就簡單的分析到這裡,希望我的回答能夠給你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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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職場


前段時間我們有一個提離職的員工,拿到漲薪30%以上的offer提離職了。

部門是想挽留的,作為較為核心的研發人員是掌握公司核心機密的。但是又不能開太大的口子,拿到offer提離職公司就給漲工資的話,公司還怎麼經營下去?大家不都出去拿offer回來漲工資了嗎?

雖然如此我們也不得不適當加薪挽留,畢竟不是所有人都值得加薪挽留的。有些人如果抱著加薪的目的提離職,公司很可能就直接同意了,到時候後悔都來不及。

所以說到底其實還是要判斷這個員工挽留的價值大不大。一方面考察一下他的薪資是不是有上漲的空間,另一方面主要還是要看業務部門對他的價值的判斷,以及如果調薪挽留的話保密性大不大,會不會引起效仿。

我們這個員工最後還是離職了,公司也提出了加薪挽留的誠意,但沒有達到他跳槽的漲幅,他還是走了。他走了以後業務部門領導還是惋惜,覺得不該放他走,言談中有應該給他漲更多工資留下他的意思。但是我們還有一個例子是加薪挽留後留下不到半年還是走了的例子,人是活的,既生去意,有時候不僅僅是錢的問題。


職場三原色


01

雖然我是一名員工,但此時建議你,站在公司和老闆的立場上考慮問題。

能不漲薪就穩住他,那就不漲薪;

實在留不住,那就按照正常公司規定,正式員工需提前30天書面申請離職,給自己再招人騰挪時間,並做好工作交接。


02

首先,明確一點,員工拿到外部公司的offer,一般情況下,薪資都是會比現在高的。

但並不代表,他的能力到了必須加薪挽留的地步。

為什麼這麼說?

人力資源系統中有兩個概念:

一是,職級

職級,就是公司設置的各個不同級別的員工,最常見的主管級、經理級、總監級等。

一個人的工資,其實是發給他的職級的,並不是對其個人價值的衡量。

這個人面試的是主管級,那拿到的就是主管級的工資,不可能給他經理級的工資;如果想要獲得更高的薪資,就必須有對應更高級別的能力。

因此,你要判定他新offer給出的薪資,是屬於什麼級別。如果仍舊是你公司的主管級別薪資,那只是另一家公司招人必須付出的成本,不然沒有吸引力;如果是在你公司裡達到了經理的水平,那你就得考慮,要給他先升職,才能再加薪。

因為,你們公司沒有主管級的人,拿的是經理級的薪水。

這對其他所有與他同級別的人來說,不公平。為了他一人,導致整個團隊充滿怨氣,不划算。


二是,薪資帶寬

為什麼我們總是看到公司的招聘崗位上,給到崗位薪資是一個區間,比如8000-10000?

這其實就是薪資帶寬。

意思是,同一個級別崗位的薪資也是有差別的,當然,這個差別並不會特別大。

8000元,是招到這個級別的員工企業付出的最低成本,也可以說是市場價,低於這個薪資找不到人;10000元,是為招到這個級別員工,企業願意付出的最高成本。

如果這個員工,新拿到的offer還是主管級,薪資比現在高,但還是在主管的薪資帶寬內,再加上他能力的確不錯,可以跟老闆申請一次加薪的機會,並且告訴這位員工,他現在的薪資,是公司裡同級別中最高的,以示對他的認可,期望他未來繼續努力,爭取獲得更大的業績,升職加薪。


03

為什麼不建議人力資源部門,碰到這類問題就同意呢?

一方面,對其他同級別的員工的確不是特別公平,會引發團隊的不和諧;

另一方面,如果一旦開了這個口子,往後員工都用這招來要求加薪,加還是不加?

不加,大家都離職;加了,成本上去了,形成風氣後,公司的運營可能會出現問題。

因此,公司避免這類尷尬問題的最好方式:

制定好加薪制度,嚴格按制度執行。不要等到員工離職了,再去加薪,雙方都不開心,且已經晚了。

把加薪主動權掌握在公司手裡,你才不會這麼被動!


祝好!


週末理想


講一個同事的例子。

一個產品部門的同事要辭職,事情多,薪資低,而這個同事又是個拆二代,不缺錢的那種,就為辭職換清靜。但是產品部缺人,產品部老大想通過加薪挽留(因為薪資實在太低,遠低於同等條件的其他同事),而產品部老大又沒有加薪的權限,只好和老闆申請。結果這件事情到老闆那裡就被老闆理解成該員工要以離職要挾漲薪,其實漲薪幅度也就10%左右,而且是產品部老大百般挽留,該員工真是覺得莫名冤枉,更加堅決地辭職了。

這個例子說明了兩個問題:

1.真正想走的員工加薪未必能留得住。

員工既然手握offer,離職之心昭然若揭。當一個人產生離職的想法,只要稍微工作不如意這種想法就會更加強烈,尤其手裡有offer.,底氣會更足。即使給員工漲薪,工作中總是還會遇到其他另他不滿意的地方,就會考慮退路——離職。

2.老闆都是陰謀論者,沒有此意都會認有此意,因此根本不會受此威脅。

像案例中的這位同事,本來沒有此意,但卻被誤以為以加薪相要挾,老闆怎會受此要挾呢?

老闆都是陰謀論者,寧可“錯殺一千,也不能放走一個”。第一老闆的自尊心不允許下屬出現這種行為,第二一個員工如此其他員工有可能都這樣效仿,不好管理。所以索性如你願,放你走。

除此之外,我們再往深層次考慮,利用這種手段的人目的在於加薪,並非離職 。

離職只是一個手段,一個萬不得已的備選。現有老闆如果能被他用這種方式被迫就範,那麼成功一次,就會有第二次,會變本加厲。最終結果就是不斷滿足其胃口,直到忍無可忍,讓其離職,結果還是離職。

所以既然早晚都是走,不如開始就好聚好散,不要縱容其膨脹的野心,企業還能節省成本,為找新的候選人做準備。


流沙言職


各位記住了,我是一名有著30年資深經驗的HR,我可以很負責人的告訴大家,一般拿薪酬離職威脅公司領導和HR的,留下來一定沒好果子吃,將來時間久了也不會受重用!因為一個企業還收到內部員工的威脅,請問威信何在,將來還怎麼發展和培養人才,這個道理很簡單!想加薪還是得靠自己能力讓老闆主動給你加,而不是威脅!



豐鍋果


凡人出品,不是精品就是廢品!

員工拿著別家的offer來提要求,作為hr自然首先弄明白員工的前因後果,要求提高多少比例等等,之後向領導彙報即可。

至於領導要開除還是繼續留住員工,自然是領導的事,hr只要照做即可。

雖然說是這麼說,但背後卻隱藏著危機,作為一名公司hr,有沒有想過,為什麼員工會這麼做?你會不會成為那位員工?

接下來從員工跟公司兩個層面分析此問題。

員工為什麼會變相威脅公司?

也許在很多人看來,這樣的員工簡直可惡至極,拿著別家的高薪offer來威脅自己公司,但我卻感到很可悲。

首先我敢肯定,這位員工提出加薪不是一次兩次,而是在多次後得不到應有的報酬,所以才“出此下策”。

公司習慣了跟員工談格局,但能把付出跟收入調成正比嗎?

如果薪酬跟崗位成正比,那麼員工乾的不好,大可以炒掉,但為什麼沒炒掉呢?

說明這位員工幹得還不錯,但就是不願給相應的薪水,員工來公司是為了賺錢的,不是電影裡那套,跟著老闆打“天下”的,“吃”都吃不飽,哪裡有力氣去拼搏?

況且這位員工應該是深愛著公司的,以至於有別的offer的情況下,還想努力爭取留在公司,只是薪酬難以接受罷了。

除了這位員工,我想很多員工也都有收入跟付出不成正比的情況,那麼我想說,這是公司的問題了!

公司還不錯,所以員工想留下來,可公司給的工資略少,為了養家餬口,所以只能去別的公司發展,但就是因為深愛著公司,所以希望公司能給他漲點薪水。

在我看來,似乎是這個邏輯。

遇到這種情況,公司應該怎麼做?

不管員工有多愛公司,反正在領導層看來,已經是個外人了,至於要不要留,主要看情況而定。

如果這位員工掌握核心技術、業務等等,那麼應當儘量滿足要求,在此期間,開始逐步培養替代他的人,直至時機成熟後,可以炒掉。

如果這位員工的工作很一般,那麼直接炒掉就行了。

至於為什麼要炒掉,主要是因為這股風氣不能盛行,就算籤保密協議都沒用,天下沒有不透風的牆,其他員工都會用這招來“威脅”公司。

結語

這位員工不管有沒有被炒掉,從提出的那一刻開始,他都不屬於“自己人”。

在員工看來,付出那麼多,漲薪很合理,但在資本家看來,員工已經有了“叛心”,不可能重用,所以無論如何,這位員工在公司的發展前途有限。

但希望這位員工能引起老闆的反思,只有工資達到崗位標準,才能讓員工努力幹活,不然空談格局有什麼用?

作為hr,可以適當提一下這個思想,如果老闆不採納,那你就執行老闆的意見即可,不過跟著這樣的老闆,前途堪憂,沒準明天你也會是那位員工。

這位員工,在我看來,代表著被資本家壓迫的“勞動人民”,今天是他,明天可能就是你,因為你們在老闆眼中,僅僅是賺錢的“工具”。

都看到這了,能給個關注嗎?謝謝!


凡人視誡


公司員工拿了外部公司的offer,薪資比現在的高,員工提出如果公司不給漲薪就離職,作為HR該如何處理?

作為一個企業管理者來講,這種員工是堅決說:好走,不送。

第一,\t這類員工情商低,格局小,不利於公司發展。

敢於提出這樣要求的員工可能有著過硬的技術,也可能正在負責單位的關鍵項目,或者掌握著公司和核心客戶。無論是哪種情況,能夠以離職作為最後通牒來“威脅”老闆漲薪的人,證明其情商低下,老闆都是控制力極強又極要面子的管理者,他們都極其反感員工威脅自己的。人們常說:做事先做人,做人先立德。對於這種只關注眼前利益,心胸狹窄的員工,註定在職場上是走不長遠的,更不值得公司漲薪來挽留;

第二,\t紙包不住火,一石激起千層浪。

如果同意該員工的漲薪要求,勢必會引起其他員工效仿,對公司的人員管理產生嚴重影響。雖然在各單位薪酬都是保密的,更嚴禁員工私自討論。但在現實中,哪個員工要離職,從來都是大家公開的秘密。尤其像這種囂張跋扈之人,可想而知必定會在公司四處宣揚自己的辭職,一旦把他挽留,其他人都能猜到是通過漲薪留下來的。那麼造成的後果就是,更多的人以同樣的方式群起而攻之,一發不可收拾;

第三,\t僅僅提高薪資並不能留住員工。

薪資福利是留住員工的關鍵因素但並不是唯一因素。每一個員工從開始產生離職的想法到最終付諸行動都是經過了深思熟慮,反覆糾結的複雜過程才決定的。而員工離職的原因也從來不是唯一的,而是複雜多樣的。作為HR,應該主動去挖掘出員工心底真正想走的根本原因,才能避免同樣的情況再次出現。

那麼,面對這種以辭職要挾漲薪的員工,HR應如何正確應對呢?

首先,適當安撫員工的逆反情緒,積極尋找出員工除薪資外是否還有別的原因在公司待不下去了。然後儘快向領導彙報員工的具體情況,商討對策。如果該員工馬上離職是否能儘快找到替代的人;如果沒有,那就只能暫時挽留住員工並同時開展招聘。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說,即使員工提出離職,也至少有一個月的時間去招聘新員工,時間上應該是足夠的。

最後,建議大家真的不要去效仿這位員工,假設新的公司要做背景調查,瞭解到你是因為薪資問題離職,而且以辭職為要挾的話,估計新的工作也會涼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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